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晋川:高屋建瓴谋划未来——评省金融“十二五”规划
2011-07-2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
《浙江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全面转型发展的关键背景下制定的。基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国内外发展环境以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规划》提出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进一步推进“金融强省”建设的发展目标,这符合浙江省“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的要求,同时也体现了现代金融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浙江金融业发展特色。
“十二五”时期,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将接近高收入国家(地区)水平,迎来全面转型和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按照国际经验,这一阶段是加速第三产业发展、实现消费结构升级、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金融业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因此,《规划》凸显出浙江省从“金融大省”向“金融强省”的跨越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金融发展将成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突破口。
“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加快长三角金融一体化进程,我省通过充分发挥浙江市场化机制完善、民间财富集聚程度高、金融生态环境优良的特色,打造浙江金融优势品牌,大力发展财富管理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有效服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县域经济和城乡居民,有利于实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错位发展,从而形成良性互动、互惠互利的发展格局。
地方金融发展是地方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在资本自由流动条件下,大企业能够不依赖于地方金融而从本区域之外获得资金来源,但中小企业需要地方金融的支持获得融资来源。因而地方金融发展对于以中小企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的区域尤为重要。
基于此,《规划》提出打造“两个中心”是考虑到浙江经济的主体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现实,通过大力发展地方金融,以此推动全省经济快速、健康和平稳增长。“十二五”时期,随着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深入推进,部分民间资本将逐步退出高消耗、低附加值的传统产业领域,急需寻求新的投资渠道来提升产业价值链,寻求新型产业来提高增加值,资本的配置模式将进一步向专业化、集约化、高效率转型。而“两个中心”建设有利于促进民间资金向产业资本转化,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同时提升金融业自身发展水平,使浙江经济率先走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路径。
“十二五”时期,随着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大众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渠道和专业化的财富管理平台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社会保障程度的需求会越来越强烈,中小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不断增加。《规划》提出打造“两个中心”,能较好地推动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进一步激发金融机构活力,挖掘和拓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完善金融产品结构,也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分散经营风险,增强竞争力,还能够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扩大内需,推动浙江从“金融大省”向“金融强省”的跨越。
(作者为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
——链接 “十二五”浙江金融业发展目标
——金融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左右,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达4600亿元左右,占全省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12%和24%左右,直接融资比重提高到10%以上。
——银行业发展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全省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2%以上,2015年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8万亿元和7万亿元;争取涉农贷款占比提高到6%,小企业贷款比重达到25%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5%以下。
——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进一步完善。全省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总数达到350家左右,新增募集资金达到1200亿元以上,上市公司总数继续保持全国前3位,各种债券累计发行额占全国同期发行总额的5%以上。
——保险业创新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全省保费收入比“十一五”期末翻一番,保险深度超过4%,保险密度超过2800元,产寿险业务规模和增速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地方金融机构加快做强做大。到“十二五”期末,力争使各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数量明显增加。
——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有效的金融稳定监测和金融风险预警系统,金融资产质量、经营效益、风险控制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水平。
“十二五”金融业 发展战略举措
——确立“两个中心”的功能定位,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金融强省”功能支撑体系。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形成全国领先的中小企业放贷中心功能、中小企业投资中心功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功能、中小金融总部集聚功能、中小企业金融创新功能、中小金融产品交易定价功能。
民间财富管理中心的功能定位:形成全国领先的财富管理机构聚集功能、民企总部金融服务功能、创业投资管理中心功能、产业投资管理中心功能、财富管理服务创新功能。
——加快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和金融集聚区,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金融强省”空间支撑体系。
加快建设杭、甬、温区域金融中心城市。把杭州打造成为金融综合实力突出的长三角重要区域金融中心;把宁波打造成为对接上海、服务海洋经济的区域性专业金融中心;把温州打造成为连接长三角和海峡西岸两大经济区、服务民营经济的区域性专业金融中心。
打造一批区域金融特色城市。台州努力形成特色鲜明的民营银行先行区、小企业金融服务示范区;绍兴提升专业化产业金融服务特色;嘉兴成为接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桥头堡和纽带;金华、义乌拓展市场商贸和物流金融领域的区域特色;湖州加大农村金融创新力度,凸显金融服务新农村的示范作用;舟山大力发展海洋金融;丽水、衢州大力推进金融服务均等化。
——着力打造六大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金融强省”服务支撑体系。
构筑金融机构集聚平台,打造中小金融机构集聚基地和财富管理机构总部基地;
构筑金融资源整合平台,探索组建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积极打造资本市场“浙江金融板块”;
构筑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立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探索建立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构筑金融后台服务平台,规划建设金融公共支撑服务基地,设立灾难数据备份中心、金融后台呼叫中心、金融新产品开发、金融人才培训基地等;
构筑农村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县域金融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构筑投资基金引导平台,创设一批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和购并重组投资基金。
(以上摘自《浙江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