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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中国戏剧发生的努力——评《中国戏剧之发生》
2011-06-02 作者:屠应超 来源:《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戏剧的发生问题是中国戏剧史上一个焦点问题,也是一个长期聚讼不休,但又莫衷一是的问题。众所周知,我国具有现代意义的戏剧史的研究滥觞于王国维的《宋元戏曲考》,因此很多论争都没有脱离王国维所提供的文献资料范围。如果以这种研究方法论证,那么就会得出中国戏剧晚成的结论。周华斌意识到问题的所在:“……这里回避了原始戏剧问题,回避了以宗教性意识为依托的绵延数千年的戏剧现象,回避了民间的多形态戏剧。”[1](P56)学者王廷信的力作《中国戏剧之发生》直面中国戏剧史中的这一系列问题,以专著的形式填补了戏剧史研究中的空白。笔者认为,该书特点和成就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全面性——对含有戏剧因子的材料的总体考察
  
  “戏剧是一个博大的母体”,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考察原始戏剧和戏剧的发生问题,会涉及到艺术学、文化学,社会学、民俗学、人类学、宗教学等一系列相关学科,因此要求研究者持有开阔、科学的眼光,对存在甚至是可能存在戏剧因子的材料作全面的分析。

  美国学者马格特?贝索尔德在他的《世界戏剧史》中为我们提供了进行这种研究的取样来源的可能:“我们可以从三个侧面来探索和研究原始戏剧的源头:(1)现存土著部落的民俗——他们与整个世界缺少联系,处于停滞状态,他们的戏剧性表演与世隔绝,我们可以据此推断人类文化史上的原始戏剧状态。(2)史前洞穴壁画及石雕、骨雕。(3)世界各地均有留存的面具和民俗木雕。”[2](P99)

  《中国戏剧之发生》一书显然采取了马氏的提议。《绪论》中讲到:“本文所采用的资料主要来自三个方面:(1)考古发现的原始岩画、陶器、玉器、青铜器图案以及墓葬发掘报告等文物资料;(2)近存的在性质上属于早期宗教范畴的田野考察报告,以及民俗资料;(3)古文字、古文献。”

  《中国戏剧之发生》全书分上、中、下三个部分,对戏剧发生资料的考察从时间顺序排列:

  (1)原始部族宗教与戏剧之孕育

  作者指出,人的实践活动是戏剧发生的母体。由物质生存的需要催生的实用性装扮逐渐过渡到戏剧扮演;而产生于初民与自然、社会冲突失衡的早期宗教扮演则走向了娱乐性不强的宗教仪式,但当这种宗教束缚弱化后,也会在审美意识的作用下走向戏剧扮演。在人类发展的童年期,这两种扮演都交错在混沌的早期宗教仪式中,而中国戏剧发生的可能性就胚胎于这种仪式里面。作者最后得出结论:“虚拟性的‘装扮’手段对研究戏剧有所启发。”

  (2)三代祭礼与戏剧要素之消长

  作者认为,三代末期的宗教改革,使原始部族宗教演变为奴隶主贵族的宗教性祭祀礼乐制度。同时巫、优逐步分化,祭祀仪式开始明显分化为“核心仪式”和“附属仪式”两个部分。巫师主要从事“核心仪式”,优人主要从事“附属仪式”。这两个层次都不同程度地蕴涵着扮演因素。

  (3)春秋战国祭俗和戏剧之雏形

  春秋战国时期,维护奴隶制王权的礼乐制度濒临崩溃。世俗享乐之风在诸侯争霸的背景中迅猛兴起,对宗教性祭祀礼乐的进一步分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北方中原一带的祭祀吸收了俳优表演的“新乐”,出现了“杂戏”雏形;南方中原一带的祭祀礼俗吸收了楚地民俗,出现了楚辞《九歌》所显露的歌舞戏萌芽。民间驱傩仪式,举国若狂的蜡祭依然保持原初的狂欢的性质,其中的扮演行为呈现出更多的审美娱乐情趣。到了后世,这种祭祀礼俗融入社火,出现了社火队伍中丰富多彩的扮演状态。神仙方术的盛行,使得方士们的把戏大量流行,成为百戏的源头之一。战国时期,扮演已从歌舞、俳优杂戏、百戏表演三个方面奠定了后世戏剧的形式基础。

  综上可见,《中国戏剧之发生》对戏剧发生意义的材料的考察是全方位的,考古文物、古文献、古文字、傩戏、民间社火等等莫不搜罗一尽,在广泛占有材料的基础上运用文物考察、文献诠释、田野考察三结合的方法相互印证在中国春秋以前的“泛戏剧”现象。大量的实物考证和严谨的理性思辨使得该书对中国戏剧发生和形成研究在深度和广度上有不小的突破。
  
