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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远--清华大学
2011-06-09 作者:佚名 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

  王明远

教授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理学学士、法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

  工作履历

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学术兼职

兼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法律专家,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环保联合会理事,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委员会委员,《亚太环境法学报》(ASIAPACIFICJOURNALOFENVIRONMENTALLAW)编委,《能源与自然资源法学报》(JOURNALOFENERGYANDNATURALRESOURCESLAW)编辑顾问委员会委员等。

曾任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美国律师协会、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环境资源法项目顾问,哈佛法学院、哈佛大学环境中心、天普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环境资源法)重点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等。
研究领域

能源法、环境资源法、基础设施与城市规划法、高新技术的法律规制

  学术成果

主持或参与多个研究项目;参加多项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起草或论证;在《环境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主要著作有《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清洁生产法论》、《转基因生物安全法研究》、《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中国公司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法》、PropertyandtheLawinEnergyandNaturalResources以及BeyondtheCarbonEconomy:EnergyLawinTransition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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