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杨大文
职称: 教授
学历:大学本科
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个人简历
杨大文,1933年生、江苏常州人,幼年时代适趋抗日战争,颠沛流离之中,在上海、常州、兰州三地完成小学学业,后就读于兰州志果中学、贵阳达德中学和清华中学。早年酷爱文学,曾参加清华文学会,担任学生刊物《狂飚》的编辑。1949年 12月参军,从事部队文艺工作,也曾下乡担任从事清匪、反霸、减租、追押和土改等工作的工作队员。1952年作为调干生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毕业后留系任助教、讲师。1973年后任北京大学法律系讲师,1978年回人大法律系任教。
从事苏联民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是个人一生学术活动的起点。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与同教研究的前辈、师长一起率先开设婚姻家庭制度课程,编辑、出版同名教材,这是在新中国创建学科婚姻家庭法的最初步骤(过去是作为一编在民法课程中讲授的)。后来基于教研室的分工、这一学科建设的任务才更多地由自己担当,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此《婚姻法概论》一书(北大民法教研究编著,杨大文执笔定稿),向刚刚复苏的婚姻家庭法学教育献上了第一部教材。1982年主编全国第一部统编的婚姻家庭法学教材:《婚姻法教程》,和合作者共同奠定了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的初步框架和学科体系。该书曾获司法部优秀法学教材奖。1985年受国家教委委托。主持“七五”规划法学教材中的婚姻家庭法项目,包括必修课教材、选修课教材、中外资料如案例汇编等。本人任主编的《婚姻法学》获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文科教材一等奖。1997 年任主编、出版了《亲属法》一书,迄今为止,婚姻家庭法方面的三部全国统编教材,以及这方面的法律专业、律师专业的自考教材、自考大纲,都是由本人主编的。从80年代到90年代,共指导硕士生数十人,博士生14人,在主持北京人文函授大学法律系期间、组织、编写了门类齐全,成龙配套的函授教材,该系先后拥有二十余万学员,被誉为世界上最大的法学函授教育机构。
在学术研究方面,曾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撰为婚姻法诸条目,曾与有关同走共同发起成立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中国婚姻家庭建设协会,曾主持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的筹备工作。曾主持和参与主持多次国内、国际的本学科的学术会议,如第一,二次全国婚姻家庭学术讨论会,中英妇女与法律研讨会,中英维护妇女权益制止家庭暴力研讨会等。参与立法,也是个人学术生涯中的重要一页,曾担任现行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起草组组成成员。1997年任新婚姻家庭法专家试拟稿起草组召集人。1998年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家稿起草组召集人。此外,二十年来在法制宣传,法律授助、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也付出了较大的努力。
回首往事,个人学术活动的轨迹和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的形式和发展是同步的。北京大学法学院马 南副教授撰写的《杨大文与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学》一文,已收入《中国社科精华·政治学法学》卷。愿在有生之年,能够再为该文修订时提供一些新的内容。
学术成就
论文
试论违反婚姻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学习与研究 1988年1期 与辛焕平合著
关于健全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法律思考 法律学习与研究 1990年1期 与刘素萍、龙翼飞合著
中国婚姻家庭改革的道路 法律学习与研究 1990年2期
十年来的婚姻家庭法学 法律学习与研究 1990年4期
民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法学家 1994年1期 与赵中孚、张谷合著
关于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 法学家 1993年4期
婚姻家庭法领域的区际法律冲突和司法协助 法学家 1995年4期
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的发展及我们的思考 中国法学 1998年6期 与马忆南合著
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婚姻家庭制度 中国法学 1989年2期 与刘素萍、龙翼飞合著
论无效婚姻 中国法学 1985年1期
中国婚姻法的修订和完善──新婚姻家庭法的立法模式和体系结构 法商研究 1999年4期
1998年:活跃在立法前沿的婚姻家庭法学 法学家 1999年1期
1999年婚姻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法学家 2000年1期
1999年婚姻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法学家 2000年1期
2000年婚姻立法和婚姻法学回眸 法学家 2001年1期
著作
婚姻家庭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婚姻家庭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年8月
婚姻家庭法 高等教育出版社
婚姻法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亲属法 法律出版社 2000年5月
婚姻家庭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年8月
论文浏览
婚姻自主权检讨
新世纪的婚姻家庭呼唤新的法律
婚姻法释义(四)
婚姻法释义(三)
婚姻法释义(一)
婚姻法释义(二)
中国诸法域夫妻财产制的比较研究
离婚法定理由之我见
著作简介
婚姻法学
亲属法(第四版)
《亲属法》(第三版)
亲属法
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