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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钧--清华大学
2011-06-09 作者:佚名 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

  高鸿钧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1981.12: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

1984.1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
工作履历

1984—91.7: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助教、讲师;

1991.9—96.8: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1996.9—98.5: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1998.6—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法理学、比较法学、外国法制史
研究概况

1987.8--88.8: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4.11:参加在巴基斯坦拉瓦尔品第举行的“基本经济权利国际会议”

1995.8:参加在日本东京举行的第31届国际法社会学大会

1996.6--8:荷兰亚洲问题国际研究所高级访问学者

1998.1--3:日本上智大学法学部客座教授。
学术成果

(一)著作(主编)1.《外国法制史》(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初版,1998年修订版。



2.《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公民权利发展研究》,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初版,2000年修订版。

3.《伊斯兰法——传统与现代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

4.《法治:理念与制度》(合著),中国政法大学,2002年版。

5.《清华法治论衡》(1-3辑),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2001、2002年版。

(二)译著

1.《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主编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中文版。

2.《比较法律文化》(合译),清华大学初版社,2002年中文版。

3.《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合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中文版。

4.《比较法总论》(合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中文版,2002年法律出版社修订版。

5.《比较法律传统》(合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中文版。

6.《英国法与法国法》(合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三)主要论文

1.“论西方两大法系对伊斯兰法的影响”,《西亚·非洲》,1984年第6期。

2.“伊斯兰法及其当代影响”,《西亚·非洲》,1985年第4期。

3.“伊斯兰法的主要特征及伊斯兰法系的现状与前景”,《世界宗教研究》,1985年第4期。

4.“当代西方两大法系主要渊源比较研究”(合作),《比较法研究,》1987年第3期。

5.“英国法的域外移植——兼论普通法法系形成的特点及原因”,《比较法研究》,1990年第3期。

6.“英国法的主要特征——一个比较观察”,《比较法研究》,1991年第4期。

7.“论法系划分的方法与标准”,《外国法译评》,1993年第2期。

8.“论伊斯兰法复兴”,《外国法译评》,1994年第1期。

9.“伊斯兰宪政理论与实践”,《外国法译评》,1995年第1期。

10.“伊斯兰人权观”,《世界宗教研究》,1995年第3期。

11.“发展中国家与基本经济权利”(英文),载赛义德主编《基本经济权利》,巴基斯坦弗伦兹出版社,1995年英文版。

12.“伊斯兰法学及主要流派”,《外国法译评》,1996年第1期。

13.“法治与公共权力制约”,载《清华法律评论》,1999年第2辑。

14.“现代西方法治冲突与整合”,载《清华法治论衡》,第1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

15.“市场经济、纠纷解决与理性法律:变化中中国集权社团”(合作),载《公法》第2卷。

16.“21世纪中国法治瞻望”,《清华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

17.“冲突与抉择:伊斯兰世界法律现代化”,《比较法研究》,2001年第4期。

18.“法范式与合法性:哈贝马斯法现代性理论评析”,《中外法学》,2002年第6期。

19.“现代法治的困境与出路”,《法学研究》,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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