  二、明确性——对戏剧概念及其形式主体的清晰界定
  
  作者认为:“戏剧发生问题是要研究戏剧作为一门艺术——其‘形式本体’最初的生成状况。戏剧的形式本体,就是戏剧之所以为戏剧的、在形式上的构成,它决定着戏剧的本质。……因此,在戏剧发生问题上,最重要的和最基本的乃是戏剧的形式本体问题。阐明戏剧形式本体的发生过程当是戏剧发生学的核心。但要阐明这个问题,首要的任务是要界定戏剧的概念。”文中,作者是把“戏剧”作为“囊括古代各种戏剧形态的总体性概念”来对待的,这样理解首先有益于探究戏剧真正之本原。西方学者在研究戏剧发生问题时,往往与艺术起源、原始文化、原始戏剧相联系,重在探索人类最初的宗教仪式或原始仪典中的戏剧性现象。而面对中国戏剧的发生,戏剧史学界之前的研究则侧重于“周有戏礼,汉有百戏,唐有戏弄,宋有南戏,金元有杂剧,明清有传奇”一条单线索,正因为在这单线条戏剧史观背景下的狭隘的“戏剧”和“戏曲”概念的衍生,才有对中国戏剧形成与成熟问题的长久争论;其次,还原戏剧作为一种多形态的艺术体系的本来面目。作者指出:如果把戏剧概念只囿于“戏曲”本身,只会导致戏剧观念趋向保守与僵化。同时,学术思想的偏执势必会忽略那些原始戏剧,宗教仪式戏剧、节令民俗戏剧等多种戏剧状态。因此,作者清晰地提出“总体性概念”的“戏剧”定义,不但可以应用西方同行的先进理念,突破前人之局限,直溯戏剧发生之本原,还可拓宽戏剧研究的眼界。

  《中国戏剧之发生》一书关于“戏剧”是这样定义的:“戏剧是以‘扮演’为形式本体的艺术。”同时用戏剧四要素来作为界定的标尺:演员、观众、演出场所、情节内涵。时间上则从中国原始社会一直关照到戏剧萌芽期的春秋战国,每个章节末尾都有对四要素的详细考察。分析了它们在漫长的“前戏剧时代”中如何消长及其如何表现。

  原始戏剧跟现代意义的“戏剧”概念有着很大的差别,但进行研究首先要确定这种艺术形式的本质内涵,然后才能用学术手段去剖析它。《中国戏剧之发生》对“戏剧”概念的界定涵盖了“戏剧”有别于其他艺术形式的客观独特性,应该说更接近戏剧的本原。
  
  三、独创性——从宗教与戏剧的紧张关系考察中国戏剧之发生
  
  《中国戏剧之发生》以中国早期宗教为视角来探讨戏剧发生。美国学者布罗凯特说:“原始仪典中孕育着戏剧的根苗,因为音乐、舞蹈、化妆、面具与服饰等在仪典中均不可或缺。[3](P61~62)但是“就理论上而言,宗教与戏剧是性质不同的东西。宗教对人的意志的束缚与戏剧的游戏、娱乐、审美功能以及对人的个性的张扬功能是截然对立的。但就历史事实而言,在中国早期历史上,戏剧之形式本体——扮演又曾长期依附于宗教仪式。”

  宗教和戏剧在本质上是两种东西。越到后中潜藏的戏剧因素。所以宗教和戏剧虽然是紧张对立的关系,但两者又有来,这种性质的差别越大。最后从本质上走向对立。作者认识到,虽然宗教和戏剧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不能否认在原始宗教仪式中的装扮行为对戏剧扮演的启发作用,也不难发现在原始祭祀仪典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考察中国戏剧之发生,不涉及或者漠视原始宗教的作用是不正确的。在宗教和戏剧的紧张关系中为中国戏剧发生寻找到契合点,不能不说是本书的一大特色。
  
  四、建设性——《中国戏剧之发生》的学术意义
  
  戏剧发生所关涉的问题很多。如果不从源头上理清这个问题,就会为戏剧研究带来诸多含混。笔者认为,《中国戏剧之发生》的出版,在学术上应有如下几个意义:

  (1)为建立一个新的戏剧历史框架找到了一个新的支点。

  如前所述,关于中国戏剧之发生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争议,所以,对它的研究也一直活跃在学术界。虽有各种学术成果的推出,但是总有它的局限之处。随着20世纪80年代,西方戏剧理论的涌入,和此前尚未被人发现的新的戏剧史料的出现,冲击了旧有的戏剧史观点和框架,重新构建中国戏剧史的呼声逐渐浮出水面。而一个新构的戏剧史首先不能回避的就是发生问题。《中国戏剧之发生》的成书为新的戏剧框架打下了第一个坚实的桩基。

  (2)为建立一套新的戏剧理论体系找到了一个史的依托。

  戏剧理论是多命题的学科。理论对之于历史的依存关系是先天的。否则理论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同时单单撷取某段戏剧状况作标本式的研究,忽视原始的多形态的“戏剧行为”中涉及到的一系列的“戏剧”基本理论,也显然是不可取的。《中国戏剧之发生》觉察到了这一戏剧史研究中的盲点,所以,该书的出现显然为戏剧理论的创新提供了一个史的依托。

  (3)为戏剧的生存和发展找到一个新的策略。

  谁也不能否认现阶段戏剧在我国的尴尬局面:作为四要素之一的观众却越来越少关注戏剧艺术。为什么尚处发生阶段就为人们所喜闻乐见,所热情参与的美妙的艺术形式,经过了数千年的发展和成熟,到如今却江河日下呢?这是每个戏剧爱好者和研究者们都必须沉痛面对的问题。从戏剧发生时探究出戏剧艺术的生存和发展规律,以资于今日中国戏剧的复兴和壮大,这是一个具有实际意义的当代命题。因此《中国戏剧之发生》何尝不是一种为中国当代戏剧的生存和发展着想的有责任感的求索呢!

  (《中国戏剧之发生》,王廷信著,韩国新星出版社,2004年版。)

  参考文献:

  [1]周华斌.原生态戏剧与视觉符号[A].中国戏剧史新论[C].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3.

  [2][美]马格特?贝索尔德著.周华斌译.原始戏剧[A].中国戏剧史新论[C].北京广播学院出社,2003.

  [3][美]布罗凯特著.胡耀恒译.世界戏剧艺术欣赏——世界戏剧史[Z].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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