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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做好200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结项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1]42号

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一般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立项通知书》(教社科司函[2009]229号)有关要求,2009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结项时间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目前,仍有部分项目承担者未按期申请结项或提出项目延期申请。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一般项目结项情况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0]325号)要求,请各有关高校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管理,督促项目承担人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于2011年4月1日前办理结项或延期结项手续。申请延期的项目承担人须在2011年6月30日前办理结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列入撤销项目;凡已被撤销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所在学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用于本校自选课题立项;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联系人:刘成荫,电话:010-66097529,邮箱:202b203@163.com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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