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观点 > 社会 > 文章详情
薛宝生: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亟待给政策调结构
2011-05-30 作者:薛宝生 来源:光明网-光明观察

  前不久公布的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再次说明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还很猛,不可掉以轻心。据这次普查初步汇总的情况看,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以女孩为100的话)是118.06,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出生人口性别比116.86,提高了1.2个百分点。

  但是,118.06这个数据还是利好的,比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的118.59,下降了0.53,比2009年的人口抽样调查的119.45下降了1.39。 2010年的人口性别比,尽管比2000年有了提高,和2005年及2009年的数据相比,还是有所下降。

  有所下降,也是来之不易的成就。近年来,从上到下广泛开展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比如:加大“男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型生育观念的宣传教育力度,从一定程度上有效地引导人们克服出生人口性别偏好情绪,生男生女顺其自然,被相当一部分夫妻所接受。这从源头上堵塞了“‘生’男‘流’女”的歪口子,对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具有决定性作用。

  还比如:普遍开展的“关爱女孩、关爱女孩户、关爱母亲”的活动,也增强了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的能力和保障性,其利益导向作用无形中刺激了家庭的正确选择,由偏好生育男孩子,逐步转向生男生女都是自己的新生代,而享受国家的优待政策,也是幸福的事情。

  再比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联手重拳出击,严禁违规使用B超为群众做胎儿性别鉴定,严厉打击违法堕掉女胎,严惩破坏人口计生工作的不法分子和行为,对于人为选择性生育,也起到了震慑的作用。

  应该说,我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措施是得力的,行动是扎实的,效果也是可观的。至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第五次人口普查的问题,需要客观对待。这并不能说明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失控了,更不能抹煞多年来全国各地为此而作出的努力。毕竟比2005年、2009年两次人口抽样调查时,有了可喜的下降。

  这两次人口抽样调查,都是在我国迈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刻进行的,也是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的紧张时刻进行的。一方面需要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抑制人口增长反弹,一方面需要平衡人口内部发展与外部发展的关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极易加剧。

  在这种背景下,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得以下降。201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比2005年下降了0.53个百分点,比2009年下降了1.39个百分点,下降的幅度还是很大的。相比控制人口数量而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难度、硬度会更大一些。其原因在于一部分群众深受重男轻女旧观念的影响,生育新生代往往偏好于男孩子,一旦偏好情绪上涨,不容易拦住。况且如此偏好,具有一定的个人隐秘性,等发现有问题了,恐怕木已成舟。

  加之,目前社会还存在一些轻视女性的现象,在就业、提干、劳动报酬、福利分配等方面,人们看到有的部门和单位将女大学生、女性劳动力拒之门外,事实上存在“生男生女一样好、关键时刻不一样”的不公平问题,也会引发群众有选择性地生育。

  群众存在的生育偏好情绪,也给违规使用B超鉴别胎儿性别,违法堕掉女胎等“黑箱操作”提供了买方市场。更由于个别政府部门缺乏及时而有效的监管手段,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依旧滞后,进而也抬高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尤其是在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更为突出。

  从历史角度来看,我国的人口出生性别比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1953年我国开始第一次人口普查时,这一比例基本上处于正常范围之内。此后,这个问题呈现出越来越严重的态势。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曾经显示,2008年我国这一比例已经上升到119.58,而农村则高达122.85。当下,农村的比例还是没有明显的下降,成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灾区”。

  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由来已久,盘根错节,综合治理必须强化。否则,还会雪上加霜。由此导致的人口性别结构失衡,男多女少的后果,不仅让我们的家庭难以承受 “独男”、“剩男”、“老男”之苦,还会让我们的社会出现畸形而难以安宁,难以和谐,难以文明进步。对此,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据新华网5月25日报道,为使全社会更加了解我国人口计生工作,24日,中央媒体走进国家人口计生委活动举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斌在活动座谈会上说,“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继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

  李斌指出,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始高出正常值范围,并持续攀升。对此,人口计生委采取宣传倡导、政策引导、全程服务、出生实名登记、专项治理“两非”行为等有效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2009年以来,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开始得到遏制。

  李斌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确保“十二 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我国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大宣传倡导力度,切实转变群众婚育观念;积极推动各部门、各地制定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立法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全面推开出生实名登记制度,总结推广孕产期全程服务、保障计生女儿户权益等行之有效的办法。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不只是家庭发展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大事。我们应该采取积极而有力的措施,解决好这个问题,管好这件大事。重在给政策,调结构。给政策,就是实行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制度。不局限在独生子女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上,城乡夫妻在生育政策上一个样,生育数量倡导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绝对不得生老四、老五。少数民族和特殊情况的夫妻,是否生育三个孩子,可另行规定。

  这样,可以减弱甚至消除群众生育偏好男孩子的情绪,而接受顺其自然生育的主张,会从根本上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与此同时,通过具有针对性的宣传倡导、关爱女孩、促进男女平等、提高女性家庭地位、社会地位和社会公共服务等政策的完善和落实,通过依法深入综合治理和严抓严打“两非”等行动的付诸实施,最终实现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化,也就是达到国际通用的103—107的正常值,是大有希望的。

  而调结构,则是指以“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为杠杆,调节出生人口的性别结构,平抑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就一般规律而言,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性别偏好选择余地,要比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性别偏好选择余地大,而且难以控制。

  据了解,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一般实行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地区,其出生人口性别比接近正常,而生育一个孩子或一个半孩子的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失常。胎次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密切关系也再次说明,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势在必行。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不能不提及。即:在目前生育成本日益增高的情况下,人们当中可能倾向于不生育或生育一个孩子的,要相对多一些。这样,也会缩小性别偏好选择余地,生不生孩子,生男孩子还是生女孩子,可能不会那么计较,也容易增加生育女孩的数量,虽然属于个别现象,但是值得关注。

  因此,调结构,靠政策的落实。基本的节点在于引导夫妻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该生育的,一定要完成繁衍后代的使命,不能不生育,只是男孩女孩不选择而已;不该生育的,一定要自觉实行避孕节育,做到依法实行计划生育,保护好自己的生育权利。作为社会,必须克服用人偏见,女孩子与男孩子具有同样的生存、发展权利。
  
  由此而努力,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会得到合理的解决。给政策,调结构,也会如愿以偿。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当务之急。我们坚信,在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领导下,人口平衡发展的愿景,必然早日呈现。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