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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成都实验(一)
2011-03-07 作者:郑功成 来源:中国改革论坛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成都试验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理论命题,也是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要发展目标。在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 30余年的基础上,我国已经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并以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综合实力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姿态从世界边缘地带走到了舞台核心,公平正义共享成为新时代的主流价值取向:民生诉求在发展中全面升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完善政府职能的关键内容和实现公平正义、保障国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必要举措,正在成为国家“十二五乃至更长远时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
  成都市作为国务院2007年批准的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自 2003年以来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笔者曾于2007年12月、2010年4 月先后两次陪同领导同志到成都调研城乡统筹和就业与社会保障情况,2009年6月参加成都统筹城乡发展论坛并了解有关医改情况。2010年10月3-6 日,再率调研组到成都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专题调研。在此次调研期间,通过召开5次座谈会,先后听取了成都市统筹委、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规划局、财政局、城管局、公安局、建委、交通委、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部门以及锦江区、温江区、郫县有关部门就各自相关领域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锦江区(城区)大安桥社区、红砂社区、三圣街道和温江区(近郊区)永宁镇隆兴场社区、万春镇以及郫县部分乡(镇)村的政务服务中心(站)、中小学校、卫生院(站)、农业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其运行状况。在上述调研活动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文献资料,形成了本报告。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其必要性与紧迫性
  在对成都的试验进行评价之前,有必要先明晰什么是公共服务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理论上讲,公共服务是与公共产品密切相关的概念。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的产品和服务(包括物质形态与非物质形态)。广义的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同义:是指公共领域所有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公共交通系统、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消防救灾、市场监管、信息服务等一切由政府承担主要责任,并有利于城乡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社会经济事业:狭义的公共服务则是指具有福利性的、非物质形态的公共服务,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基础教育(主要是指义务教育)服务、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相关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等内容。
  事实上,有些公共服务是物质形态与非物质形态融为一体:如中小学校与义务教育、公共交通设施与公共交通服务、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与文化娱乐服务等;另一些公共服务则需要建立在相应的公共产品(制度、设施)基础之上,完善的公共服务构成了充分发挥公共产品效能的必要条件,如公共卫生服务往往要以相应的医疗服务机构为基础,各项社会保障服务要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基础,等等。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平等地、非歧视性地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是全体国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它以公民平等的公共服务享有权为基础,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以相关制度安排与服务供给为载体,以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支撑,以向城乡居民提供与其基本需求相适应的普惠性公共服务为目标。
  尽管不同阶段的基本公共服务会有不同的标准:但使城乡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数量、可及性和质量方面大体均等无疑是其核心所在。为此,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守公平、正义、共享的核心价值理念,用是否实现或促进了社会公平作为评价公共服务的基本标尺;二是用制度(设施)的城乡一体化带动服务均等化,消除各种制度安排中的歧视性是重要前提条件;三是满足普遍性需求与兼顾特殊性需求相结合,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是城乡居民的普遍性需求,其供给应当努力实现城乡均等化:而农业生产公共服务则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的特殊需求,同样应当得到满足;四是相对集中、方便群众、有效服务。
  而要真正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要通过相关法制赋予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平等权利,通过有效的资源配置和有力的公权监察切实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平等机会。
  无须讳言,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或通过国有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一直是城镇居民的专利,广大农村主要依靠农民互助的方式解决十分有限的公共服务需求问题:如传统的合作医疗、义务教育、五保制度等就是农民自己举办的公共服务。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GDP与政府财力增长均超过 100倍:城乡居民收入与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但社会事业的发展却相当滞后:公共服务供给不仅总量有限,而且在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差距依然极大。一方面,城乡居民对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就业培训及信息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相关服务等的需求还无法得到充分满足:另一方面:各种公共服务又因有需要者的户籍壁垒导致的身份差异,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群体之间的非均等化现象十分严重。
  例如,以教育为例,全国农村小学的校均固定资产总额为70万元,而城市小学的校均固定资产总额则达到580万元,是农村地区小学的8.3倍,更不用说教育质量在城乡之间、城区之间的巨大差距了。在医疗领域,从设施上看,全国仍有近10%的行政村没有卫生室,全社会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为3.31张,而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数仅为1.05张;从医师数量上看,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拥有3.2个执业医师,而该比例在村卫生室仅仅为0.12;在城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有超过95%都是非营利性的,但在农村卫生室中,只有67%是非营利性的。
