今年6月中上旬,广东接连发生“广州增城事件”、“潮州古巷事件”两起较大规模的群体聚集事件。这两起事件与近两年的“贵州瓮安事件”、“甘肃陇南事件”、“深圳袭警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福建南平医闹事件”等大体相似,都是小的矛盾纠纷引发大规模冲突、个案演变为群体性事件。对此类事件,学界和舆论界一般称其为“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或“群体泄愤事件”,主要是指冲突的众多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无关,或者本身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是因曾经遭受过“不公平”对待,长期积累下不满情绪,于是借机表达、发泄不满情绪,使得具体的小矛盾纠纷演变为群体性的大规模冲突。近两年,我国社会的“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已经产生所谓“涟漪效应”,波及广泛,已严重影响到整个国家的改革进程和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作为我国转型期社会矛盾的新动向,“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涉及民主政治与社会公平,和谐状况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如何正确面对和妥善处理,是对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为此,需要深入分析“无直接利益冲突”产生的原因,以找到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
在社会冲突理论中,“社会冲突表面上是人们在社会交换中一种对抗性行为和关系,但究其根源在于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不平等。”以此来理解“无直接利益冲突”,它实质上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发展过程及发展结果的偏失,导致相当多的社会成员产生较大的不公平感和相对剥夺感,进而对某些制度、体制和规则产生了偏激的“非正义性”判断,致使某一具体矛盾事件发生时,大量与事件本身无关或者本身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的社会成员,基于“公平旁观者”或者“利益受损者”的身份借机表达、发泄不满情绪所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冲突事件。当前,由于人们审视这一问题所运用的理论范式的缺失或不一贯,极易或已经造成潜在的认识混乱,不但无助于“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化解,反而成为近两年“无直接利益冲突”频发的导向性舆论之源。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无视当前“无直接利益冲突”中潜藏的民粹主义倾向,还不断以民粹化的舆论激发社会成员的民粹主义情绪,以至于“无直接利益冲突”愈演愈烈。
作为社会思潮,民粹主义具有极端平民化倾向,即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因而民粹主义又经常称为平民主义。作为一种反应性的非规范化、非制度化的社会意识形式,民粹主义的产生和存在往往与社会中下层群体存在的不满情绪相关联。“哪里有普遍的怨恨情绪,哪里就有民粹主义”。民粹主义具有平民性、非理性、反权威及反体制的批判性等特征。
当前,我国“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发生、演化和蔓延,在一定程度上就隐含着利益诉求的民粹化趋向。人们“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利益表达、事件评论和冲突过程中,针砭时弊蔚然成风,释放怨气成为主流,“反权威”、“去精英”成为时尚,对现存权力体系的“拍砖”、对政府的尖锐批评,很容易得到掌声和支持,而理性分析、客观指出解决问题难度的观点极易招致谩骂、攻击。群众和相当多的所谓公共知识分子在冲突发生中常以“公正的旁观者”自居,以犀利的语言和煽动性的标题自诩对“正义”的维护。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关于拆迁、城管等问题所形成的铺天盖地一边倒的舆论氛围,客观上已经严重扭曲了事件本身应有的制度化解决方案。在这种“大民主”的喧嚣下,政府治理的合法性不断被民粹化地消解,以致于社会上时时弥漫着一种不满情绪和对立情绪。近两年,“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频频出现,与这种非理性的民粹化喧嚣不无关联。
民粹主义无论是强调“以民为粹”还是要做“民之精粹”,都体现了崇尚全民利益、实现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平民化等进步意识,同时民粹主义内含着对民主、平等、公正、自由等观念的追求,对社会底层、弱势群体利益表现了高度的关注,这些对社会发展应该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不过,民粹主义者也清楚地认识到,人民是沉默的大多数,“在多年的沉默中积累了许多悲怨与不忿”,一旦“人民”参与了政治,他们对权力的要求比其他任何人都强烈。很多时候,民粹主义者抢注“底层代言人”的道德标签,实际上只不过是精英阶层试图表达平民阶层的结果。这种民粹化地利益表达和政治动员也必然会强化社会大众结构的异质性和分裂性,从而凸显民粹主义反精英、反权威、反体制的社会批判性。同时,作为一种依赖于大众的社会批判工具,由于民粹主义在世界观层面表现出平民崇拜和反智主义取向,它以道德主义的思维逻辑,依赖于精神力量和道德感召,以一种反知识、反理性的态度与主流价值观念对阵。所以,汤普森就曾指出,民粹主义文化在形式上是一种非理性的表达,他们把暴力、嘲弄、羞辱、恐吓强加于人作为惩罚。民粹主义所暗含的非理性、反叛性集体行动逻辑会不断削弱社会发展的理性与自制机制,情绪化的大众自发地操纵政治日程,使得本来合理的利益诉求很容易变成一种破坏性的、非理性的极端政治宣泄,从而使得社会上弥漫着一种美籍学者赵鼎新所说的“暴戾之气”。
当前,众多“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发起者、实际参与者和事件的事中和事后起哄围观者,就其群体心理而言,很大程度上潜藏着一种民粹主义的心理倾向。他们强调其诉求是“人民的而非体制的”、是公平正义的,所以他们会以“人民”的名义发动反抗现存权力结构的运动,攻击既有的政治体系。在个案的具体利益冲突中,人们常常条件反射式地对制度或者政策的执行作出非正义性判断,对所涉公权乃至整个既有权力体系内的官员、专家、精英等进行“有罪推定”,而发起大规模的无法理性掌控的“无直接利益冲突”。
当然,“无直接利益冲突”的产生是多种因素促成的,而非群体心理民粹化的必然结果。但从当前“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涟漪效应”看,其中的民粹主义潜藏应该是我们特别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