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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闽钢:实施民生幸福工程 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2011-05-05 作者:林闽钢 来源:新华日报

  民生幸福既是经济活动的起点,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这是省委全会提出民生幸福工程的重要理论依据。同时,实施好这一工程,必将全面促进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需求潜力,带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迈向更高的水平。因此,在江苏“十二五”期间,抓住了民生问题,也就抓住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经济保持了持续高速的增长势头,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变化之一,就是显著改善了城乡居民的生活状态,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进入“十二五”期间,江苏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仍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经济有了较大发展,人民收入明显提高,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发展机会的问题;二是需要在利益多元分化的格局下实现共同富裕,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在新一轮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解决新产生的社会矛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社会稳定和谐。因此,保障和改善民生要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大对发展民生的投入力度,注重在民生之源和民生之基上开展系统工程,全面推动江苏民生事业的大发展。

  在新形势、新机遇下,江苏民生幸福工程紧扣收入是民生之源,把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作为最大的民生实事。按照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两个同步”的要求,大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硬任务”。这一重要工程的实施,将会大力提高我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有效增加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促进消费稳定拉动经济增长,建立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实现拉动内需战略,确保江苏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

  在新形势、新机遇下,江苏民生幸福工程把保障作为民生之基。通过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药卫生体系、住房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六大体系”为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功能的实现。这一重要工程的实施,不仅将会大力促进江苏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阶段维护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且将会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20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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