  在就业领域,公共就业服务网已经遍布城市,而乡村却普遍缺乏,相关的就业培训也往往是在进入城镇之后才获得的。
  在社会保障领域,城镇居民基本上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而乡村还有许多空白;即使是城乡均建立了相关制度,其待遇差距也通常在数倍以上;
  在社会保障服务方面,城镇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代扣,社会保险金也实现了社会化发放,而农村地区往往是在乡镇上才有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化程度远远低于城镇地区。不仅如此,由于农村居民居住相对分散,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远大于城镇集中居住地区,由此导致农村居民获得公共服务的时间和交通成本随之提高,获得同样服务的代价通常是城镇居民的倍数计算。
  综上所述,我国的公共服务非均等化表现为各项公共服务在总量、结构和质量等各方面的非均等化,它其实是传统户籍制度束缚、行政体制僵化、相关制度分割、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陈旧和公共资源配置失衡综合影响的结果。
  公共服务不均等的现象,直接放大了城乡差距,损害了社会公平。2009年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达3.33:1倍,如果加上各种福利保障及其他公共服务,这个差距达到6:1。因此,包括各种福利保障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现象,客观上是导致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群体差距持续拉大的重大因素。公共服务不均等一方面受城乡二元分割的影响,另一方面又进一步固化了城乡二元分割。农村地区公共服务的严重不足,对农村居民的货币收入产生了直接的替代效应,收入分配差距和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差距的扩大。公众对社会公平度认可度严重偏低,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化:干群关系的紧张,在很大程度上都与公共服务供应不足和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关系。
  可见,在努力增加公共服务的同时,切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和合理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格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共享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紧追性。在现阶段,农村地区与农村居民更是建设与发展公共服务体系的重点区域与重点群体。
二、成都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实践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作为西南地区特大中心城市同时也是大城市带大郊区的成都市,于2003年就在全国率先拉开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实践的序幕。
  2003年时,成都市有户籍人口1044.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86.23万人,农业人口658.08万人,成都市的城市化水平只有36.9%,低于当时全国平均水平,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矛盾突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成都市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任务。
  2003年3月,时任市长的李春城同志要求龙泉驿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大邑县等5个区(市)县开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运用各种政策,加快城市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试点,随后又增加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五城区作为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试点。同年10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在试点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意见》,开始在全市政府机关和各区(市)县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2004年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对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出进一步要求,.成为成都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实践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随后,成都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成都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战略部署。2006年1月,成都市正式提出了“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其基本思路是:坚持以推进城乡一体化为核心、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保障,整体推进城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轨道。
  2007年6月,成都市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7月,在中共成都市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提出要用“全域成都”的理念实施城乡统筹,按照建设1.24万平方公里的现代化都市区,推动市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一体发展,整体推进城市和农村的现代化,努力建设现代城市与现代农村和谐相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随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2008年1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城乡统筹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意见(试行)》,以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为关键,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09年4月,国务院批复《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总体方案》,要求成都要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先行先试,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为全国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提供经验和示范。至此,成都形成了“以推进城乡一体化为核心、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保障的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科学发展总体战略”,以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六个“一体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全面系统的思路、办法。在这一过程中,成都市针对传统的公共服务行政管理体制、相互分割的相关制度安排、政府包办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失衡的公共资源配置方式进行改革,全方位地推进“全域成都”的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做出了难能可贵的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重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建设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是城乡居民能够平等地享受到相应的公共服务,但这必须打破城乡分割分治的传统格局,剥离传统户籍制度上的特定身份标识,并创造相应的条件。