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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刃韧--北京大学
2011-05-31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

  龚刃韧
  教授
  
  教育背景  
  1988年2月 日本北海道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8年-1990年 北京大学法律系讲师
  1990年-1993年 北京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1993年-现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5年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7年下半年 日本京都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2000年1-3月 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学院短期学习和研究
  2005-2006年 日本九州大学客座教授
  
  研究领域  
  国际公法、人权法
  
  科研成果  
  最近几年发表的部分文章:
  (1)《不歧视原则与中国农民权利》,《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第3卷第2辑(总第5期)2005年版;
  (2)《教授、计件工与学术自由》,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5年第五号;
  (3)The Legal Status in China of Human Rights Treaties, The Bulletin of Kyoto Human Rights Research Institute, No.13, March 2008. 
  (4)《法治的正本清源》,《法学》2009年第1期;
  (5)《关于给农民“国民待遇”的法学思考》,《太平洋学报》2009年第6期;
  (6)The  Historical Causes of China’s Dual Social Structure, Confronting Discrimination and Inequality in China: Chinese and Canadian Perspectives, Edited by Errol P. Mendes and Sakunthala Srighanthan, Ottawa: University of Ottawa Press, 2009.
  (7)《告别“衙门化”:中国大学的出路》,《文化纵横》2010年第3期;
  (8)《不可克减的权利与习惯法规则》,《环球法律评论》2010年第1期;
  (9)《马克思新闻出版自由经典理论之重温》,《法学》2010年第7期;
  (10)《重读密尔论自由》,《政法论坛》2010年第4期
  
  荣誉奖励  
  1997年获教育部宝钢优秀教师一等奖;
  1998年获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法学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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