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明发展至今,各种文化门类森然有致,不同学科之间逐步泾渭分明。其中“艺术”与“科学”两种活动领域,在常人眼中多数时候如同井水与河水,各不相犯 ——艺术以感性表达方式, 给人以娱乐、情感慰藉及精神依托, 艺术家创造美和自由的形象;科学以理性逻辑的方法拓展人们对世界的认知, 科学家追求实验与求证,追寻万物的客观规律。然而,有时候“井”与“河”似乎又暗通款曲——科学家常常言及科学研究过程中的审美体验和艺术般的感觉,艺术家也不时地将科学手段融入审美创作,创制出新异精良的艺术作品。因此,关于艺术与科学究竟是相异还是相通关系、差异有多大或相通有多深等等,便常常成为人们争论的话题。近30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展开了艺术“根本相异”还是“可以融合”的争论。众说纷纭之中,北京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建盛博士的《艺术 科学 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版) 全面清理和辨析了艺术与科学的历史纠葛与当代关系,并站在人类总体文明的高度肯定了这两种活动对于人类追寻真理、提升生活品质的意义。
《艺术 科学 真理》一书对艺术与科学之关系的思考和探索,可谓另辟蹊径,独显特色,既不把艺术与科学看作是水火不相同的两种文化,也不把二者视为相容为一的东西,而是在差异性的比较中理解和阐述艺术与科学各个主题之间的复杂关系。该书首先在细致深入的学术史考查中,尽力还原不同时代“艺术”和“科学”及其相关概念的历史语境,将史上各类有关谈论还原到起初的语境中,让我们看到各种或偏激或公正或中庸或深刻的断语在当时条件下是如何发生的。然后,作者立足于当今学术史高度对它们进行辨析取舍, 以平和公允的态度评点了各类学者、艺术家的种种观感,其间对史料的翔实考证和大量的引语、作品分析,体现了作者严谨的学术态度。其次, 全书以一种“主题化论述”的方式,将艺术与科学有交叉相似的方面分列为七个专题,基本囊括了艺术与科学的各个交集,仔细分析了其表面相同中各自有何微妙差别。譬如说,“艺术与科学的美”一章辨析了“美”这一概念的复杂变化。何谓“美”,本来在历史上就众说纷纭, 牛顿物理方程式的“美”与达?芬奇《岩间圣母》的“美”相距甚远,决不可简单地因为对这个形容词的共同使用就将科学与艺术等同起来。“艺术、科学与审美经验”一章认为艺术审美经验一般具有主观性、丰富性、个体性和情感性,科学审美经验则更具客观性、简单性和普遍性。不过, 随着科学日益发展成为深奥险僻的专门学问, 能够欣赏科学之美的人并不多。“艺术的理性与科学的感性”一章则跳出常规看法“艺术是感性的,科学是理性的”向我们展示了艺术创作的理性和科学探索中的感性直觉。“艺术解释与科学解释”一章指出艺术对世事人情的阐释是再现性、表现性与人文性的,而科学对万事万物的解析则具有实在性、数学化与可确证性。“艺术智慧与科学智慧”一章证明了科学与艺术都是人类深层次的需要,“艺术家以一种富有魅力的表现形式描绘一种理解我们自身的情感图像,科学家用一种超越常识的理论描绘一种理解我们生存于其中的宇宙世界的理性图像。……科学的理论给予了人类生存的物质世界以理性的可靠性感觉,艺术给予了人类内在存在的想象的、情感的和精神的依托”(333~334 页)。以上种种, 都说明艺术与科学明显相异。它们唯一较为相似的特征在于“创造性”,同作为人类的智慧活动,艺术并非机械地模仿现实,科学也不是按部就班地实验与计算,艺术史上的伟大作品和科学史上的杰出理论,都是艺术家和科学家的创造性成果。经过全书各专题的耐心梳理,艺术与科学各自的文化特征逐步轮廓清晰、差异明显。正如作者所言,在人类整体文化系统中,艺术与科学的关系是差异性的互补关系, 而不是同一性的消融关系。正是艺术与科学的差异性决定了艺术与科学作为两种不同形态的文化体系 都是我们人类所需要的。
更值得一提的是, 作者在艺术与科学之关系各个主题的差异性阐释中,凸现了艺术与科学的真理概念和真理性质。在我们常识观念中,只有科学才追求和表达真理,而艺术则不具有真理的品性。而该书作者则充分肯定和论证了艺术真理的合法性要求。诚如作者所论证的,科学有科学的真理, 艺术也有艺术的真理。尽管两者非常的不同,但它们都是人类所需要的。艺术真理与科学真理有许多不同: 科学真理需要验证,无论苹果落地还是天体运行,科学家们必须证明理论符合于实际;艺术真理则不需要论证,审美的真实不在于逻辑的正确,而在于想象的可接受性、情感的内在必然性或恰当性,所以艺术作品尽可以恣意想象、激情飞扬、悲喜交织,只要起伏转折通于情、达于理, 能让读者心悦诚服,则“信”即是真。科学真理通常具有唯一性,艺术真理却有多样性。在审美关系中,人与事物有多种可能的关联方式, 每一种可能性都真切动人。艺术真理不作为逻辑定律显现于智性,而是作为真情实感显现于主体。这些人情世事的展现并非没有认识价值,因为艺术虽然不擅长为认识外部世界提供正确答案, 却能为理解人自身及社会展示种种感性的认识,使人洞明世事、善解人情。即便是完全虚构的艺术作品,也能够具备真理性,因为它们以想象“引导人们走向更真实的世界,现实中不存在的事物在艺术作品中存在着,现实中不可能的精神享受和满足能够在艺术作品中得到”,艺术“应该成为现实世界新的可能性的范本 成为人类在现实世界应该导向的彼岸”(227 页),艺术能够呈示未来向度上的社会真理。
经过繁复细致的差异性对比和阐述,《艺术科学真理》得出了基本结论:“艺术和科学都是人类心智的创造物,它们都是人类创造的文化形态,两者之间不可能没有相似性,不可能完全没有相通的东西。……然而,几乎没有什么疑问的是,艺术与科学又是这个大人类文化系统中的两种不同的东西,是两种非常不同的符号系统、表意系统、功能系统,并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满足不同的需要。”(335 页)人类将艺术与科学分为两种不同的领域、并在现代日益将它们划分到两个自律性的王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自身的不同需求。现代科学家“抛弃了古代哲学和古代自然哲学中从目的论和价值论的角度看待自然的方式,也抛弃了浑然一体的知识时代看待自然的所有主观的、情感的和想象的因素”,以此为代价换取了自然科学在现代的飞速发展。而现代艺术则拾起了科学割舍的东西,致力于“抓住生活在我们这个世界中的男人和女人的‘心理力量’这个心理力量包含着、蕴藏着我们作为人的丰富的、深刻的情感和体验,隐藏着与自然科学不同的心灵秘密。”(372 页) 历史表明,人类以科学与艺术建构起来的文化知识形态,共同构成了现存真理的主要载体和认识形式。在未来,艺术与科学仍将在各自的创造性探索中,继续丰富和推进人类的真理性认知和体验。因此,《艺术科学真理》明确认为,在人类文化的宇宙中,艺术与科学最合宜的关系是一种差异性的互补关系,在它们的并行与互补中,人类文化方能健步前行。最终,艺术、科学, 以及所有正当的文化活动,都是为人类提供追求幸福的方式,让人类在不同的创造性活动中和产品中获得一种深刻的“在家”的感觉。这正是艺术与科学的深刻差异性,也是艺术与科学的深刻互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