在这方面,成都市着眼“全域成都”的城乡统筹规划,以户籍、农地产权等基础性制度改革和强化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为着力点,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工作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1.将“全域成都”视为一个整体,坚持城乡统筹规划。在前期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基础上,2007年6月,成都市正式提出要用“全域成都”的理念来实施城乡统筹。明确要求在规划中贯彻城乡一盘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原则,突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县城、区域中心镇为重点,从空间格局、城镇体系、总体功能区和战略功能区、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综合交通枢纽等几个方面着手,强化“全域成都”的概念,形成了城乡统筹、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相互衔接、全面覆盖的“全域成都”规划体系和监督执行体系,这一要求不仅在市级层面得到实践,而且在区县、乡镇规划中亦得到了体现。
  例如:在教育方面,全市农村初中、小学建设被全部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整体谋划,合理布局,做到学校选址与重点镇、中心村建设相结合,规模扩大与人口集聚相适应,资源配置与教育需求相统筹,校舍调整与功能划分相协调。在卫生事业发展方面,先后制定了《成都市区域卫生规划>>、《成都市卫生事业十一五规划》、《成都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规划(2005— 2020)》。按照规划,整合卫生资源,调整结构布局,突出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为重点,卫生资源配置及相关政策向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倾斜,同时根据一定的服务半径对城乡医疗卫生院(站)及社区或村级医疗服务中心进行合理布局。在公共交通方面,先后编制了《成都币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成都市综合交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成都市县道公路网规划(修编)》、《成都市乡镇客运站建设规划》、《成都市国家公路枢纽总体布局规划》等一系列规划,等等。正是这些立足城乡统筹的市级、区县、乡镇总体规划和各公共服务专项规划的协调编制,为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具体依据。
  2.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造成诸多公共服务项目产生城乡差异的重要原因。许多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制度都附着在户籍制度之上,使得原本以居民登记管理为主要职能的户籍制度衍生为能否获得相关福利和服务的载体,客观上阻碍了公共服务的城乡均等化。而要改变传统户籍制度的城乡分割,就必须解决好农村土地的产权及流转问题,只有让农民能够摆脱对土地的人身依附关系,人口才能实现自由迁徙。成都市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将户籍制度改革与农地产权改革作为基础工程加以推进。
  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成都市早在2003年就着手打破城乡户籍壁垒,破除阻碍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枷锁,在全市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此后,全市先后进行了5次大的户口政策调整。2003年,取消了入户指标限制,以条件准入制代替《入城标准》,出台购房、投资、纳税、人才引进等入户政策;2004年,打破沿袭50年的二元户籍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2006年;为鼓励农民向城镇集中,率先实现本市农民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房屋可入户:2008年4月,实现本市农民租住私人住房可入户,彻底打破阻碍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壁垒;2008年12月,进一步放宽购房、投资、纳税、暂住期满入户条件,使成都市入户政策更加人性化,实现市域范围的全域迁移,2010年更是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在2012年实现城乡居民在全域成都范围内的自由迁徙。此外,还积极开展村房屋门(楼)牌规范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实行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户籍制度改革打破了城乡居民的身份分割,为城乡居民享有公共服务权利的均等化奠定了基础。
  在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方面,2008年1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意见(试行)》,围绕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创新耕地保护机制,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流转,推进农村资产资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创造条件。截止2009年底,全市共向村组集体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3.37万本,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58.28万本、林权证54.21万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149.94万本、房屋所有权证145.67万本。同时,由市、县两级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安排26亿元设立耕地保护基金(补贴标准为基本农田每年每亩400元、一般耕地每年每亩300元),为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民提供养老保险补贴,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截至2009年底,市级耕地保护基金筹集全部到位,共发放耕地保护基金11.7亿元,涉及农户111.8万户。同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房屋所有权的流转服务。制定农村产权流转配套办法、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基本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则,保证农村产权的有序流转。截至2009年底,全市在确权颁证后实现产权流转共计6.63万宗,金额33.62亿元。2010年7月1日,成都市正式实施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土地交易制度,试行建设用地的地票方式来促进农村土地的综合整治。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农民的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再次激发了土地作为基本生产要素的活力,实现了土地在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的增值,为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如参与医疗、养老保险和购置经济适用房等奠定了新的物质基础。
  3.加快农村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是公共服务十分薄弱的地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在于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大体相等的公共服务。因此,成都市在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把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作为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前提条件。
