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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松——辽宁大学
2011-06-01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大学法学院

  杨松,博士生导师,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国家级精品课“国际经济法”负责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辽宁大学法学综合实训中心主任,省政府奖一二等奖获得者,省重点学科和“学科提升计划”经济法学博士点带头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等四个国家级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副会长。第十四届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辽宁省政协第十四届社会法制组委员。美国长滩加州州立大学高级访问教授。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等课题10余项。《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撰文50余篇,被转摘10余篇。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国际经济法、经济法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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