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发展问题是人类政治生活始终面临的基本问题,而政治发展研究也是政治科学永恒的主题之一。与20世纪50年代以来兴起的西方政治发展理论不同,马克思主义政治发展观具有更为宏大的历史视野和更为普遍的指导意义。
一、作为政治发展逻辑起点的“现实的人”
政治发展作为政治学的一个重要范畴和研究领域,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在西方学术界出现的。按照亨廷顿和多明格斯的说法,政治发展研究的兴起得益于两股学术活动潮流的汇合,一是40年代末和50年代区域研究的发展,二是政治学研究的行为主义革命。人们对这一概念的使用,通常指的是不发达政治系统向发达政治系统变迁的过程,其主要关注发展中国家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政治领域发生的变化。[1]显然,在这些学者的观念中,政治发展仅是特定政治体即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同时,他们也强调了政治发展的参照系只能是发达国家已经存在的政治样式。这样一种对政治发展的理解难免带有狭隘性和局限性。与之不同的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发展观具有更为宏大的视野。马克思主义将人类社会看作是一个不断运动的历史过程,是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变迁的过程,发展是社会存在的根本属性。政治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后者推动和决定的,只要社会的发展不停止,政治发展也不会停止,只要存在着政治生活,就必然面临着如何进一步发展的问题。
众所周知,社会科学的一切领域都离不开对人和人性的认识,各学科中有关人的基本假设是构建该学科知识体系的基础,也正是如此,才会有“经济人”、“政治人”、“道德人”等多种不同假设的存在。对人类政治生活的研究,同样也离不开这样的基础,“过去时代的思想家,从柏拉图、边泌到密尔,都对人性有独到的看法,并把那些看法作为思考政治的基础”。[2]可以说,有什么样的人的观念,便会有什么样的政治学说,对人的认识的不同,决定了对政治生活和政治现象认识的不同,也同样决定了不同的政治发展观。马克思主义对政治发展的探究是从“现实的人”开始的。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3]这一判断既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础,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发展观的逻辑起点。这里所说的“现实的人”,是生产的人,是社会的人,是能动的人,是发展的人,也是经验的人。[4]而不是抽象的人,不是臆想的人,也不是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的人。“人不是抽象地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5]正是在这样的“人”的活动过程的基础上,才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结构和国家,也才会有相关的政治发展。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 “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但是,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6]
确定“现实的人”是政治发展的逻辑起点,对我们认识现实的政治发展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政治发展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运动过程。一切政治的运动发展过程都是人本身的活动,政治发展以“现实的人”为前提,同时也围绕着人来展开。在考察政治发展问题时,不能抛开人来空谈政治结构、功能、秩序、权威或意识形态,无论多么美好的政治允诺,如果失去了对人本身的关照,如果只强调人的整体性而忽视个体,就必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正如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时所说的那样:“德国人那种置现实的人于不顾的关于现代国家的思想形象之所以可能产生,也只是因为现代国家本身置现实的人于不顾,或者只凭虚构的方式满足整个的人。”[7]
其次,政治发展要能够不断满足人的政治需求。正如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不断满足人的需求的过程一样,政治发展同样应当是一个不断满足人的政治需求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人的政治需求既有同一性也有差异性,站在历史发展的角度,这种需求在总体上呈现出不断扩展的态势,与之相适应,政治体系也在不断创造条件满足人们的政治需求,这样一个过程表现出的结果就是政治发展。因此,人的政治需求的满足程度成为衡量政治发展状况的基本尺度。
再次,政治发展的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1894年,卡内帕请求恩格斯为在日内瓦出版的周刊《新纪元》写一段题词,用简短的字句来表述未来的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以别于但丁说的“一些人统治,另一些人受苦难”的旧纪元。恩格斯后来在回信中说:“我打算从马克思的著作中给您找出一则您所期望的题词。我认为,马克思是当代唯一能够和伟大的佛罗伦萨人相提并论的社会主义者。但是,除了《共产党宣言》中的下面这句话,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8]这段话表明,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精神所在就是实现人的自由,而且这种自由还不仅仅是作为一个整体或类的人的自由,同时也强调了每个人的自由,作为马克思主义组成部分的政治发展观同样以此为依归。这就意味着,在现实的社会中,那些阻碍或有损于人的自由的经济结构、政治制度、文化观念都应当在政治发展过程中逐步消解掉,从而为实现人的自由创造条件。