  在公共道路建设方面,实施了市域高速公路网、多通道路网、县道公路网、旅游公路网、加密乡村公路网等“五网”建设,初步建成连接城区、覆盖乡村、城乡一体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2009年年末公路通车里程达19489公里;同时,加快推进“三轨九路”建设,建立市域现代交通体系,增强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积极推动城市公交向农村延伸,率先在西部实现了县县通高速路、村村通水泥路和城乡客运一体化。
  在农村基本设施建设方面:加强农田、水利、供电、供气等基本建设,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加快城乡垃圾污染物处理、污水处理、园
  林绿化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同时适应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需要,认真做好水、电、气、路、电视、电话、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实行了农村垃圾集中处理,使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在教育设施方面,开展灾后教育重建工程、乡镇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和村小改造工程,市政府筹集资金48.8亿,全部重建的169所中小学在2009年秋季开学前如期交付使用,17.5万灾区中小学生告别板房进入永久性校舍;实施“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学校90所,总体基本完成。采取新建或改扩建方式,在全市224个农村乡镇(街道)各建成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并以此为骨干和示范,带动和促进全市农村学前教育优质发展。2009年底,消除了全市原有的294所村小,建成一批农村寄宿制小学或完全小学,以及乡镇中心校校区,新建改造校舍面积7万平方米,投入资金约9849.5万元。
  在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方面,在农村地区加强了县、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风貌、统一标识、统一设备配置的标准对公立卫生院进行了标准化改造,223个乡镇公立卫生院、2396个村卫生站标准化改造已全面完成。在城市地区,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系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标准化改造等多项工作。正是这些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供了日益便利的条件。 
  (二)改革公共服务管理体制
  在传统的管理体制下,城乡分割、部门分割、政策分割、资源分割具有历史惯性,管理机构与管理者的观念及行为均很难适应城乡一体化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因此,成都市将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作为行政体制改革追求的目标,将改革公共服务管理体制作为突破口。
  1.调整现行行政架构与部门职能,建立统筹城乡的部门管理体制。除成立专门的城乡统筹工作委员会,成都市还先后对与基本公共服务有关的规划、农业、水务、财政、交通、卫生、社会保障、园林和林业等30多个部门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调整,初步形成了统筹城乡发展的管理体制。在整合政府部门行政职能的同时,对重点问题设立专门机构进行攻坚。
  以医疗卫生与医疗保险管理体制为例,成都市将医改方案的设计权交给具有宏观与综合协调职能的发展改革委员会;剥离卫生行政部门与公立医院的直接隶属关系,成立专门的医院管理局负责全市公立医院的管理;将原先分别由卫生行政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合并,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卫生部门则承担起切实推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等职责;经过上述改进,成都的医疗卫生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走向统—,城乡公共卫生事业同步快速发展。包括民政、文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管、公安等部门均进行了相应的职能调整,促使其由主要关注城市居民甚至只管理城市居民向乡村延伸,真正成为全域成都的行政管理机构。
  2.根据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创新公共服务管理体制。例如,为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等化,成都市锦江区创立了优质教育链制度。以区域内的优质学校为龙头,按照“名校+弱校”或“名校+新校”的方式建立,优质名校为链头:其他学校为链点,以链动的方式实观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以及优质教师资源在不同学校之间的共享,促进城乡间基础教育服务的均等化:温江区对全区范围内中小学教师实施 “区管校用”,即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配教师资源,鼓励名师进入乡镇中小学教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向乡镇延伸。
  在卫生领域,成都市打破了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医院的传统体制,成立专门的医院管理局,代表市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责,负责公立医院的管理及其业绩考核,行使融资决策权、院长选聘考核权和国有产权监督权,由其切实推进公立医院、国有医院管办分离改革,促使公立医院走向基层,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再以武侯区为例,专门成立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对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实施行政管理、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形成了体系健全、责任明晰的“管理中心一服务中心一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三级管理和运行体系。
  在就业与社会保障领域,主管部门通过职能调整,将乡村劳动力的就业与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纳入统一体系并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通过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原则调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使就业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进展很快。在城市管理方面,市城管局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城乡一体化发展,于2006年成立了郊区(市)县工作处,同时比照市上城市管理和执法机构整合在一起的模式改革郊区(市)县城市管理体制,至2006年底,19个郊区(市)县均成立了与市城市管理局职能大体对应的城市管理机构,建成了管理标准分类统一、业务上统一指挥、层级管理、属地为主的新型管理体制,实现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真正做到由中心城区向郊区(市)县城区和镇(乡)的“两个延伸”,进而在全市建立起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着力构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新格局,对农村生活垃圾建立了“户集、村收、镇(乡)运、区(市) 县处置”的四级管理体制。等等。
  在调查中发现,成都市通过机构重组、职能调整及管理职责向乡村延伸等方式,确实打破了原有的公共服务管理城乡分割格局,加之公共服务标准化与信息化的推进,为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与均等化创造了十分重要的有利条件。
  3.改革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建立直接面向城乡居民的集中开放式政务服务中心。根据以往的行政管理体制,凡上级政府部门均会通过在乡镇设置具有行政职能的所(站)将其职能延伸到乡镇一级,导致每个乡镇都有若干个相互分割的行政管理所(站),这不仅极大地浪费了公共资源、损害了行政效率,而且因这些所(站)只要对上负责而不是向下服务,导致了政府职能无法转变,干群关系也处于相互疏离甚至关系紧张状态。成都市针对这种状况进行改革,在乡镇一级
