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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其才--清华大学
2011-06-09 作者:佚名 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

  高其才

教授

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浙江省慈溪市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E-mail:gaoqc@mail.tsinghua.edu.cn
教育背景

1985年7月在重庆西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3年8月在武汉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2年5月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履历

1985年7月至1997年11月,在武汉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工作。

1997年12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律系、法学院工作。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习惯法
研究概况

主要从事本科生、研究生的“法理学”、“法社会学”等课程教学,兼授“中国习惯法导论”、“法律基础”、“婚姻家庭法”等课。
学术成果

(一)著作

1.《中国习惯法论》(独著),湖南出版社,1995年4月。

2.《中国习惯法论(修订版)》(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11月。

3.《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独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

4.《瑶族习惯法》(独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7月。

5、《农民法律意识与农村法律发展》(合著,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

6.《瑶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合著,第一作者),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

7.《司法公正观念源流》(合著,第一作者),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4月。

8.《基层司法——社会转型时期的三十二个先进人民法庭实证研究》(合著,第一作者),法律出版社,2009年3月。

9.《乡土司法——社会变迁中的杨村人民法庭实证分析》(合著,第一作者),法律出版社,2009年3月。

10.《政治司法——1949—1961年的华县人民法院》(合著 ,第一作者),法律出版社,2009年3月。

(二)主编

1.《习惯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的实践》(两主编之一),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8月。

2.《当代中国民事习惯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1月。

3.《当代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1月。

4.主编《中国司法研究》书系,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伦理司法》等五本。

5.主编《习惯法论丛》,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两本。

(三)教材

1.《法理学》(独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

2.《法理学》(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8月。

3.《法律基础》(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

4.《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法律出版社,2010年5月。

(四)论文

发表《论市场经济中我国法学之对策》、《法理学发展值得思考的几个问题》、《马克思主义法社会学研究对象初探》、《现代立法理念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两难境地》、《中国的习惯法初探》、《论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论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瑶族习惯法特点初探》、《现代化进程中的瑶族“做社”活动——以广西金秀郎庞为例》、《试论农村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当代中国法律适用中的关系因素——文化视角的实证分析”、 “中国律师执业中的法律与关系因素——社会资本理论视角的分析”等论文9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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