二、特定时代人的社会关系构成政治发展的基础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们的政治活动不是孤立的东西,政治发展植根于特定时代人的社会关系之中。这是因为,一切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都产生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而人们要生活,首先就需要有吃喝住穿等满足基本生存的条件,也就是说必须进行物质的生产,在这种生产中所结成的生产关系,就是社会关系。与此同时,为了种族的繁衍,也会产生家庭关系。无论是生产关系还是家庭关系,都是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是生产的社会关系,同时也是生产本身的关系,它是人与物、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总和,而这种关系仅取决于生产(物的生产、人的生产以及关系的生产)本身,而与人的主观意志无关。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9]由此可见,政治生活只是人们社会关系的反映,现实的人先于政治,社会关系先于政治关系,社会关系的发展决定着政治发展。当然,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关系,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那样,受制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对社会关系决定政治发展这一观点,我们也可以从马克思有关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关系的研究中加以认识。马克思在使用“市民社会”这一概念时所指的是“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10]他进一步指出:“‘市民社会’这一用语是在18世纪产生的,当时财产关系已经摆脱了古典古代的和中世纪的共同体。真正的市民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但是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11]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框架中,政治国家不过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一种特殊形态,国家的性质由社会的矛盾运动和社会的发展阶段所决定,即由市民社会所决定,有什么样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什么样的政治国家,市民社会的发展必然带来政治国家的改变。而市民社会的发展又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国家的性质并不因人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国家能够由人的理性所创造只是一种臆想。“那些决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个人的物质生活,即他们的相互制约的生产方式和交往形式,是国家的现实基础,而且在一切还必须有分工和私有制的阶段上,都是完全不依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些现实的关系决不是国家政权创造出来的,相反地,它们本身就是创造国家政权的力量。”[12]
正是基于以上的判断,特定时代的社会关系构成政治发展的基础内含着两个重要的命题:一是政治发展的动因要从社会关系当中去寻找。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的序言中反复强调:“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13]这表明,在分析政治发展时不能将其看成是一个孤立的过程,也不能从政治活动本身来寻找政治发展的原因或动力。由于社会关系先于政治关系,因此政治的发展变化要从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中找寻依据。在人们的公共生活中,没有什么单纯的政治事件或现象,政治领域中的各种事件、现象都必然是人们之间社会关系冲突和变化的反映。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14]
二是政治发展要与社会关系的变化相适应。社会关系的变化随着生产力的累积性发展也同样呈现出渐进性的特征,并带来人们的利益、地位、观念、相互关系的变化,从而也会产生新的政治诉求,这些新的诉求要靠现有的政治系统来吸纳。当现有的政治系统能够有效吸纳新生的政治诉求时,便能够保有政治秩序,实现政治稳定;而当现有的政治系统无法有效吸纳新生的政治诉求时,政治系统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变革以适应新生的政治诉求。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发展就是一个不断吸纳人们新的政治诉求的过程,人们的社会存在、社会关系的变化决定着政治发展的状态。“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15]由此可见,任何政治发展都首先是一个适应社会关系变化的过程,而不是相反。当经济和社会条件不具备的时候,依靠国家强制力推动所形成的政治发展往往是脆弱甚至是不可能的,即使借助政治权威的超凡魅力或者国家暴力又或者某种意识形态的力量来维系政治系统的秩序,也犹如沙中建塔。正如库诺所说:“国家权力首先能改变的(而且也只是达到某一程度)只是国家制度。这种改变虽能反作用于社会制度而使其发生变化,然而也总只是在社会发展,更正确地说,社会经济的生活过程从自身产生了促使改变的先决条件,即在准备了先决条件的情况下,变化才能发生。”[16]一旦社会或政治生活中出现动荡的诱因,比如经济危机、政治权威传承等等,通过这样的政治发展而建构的政治系统就可能面临被一夜摧毁的可能。
三、现实的人的活动推动政治发展
以上分析并不是说政治发展仅仅是一个完全被动的适应社会关系变化的过程。自从作为政治生活集中体现的国家从社会中分离出来以后,它就日益成为一种独立并凌驾于社会的力量,因而政治发展在受社会关系决定的同时,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使得政治发展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轨迹与进程,不可能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呈现完全线性的对应关系。政治发展的这种相对独立性为政治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反作用提供了前提条件,它意味着政治发展在可能的范围内具有一定的主动创造性。也就是说,参与政治发展活动的人,特别是在政治系统中掌握更多政治资源的领袖或政治家,在经济和社会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于对经济社会变化向政治体系提出的新要求的准确把握,主动推进政治发展从而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宽松的政治环境,并进而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试想,如果没有上世纪70 年代末中国政治的解冻,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难以想象的,所以对当代中国政治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的判断至少在逻辑的起点上便存在问题。