  彻底打破各部门条条分割体制,将有关所(站)集中到相应的政务服务中心,直接面向当地城乡居民开放式办公,这种改革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与公共资源利用效率,而且真正实现了政府职能由管理走向服务的转换,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了相应的组织基础。
  4.加强基层组织的民主化建设。成都市全面推行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健全基层政权干部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构建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积极推行以村民会议为村最高决策机构、村民(村民小组)议事会为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的作用,由村民议事会决定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对每个村安排的不少于20万的专项资金如何使用。郫县还制定了“六步工作法”和“10名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案制”等创新做法。
  农村基层组织的民主化建设,既畅通了民意表达的渠道,又吸引了村民对公共事务的关心与直接参与,使面向乡村的公共服务能够符合村民意愿,农民的主体作用得到了尊重。
  5.重视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建设。为了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责,规范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行为,成都市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和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依据,在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内容、公共服务质量、公共服务可及性等方面确立明确的标准,并以此为依据明确不同类型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明确不同层级政府在不同类型公共服务项目中的基本责任。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08年12月,成都市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村(社区)及新居工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配置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对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务开展所需要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条件进行了规范,使得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据可依,防止了重复建设和运行低效的问题。在学校设施建设方面,实施了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通过撤消、合并、新建、改扩建的方式,对农村中小学进行标准化建设,整个工程历时3年,投入资金14.5亿元。
  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成都市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了《成都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C类服务包(试行)》,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提供的医疗服务内容。
  在教育方面,成都市制定了标准化的义务教育校际均衡发展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通过教育经费投入、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三个方面共14项主要指标,对全市各区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的总体程度逐一测评,促进城乡间义务教育的均等化。2008年11月,成都市委、市政府颁布了《关于深化城乡统筹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意见(试行)》,规定了59项村级公共服务的内容以及责任主体。正是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有了相应的标准:政府作为也有了具体的依据和接受城乡居民评价的标尺。
  尽管成都市在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及标准化建设方面的探索还不能说是完全成熟或定型,上述改革还有待完善,有的做法可能还是一种过渡性措施,但这种改革确实打破了原有的导致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僵化体制,触及了部门分隔、城乡分割的利益失衡格局,为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与均等化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相关制度城乡一体化
  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根源于相关制度的城乡分割与群体分割,以及由此带来的公共资源配置的失衡。成都市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较早便将相关制度的城乡一体化作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点,并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1.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现行格局,针对困难群体的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等是由不同部门按照城乡有别的原则分别实施的,实践中往往是部门各自救助、重复与遗漏现象并存,城乡救助的标准、内容、条件差异很大。对此,2005年5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就出台了《关于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成委发[2005]34号),提出了城乡一体、统筹协调、科学分类、一口上下、不重不漏、高效快捷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目标,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体制和联席会议机制,确定了11项救助内容,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以帮困助学、帮困助医、帮困建房三大救助为配套,其他专项救助、临时性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综合型社会救助体系,并通过全市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有效地整合了民政、劳动、教育、残联、卫生、房管等8个部门的救助资源,避免了多头申报、多头救助,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重不漏、全覆盖的社会救助目标。2009年,成都市从丰富救助体系内涵、扩展救助体系外延、创新救助机制入手,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09)49号),使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进一步完善,除城乡低保标准尚有差别外,教育救助与医疗救助真正实现了城乡平等。
  2.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前期分割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城乡统筹发展与一体化原则,成都市早在2007年就成立了医疗保险局,在全国率先统一了城乡分割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2008年11月,成都市政府出台《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统一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到了筹资标准城乡一致、参保补助城乡统一、待遇水平城乡均等化,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城乡统筹、全域结算。
