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温总理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实现有质量、有效益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7%的发展速度,这是很不容易了。我国未来五年在经济转型期中,重点抓有质量、有效益的GDP增长速度,科学放慢GDP增长,是符合我国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
GDP是一个什么概念,为什么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处于核心标志性指标。用统计学语言表述,GDP是反映常住单位生产活动的成果指标。 GDP根据不同的三种形态,如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核算方法。比如支出法核算、收入法核算和生产法核算。总的来说,上述的三种方法,从理论上说,计算结果都趋于一致。
如果我们深度剖析GDP的三种核算方法,就可以发现,GDP在实际表现中有许多弊端。在支出法核算中,主要包括居民消费、企业投资、政府购买和净出口四项内容。这也就是通常我们在经济形势分析中要做的“三驾马车”分析法。(经济形势分析中对政府购买不作分析)。在收入法核算中,主要就是把生产要素在产生中所得到的各种收入相加起来计算GDP,即包括工资、地租、资本利息和企业利润四项内容。在生产法核算中,主要就是将一、二、三产所有的产生和服务部门的GDP相加,形成GDP的总和。在我国的GDP核算中,主要是以支出法核算为基本方法。
在我国的GDP三种核算方法中,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统计缺失,也就是说,GDP是反映现实社会财富增量的价值流,并不反映“消失的GDP”和“无效GDP”。比如,我国每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频发,因地震、泥石流、矿难、火灾、交通事故等,每年损失的“消失的GDP”相当于我国GDP增长1到2个百分点。在我们的现值GDP统计中,是无法反映哪一些是灾后重建必须要产出的GDP。因此,追求GDP增长,从数字上反映,就会将在灾后重建必须要产出的GDP,统计在国民财富的现值中。实际上,GDP的这个增长,仅仅是为“消失的GDP”作为国民财富的存量补充,严格地讲,GDP在国民财富的总量上没有增加。但是,在区域发展的考核上,GDP还是在做加法,反映了当地的发展业绩。
再比如,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工程,在投资上,产生了许多无效GDP。超规格地建造政府办公大楼,在人口有限的情况下,开发城镇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不符实际的大学城,建造难以想象大的工业园区,等等。在城市改造中,将建造不久的建筑物推倒重建,对同一条马路深埋的各类水、电、气、通信管线,时不时地开膛剖肚,就像装了拉链一样容易。我国的无效GDP达到了一个天文数字。如果我们的GDP是无效的,那么,GDP总量再大,增长速度再快,对国民财富的积累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GDP中,还有实际GDP和名义GDP之分。名义GDP是实际GDP加上通货膨胀率之和。现实中人们总感到,公布的通货膨胀率(CPI)与实际感受的通货膨胀率总是信息不对称。公布的CPI总是低于感受的CPI。从理论上说,是因为实际GDP中,有部分CPI没有剔除干净。也就是说,实际GDP被高估了。这样的GDP高增长率,也是没有质量和效益的。
要提高我国GDP的增长质量和效益,我们应该在思想方法上正确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一是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对待GDP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增长不等于发展,GDP增加不等于国民财富的增加。无效GDP增长,等于生态环境资源被无效消耗。二是要树立科学的求是观,正确对待地区发展与现实基础的关系。对GDP发展指标不跟风、不攀比、不效仿,一切从实际出发。三是要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正确对待以人为本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检验GDP科学增长的标准,只能是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社会民生的关注程度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尽管民生政绩考核在地区发展指标中,不如像GDP指标那样增长得快和显著,但是,它的发展关系到我国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大计,关系到我国国兴民旺的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