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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育部2008年度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0]3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0]156号),我司对2008年批准立项的(含2007年未通过中检)一般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检情况
  1、各单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一般项目审核情况,以及按规定应拨付的二期研究经费情况,详见附件1。
  2、各单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审核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审核情况,以及按规定应拨付的二期研究经费情况,详见附件2。
  3、2007年及此前批准立项的一般项目和基地项目,本次未参加中检及中检不合格者,停拨二期研究经费。但可依据项目鉴定和结项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结项。
  4、2008年批准立项的一般项目,本次未参加中检及中检不合格者,2011年要重新进行中期检查(通知另发)。仍未通过中期检查者,停拨二期研究经费。
  二、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情况
  本次各单位申请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的批复情况,详见附件3。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教育部社科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项目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研究计划,确需变更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项目依托学校在审查变更申请时应严格把关。
  三、其它事项
  1、以上项目的二期经费将由我部财务司拨付到各单位财务处计划内账户,请注意查收。
  2、本次中期检查审核要点详见附件4。
  3、本次中期检查情况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www.sinoss.com)查询。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度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及拨款情况一览表
  附件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0年度中期检查及拨款情况一览表
  附件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情况一览表
  附件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研究基地中期检查审核要点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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