  从2010年起,根据成都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成委发<2009>30号),又进一步统一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标准,如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4 万元、5万元、6万元、8万元统一提高到10万元以上;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整体纳入门诊医疗报销范围;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覆盖范围。医疗保障制度的城乡一体化,不仅为全市居民平等地享有疾病医疗保障权益奠定了制度基础,也对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
  3.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持续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下,成都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2007年1月)、《成都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2008年9月)、《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2008年10月),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完善耕地保护基金补贴农民参保机制、全域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2010年又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有机整合,制定出台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并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至此,成都市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全域城乡居民的制度全覆盖。
  目前,按照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正在将征地农民和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向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并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现象全面消除。
  4.确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卫生政策。成都市委、市政府把卫生改革与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八项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2007年市委、市政府连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关于乡镇公立卫生院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成都市乡(镇)公立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仅进一步加强了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系建设,而且将城市社区卫生“六位一体”服务职能和服务模式延伸到农村,达到了医疗与预防结合的目的。
  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系建设方面,成都市卫生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打造城镇社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将五城区的二级以下医院逐步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9年实现了社区卫生服务各街办全覆盖。基本完成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基层卫生执法监督协管员制度,建成了市、县、乡(街办)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同时,成都市还统一将乡镇公立卫生院为居民提供的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老年保健、残疾人康复、健康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卫生信息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入财政补助范围:公共卫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政府每人每年补助北元:并积极化解乡镇公立卫生院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历史债务。采取债务锁定。剥离挂帐的形式逐年解决。正是这种向农村倾斜的公共卫生政策,使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获得了大幅度提升。
  5.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政策与就业服务体系。成都市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坚持“政策制度城乡统一,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就业机会城乡均等”的工作思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农民就业纳入整个社会的就业体系,经过不断改革、发展,全市已基本建立起劳动力资源配置市场化、服务管理规范化、保障机制制度化的城乡就业促进体系,2007年被国家列为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其主要做法是形成城乡一体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就业技能培训体系和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同时,还建立了覆盖城乡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体系。2009年10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促进稳定就业,建立健全了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工作平台,落实了人员和工作经费。全市建成多功能、现代化的人力资源市场23个,拥有各类职业介绍服务机构157个,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已与1424个街道(乡镇)、社区和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劳动保障机构、非营利性职介机构实现联网运行,为城乡居民寻求就业机会提供便捷的服务。
  在其他方面,成都市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例如,在公共文化政策方面,成都市于2007年即启动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全覆盖工程,迄今基本建成了城乡一体的“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 2009年4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除了一揽子解决管好用好基层文化设施的人员、经费、产权等体制机制问题外,还确立了常年公共文化服务经费项目及其随财政经常性收入同步增长的原则,并对远郊市县实行由市财政给予补贴的倾斜政策。在城市管理方面,成都市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体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明确将环境治理与清洁卫生工作延伸到乡村,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在道路交通方面,按照全域成都的交通规划,将公共交通延伸到郊区。
  总之,虽然成都市还未能够全面实现所有制度安排与政策措施均消除了城乡分割的痕迹,但在重要制度一体化方面确实取得了巨大的进展。尽管制度的城乡一体化并不意味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但却能够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制度保障,它至少表明城乡居民面对的制度体系与规则正在走向公平,即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供给已经不再具有城乡差异,这是其走向均等化的观实基础。 
  (四)重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