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框架中,政治发展作为一种社会运动过程是有规律可循的,并且这种规律具有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推动政治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可以从多方面入手,在不同的层次上认识和把握政治发展规律的具体内容、作用方式和运动趋势,进而积极参与政治发展过程,通过人的自觉活动推进政治发展,这些自觉活动可以从以下诸方面来认识。
一是把握人的政治需求变化。我们在前文中已经谈到,人的政治需求的满足程度成为衡量政治发展状况的基本尺度。对于人的政治性,马克思曾经引用过亚里士多德的那个著名判断:“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17]人的政治需求随着生产和社会关系的变化也会呈现出不同的样态,在过去历史条件下认识不到的利益、权利,到了新的历史时代却成为了基本的政治需求,这些需求又成为驱使政治系统运行的基础性资源。一旦需求不能在既定的政治框架中得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治系统的支持度就会降低,从而影响到当局、典则和政治共同体的稳定性。所以,把握政治发展规律首先需要探究的就是在特定历史时代现实的人的政治需求状况。
二是认识政治发展的特定社会条件和基础。政治发展是经济和社会关系变化的产物,同时也制约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国家的社会条件和政治发展的基础不尽相同,这就决定了政治发展的阶段、方式和形态的不同,从而也就不可能以同样的标准来框定不同国家的政治发展。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列举了德国“真正的”社会主义的主张,他们“把社会主义的要求同政治运动对立起来,用诅咒异端邪说的传统办法诅咒自由主义,诅咒代议制国家,诅咒资产阶级的竞争、资产阶级的新闻出版自由、资产阶级的法、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并且向人民群众大肆宣扬,说什么在这个资产阶级运动中,人民群众非但一无所得,反而会失去一切”[18]。对这种主张,马克思恩格斯不无讽刺的指出:“德国的社会主义恰好忘记了,法国的批判(德国的社会主义是这种批判的可怜的回声)是以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以及相应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相当的政治制度为前提的,而这一切前提当时在德国正是尚待争取的。”[19]
三是弄清政治发展的历史文化背景。任何国家的政治发展都是在继承一定的历史前提并在这一前提所规定的社会条件下展开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20]因此,要选择和确定政治发展的道路与目标,就要充分考虑这种发展的历史环境、文化氛围、社会心理和民族气质等因素。如果不顾这些历史和文化的因素,完全凭主观愿望和想象来确定政治发展的道路与目标,那么不管人们有多少自觉和努力,发展的最终结果一定是得不偿失、痛苦不堪的。
四是主动变革政治形式。政治形式的变革是政治发展的主要内容,政治发展要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和发展相适应,意味着政治形式与社会发展的相适应,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自觉能动性的发挥及其对政治发展的推动作用。这就是说,政治发展的参与主体能够主动调适政治系统中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这种调适的主要任务是使公共权力能不断按照合乎规律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和方向去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政治发展就有可能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某种良性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关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宽松的政治环境,从而有效激发民间的创造热情和精神,全面推动经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世界历史一再表明,真正的政治发展都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的可能,并为消除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过时的旧经济因素和旧政治因素创造条件。
五是形成推动政治发展的合力。人的有意识参与和推动可以加快或改变政治发展的具体进程,但任何人、任何组织或集团都不能改变政治发展的总趋势。在历史变革进程中,曾经的得利者要回到过去,正在得利的要维持现状,而尚未得利的要革命。人们在自觉的政治活动中都希望达到自己的目的,实现自己所预想的结果,但最终的结果往往不是如其所期,甚至出现完全相反的结果。正如恩格斯所说:“行动的目的是预期的,但是行动实际产生的结果并不是预期的,或者这种结果起初似乎还和预期的目的相符合,而到了最后却完全不是预期的结果。”[21]人的不同利益诉求在政治领域中的相互冲突、整合、抵消、补充所形成的最终合力,将决定政治发展的具体方向、进程和方式。
注释:
[1] 参见[美]格林斯坦、波尔斯比编:《政治学手册精选》下卷,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50—153页。
[2] [英]格雷厄姆·沃拉斯:《政治中的人性》,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7页。
[3][5][6][7][10][11][13][18][19][2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66—67、1、71—72、9、87—88、130—131、257、299—300、300、585页。
[4] 参见王沪宁主编:《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2—34页。
[9][15][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2卷第32、32—33、2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3卷第377—378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741页。
[16] [德]亨利希·库诺:《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260—261页。
[8][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730—731、247页。
(作者:南京政治学院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