  改革传统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对相关公共服务制度安排进行调整,只是消除了影响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体制障碍与制度中的歧视性,如果不能重塑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依然不可能实现。因为传统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根本缺陷是排斥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仅靠政府部门分割包办,根本无法全面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更易造成资源浪费。
  成都市针对传统的公共服务机制进行了大胆创新,同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与信息机制,明显地促进了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效率的提升。
  1.革新原有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实现从条条分割、向上负责的传统格局向块块集中、服务居民的转变。针对政府公共服务条条分割、向上负责的现象,成都市在全市范围内打破分割封闭式的基层政务服务格局,普遍推行基层政务集中开放式办公,将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残疾服务、计划生育、教育培训、户籍、住房乃至小额贷款等公共服务集中在一个服务大厅,就近为城乡居民提供相应的服务,这种服务机制的改变不仅改变了政务服务相互分割、封闭运行的格局,方便了群众办事,更因直接受群众监督而促使工作人员改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
  在医疗卫生领域,成都市对县级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卫生机构技术力量进行资源整合,构建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利用医疗保险网络中心管理平台,实现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在得到医保报销补偿的同时及时得到民政医疗救助,救助对象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即可享受“随来随治、随走随结”的“一站式”服务。
  在郫县,还创新了农业技术服务机制,政府负责提供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的相关经费,但技术人员的工作优劣及职称晋升与收入增长由过去归领导或主管机构考核决定,改为以农民与农业服务对象对其的年度考核为直接依据,这种考核机制创新带来的直接效应,就是农技人员由向上负责转为向农民负责,由被动地对政府等、靠、要向主动积极地向农民提供公共服务转变,在实践中不仅很好地维护了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的公益性,而且农业技术人员服务农村、服务农业、服务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发挥,因此,与一些地方农业技术服务体系陷入瘫痪状态的现象相比,郫县的农业生产公共服务却进入了农技人员与农民双赢的良性发展阶段。
  2.利用市场机制,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促进公共服务普惠城乡居民。在这方面,成都市的做法是在维护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的同时,尽可能地通过市场机制来调动资源、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2009年12月,成都市政府发出《关于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的意见》,在公共卫生、公共就业、社会保障、法律、公共文化、养老服务等领域,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来促进公共服务的发展。
  在医疗卫生方面,对医院实行管委会(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行医院院长选聘市场化,通过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就医和卫生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等监管来推进医疗服务竞争,同时通过公共卫生经费补贴或包干方式推动基层卫生机构为民服务。
  在公共文化领域,以“公益性事业,社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为基本改革思路,在建立公共财政长效投入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小政府,大社会”改革趋势,跳出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变政府直接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为“养事不养人,政府买服务”。为确保采购质量,文化部门建立准入制度和竞标公司目录,中标公司根据约定的公共文化服务的项目、内容和标准,负责组织实施,政府负责考核验收。中标公司再按照合同约定,负责管理公共文化阵地并依托这些阵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在确保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基础上,超出范围的文化产品和文化项目,可采取市场化运作。全市每两年举办一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每年举办成都风情节,每月举办内容各异的“文化成都——大型广场文化活动”;政府采购的上千场电影木偶皮影进校园、专业院团演出进乡镇、进工地、进社区等演出活动贯穿全年;各区(市)县还打造了两个以上的群众文化活动晶牌。同时,政府还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民办文艺团体发展。
  在环卫领域,通过大力引进竞争机制来实现环境整治的目标,郫县、温江、双流等针对环卫清扫管理中体制不清、政企不分、运行不畅的问题,都采取了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办法,如郫县将城区90余万平方米、温江将城区140余万平方米、双流将航空港开发区80余万平方米等清扫保洁面积,引入竞争机制,实施公司化、专业化运作,对“政事分开,管干分离”进行了初步尝试;温江、彭州、新都等区(市)还突破以前的管理框框,本着“有偿使用”的原则,通过出让、招标、拍租等方式,积极稳妥地将部分环卫设施的经营使用权、广告刊登权部分投放市场,以资源换资金,用产生的收益弥补市容环境管理经费的不足。在成都市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同样可以发现市场机制的作用。
  3.将信息化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着力点。早在2003年7月,成都市政府就颁发了《成都市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规定》,通过建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的方式来推动成都市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信息化的建设。
  在教育领域,截止2007年底,全市中小学有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室1649个(其中农村学校1124间):校园网350个(其中农村学校182个),计算机80739台(其中农村学校48946台)。
  在就业领域,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已与1424个街道(乡镇)、社区和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劳动保障机构、非营利性职介机构实观联网运行:劳动者可以非常方便地就近掌握全市的用工需求信息;降低了寻求就业机会的成本。
  在社会救助方面,市政府投资2800万元建设全市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涉及民政、劳动、教育、残联、卫生、房管等8个部门的43项救助内容全部纳入信息平台,相关信息资料随时可以调用,整合了救助资源,实现了信息共享,打造了全国第一张救助体系综合网。
  在医疗卫生领域,2009年全面启动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已完成了 150个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电子处方、电子门诊病历、电子住院病历得到全面应用,“健康一卡通”和电子健康档案运行良好。 2010年将全面完成乡镇公立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正是这些信息系统与信息平台的搭建,极大地方便了城乡居民在就业、社保、医疗、教育培训方面的公共服务需求满足,也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 
   (五)改进公共资源的配置方式
  公共财政投入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财力保障措施。成都市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促使财政的公共性质得到强化,同时建立经费投入的持续增长机制和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并在直接投入的同时加大对社会资金的吸引,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成都市的主要做法包括:
  1.不断加大对各项公共服务项目的投入力度,促使财政的公共属性不断强化。成都市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城乡基础设施、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和医疗,以及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同时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的固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公共服务投入资金的增长幅度大于财政支出的总体增长幅度,使财政公共服务投入在新增财政支出中占优势地位。
  在教育领域,2009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约129.3亿元(为基础教育教育部分,不包括基建投入),比2006年增加71.9亿元,增幅之大前所未有。在医疗卫生领域,各级财政对成都市卫生事业费用投入由2002年的 2.8673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2.1680亿元,其中对区县卫生补助由2002年的14047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43404万元,增长 308%;对社区公共卫生补助年人均20元,提供人才培养、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健康教育宣传以及基层卫生执法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等项目补助经费。2010 年,成都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含全民身体健康检查项目)提高到每年每人20元,此外还按每人每年20元的补贴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民身体健康检查制度。在其他民生福利保障方面,成都市也加大了投入力度。
  从成都市的实践来看,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增长幅度大大超过财政增长幅度,它表明了财政支出的公共属性得到了强化。
  2.公共投入向农村倾斜,以加快促进农村公共服务的发展,促使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不均的格局不断缓解。以教育拨款为例,2009年成都市投向农村的教育经费为74.4亿元,占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的57.5%;当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比2006年增加71.9亿元,其中农村教育投入增加了45.6亿元;同年市级财政用于农村教育转移支付资金18.7亿,占同年市本级教育投入的 59.52%。
  尤其是成都市新创公共服务村级投入机制,更是在尊重农村居民主体性的条件下,保障了最基层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理性发展。2008年11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城乡统筹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意见(试行)》,要求各级政府将村级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了对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投入的最低标准,并要求各级政府对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投入的增长幅度必须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以2008年为基数,各级政府每年新增的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政府性投资主要用于农村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根据《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成都市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对每个村专项资金安排不少于20万。其中,中心城区由区财政全额安排,近郊区(县)按照市、县财政5:5的比例安排,远郊县(市)按照市、县财政7:3的比例分级负担。2009年全市2751个村(涉农社区),市、县两级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总额达到71229万元,其中五城区(不含高新区)4220 万元,近远郊区(市)县67009万元。
  郫县统筹局还与相关部门协作,根据各村(涉农社区)户籍人口数、辖区面积、村民小组数等参照指标,核算出全县175个村(涉农社区)市县两级财政拨付的村级专项资金,并且将市县投入的每村25万元定额补助划拨到镇上,镇上再按每村7万元的标准对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行专项补助。青羊区2009年区财政预算安排经费达到7240万元,增长28%以上,直接安排到涉农社区的项目经费近1700万元,平均每个社区达68万元以上。
  在确保农村基层公共投入的同时,成都市还先后出台了《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专项资金会计核算规范(试行)》,明确规范该资金不得以任何名义私分、被挤占、挪用,必须在充分尊重村民集体意愿的条件下用于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这一规定不仅调动了村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而且在村民的民主监督下使用更符合乡村的公共服务需求,取得特别良好的效果。
  3.通过融资平台和引进社会资金,扩大公共服务资金来源渠道。在利用财政资金进行直接投入的同时,成都市还运用多种政策措施,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明确政府和市场在不同类型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责任,实现公共资源的效用倍增化和最优配置。
  一方面,通过建立融资平台,放大财政性公共服务投入资金。成都市为此专门制订了《成都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缓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确定以市城投公司作为融资平台,各村(涉农社区)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可以按专项资金标准最多放大7倍的额度向市城投公司融资,用于村一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截至2010年3月,全市已经核准村级融资建设项目77个,总融资金额 1096l万元,已拨付6586万元。其中,青白江区姚渡镇芦稿村、新都区新都镇肖林社区、金堂县淮口镇望江村等62个村(社区)已与市城投公司签订了融资合同,融资金额达7645.4万元,大邑县西岭镇大龙村等4个村建设项目实现融资550.2万元。
  另一方面,直接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公共服务领域,例如,2007年成功引进李兆基温暖工程培训资金1129万元,先后组织培训机构开展电工、焊工、厨师、电脑、制衣、制鞋等专业培训,培训农村劳动力70余万人,培训后就业率达80%以上。
  综上,成都市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与均等化方面的实践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它通过体制与机制创新,推进相关制度城乡一体化,建立规范化服务标准,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确实有效地促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也极大地缓解了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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