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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入迈入“10万亿时代” 有多少明税暗税
2011-01-14 作者:佚名 来源:综合多家媒体报道
  政府收入迈入“10万亿时代” 税收增速2倍于GDP
  
  2010年中国税收收入增幅,继续以超过GDP两倍的速度增长。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77390亿元(扣除出口退税后为70062亿元,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数据显示,税务部门负责组织的税收收入完成66862亿元,增长20.8%;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完成10528亿元,增长35.9%。记者注意到,从2004年至2010年,除了2009税收同比增长9.8%外,其余年份税收总收入同比增长均2倍于同年GDP增速。
  
  目前,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9%左右。按此测算,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为8.7万亿元左右。除了税收收入,全国财政收入还包括非税收入。据国土资源部数据,2010年国内土地出让金总额达2.7万亿元,同比增幅达70.4%。若纳入此类政府基金收入,2010年政府总收入或超过10万亿元。
  
  税收增长与GDP增长之间究竟怎样的比例才更为合理,财政部税政司曾撰文指出,税收增长和GDP增长并不存在直接的、量的对应关系。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税收的增长速度可能高于GDP的增长速度,也可能低于GDP的增长速度。文章曾预测,和2005-2007年的经济增长相比,自2009年之后一两年,主要税种的税基,都会低于同期GDP增速;国家为保增长而采取的减税政策也将直接影响税收增长,从而会使2009年起2到3年的税收增长和 1994-1996年一样低于GDP增长。
  
  根源在于同一税源重复征税
  
  现在看来,当初的预测显然低估了税收增长的速度。仅仅一年时间,税收增速便已达GDP增速的两倍。对于其中的原因,昨日,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马蔡琛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这其中有一些客观的因素存在,比如税制的设计、2010年政府加强了税收征管等等。但另一点更值得关注的是,与GDP增速的统计不同,税收增速包含有物价上涨的因素在其中,而2010年恰恰是通货膨胀比较严重的一年。
  
  也有分析指出,中国税收收入增幅多年来保持在两倍于经济增速的水平,除了受物价、进出口税收等影响,主要原因是对同一税源存在严重的重复征税。
  
  “我们始终是在进行结构性的税收负担调整,不能单纯强调绝对意义上的减税,因为要满足这么大一块公共服务的资金需求。”在马蔡琛看来,这样的调整就是要使得低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的税赋有一定降低,同时,使超级富裕群体的税收贡献有较大幅度提升,包括个税、流转税中的营业税等都可以体现。
  
  有专家认为,增值税的减税空间最大,减税改革的要点是允许固定资产投资全额抵扣,并将征税范围扩展到建筑、交通等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纳入抵扣以消除重复征税。同时,降低现行17%的增值税税率,并认为,这对抑制消费物价上涨会产生直接效果。
  
  学者呼吁财政收入增速不超GDP增速
  
  近日,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到,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据了解,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近十几年来,政府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如果要实现居民收入比重的增加,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需要降低。历史数据显示,1994年-2007年,税收占GDP的比重,每年增速大概是0.5到0.7个百分点。
  
  按照税务总局9日发布的数据,77390亿元的税收收入,占预计的37万亿GDP比重,大致为20%。
  
  上个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讨会上,多位财税学者呼吁控制或降低政府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专家组组长倪红日称,现在我国税收占GDP的比重,即宏观税负并不是很高,2008年为18%,但除税收实际上政府的收入还有很多种,保守计算政府收入全算在内,占GDP的比重约为1/3。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认为,应该在预算法中明确,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不能超过GDP的增速,全部政府收入不得超过GDP的比重30%,作为一个红线守住。
  
  财税"大跃进" 民生领域"很差钱"
  
  现在,一个很不好的情势是,政府在公共治理思路上,形成了一个怪癖。凡遇到棘手的公共治理时,马上就会想到两大法宝:一是加税,二是收费。现实中很多活生生例子:道路拥挤了,想到了征收拥堵税;为了加强控烟力度,给烟草课以重税;房地产调控难以奏效了,开始启动房产税……重税主义似乎变成了我国税收政策的主基调。
  
  从宏观税负上讲,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最近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2010》显示,2009年按全口径计算的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 D P的比重已经达到了32.2%。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低收入国家的最佳宏观税负水平为13%左右;中下等收入国家的为20%左右;中上等收入国家的为 23%左右;高收入国家的为30%左右。按照这个标准,就宏观税收负担率的国际比较而言,中国还未成为高收入国家,但宏观税收负担已达到高收入国家的水平,不仅早已超越很多发展中国家,而且已经赶英超美。
  
  从财政增长的视角看,发达国家的财政收入一般保持在1%左右的低速增长甚至负增长时,中国的财政收入一直保持了较高的增速,而税收增速更是高于财政收入增速。2010年全年财政收入突破八万亿、税收收入突破7 .8万亿,增速超过20%,远超居民收入增长。
  
  "重税主义"何时了
  
  轻税主义政策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重要选择项。最近在美国,布什政府推行的全民减税即将到期,奥巴马提出了“区别对待”的修改方案,打算为中产阶级实施永久性减税。很多新兴市场国家,如印度和巴西等,也推行了减轻税负的经济刺激政策。
  
  笔者以为,就目前的国情,尽快矫正“重税主义”政策,不仅是平衡国民财富格局的需要,也是提振消费信心的应有义务。经济学基本常识告诉我们,对于一个经济体而言,重税主义政策影响经济体的活力和竞争力。十二五,是我国实现发展模式转型和结构调整的关键五年,在国家财力充足的情况下,应该坚持“轻税主义”的主旋律,给企业和民众减负。具体到如何减税,笔者认为,一方面要提高个税起征点。研究发现,倘若起征点从2000元上调至5000元,就有近一亿劳动人口可免缴个税,政府为此只少收个税1200亿元,不足去年预算内财政收入的2%。但这一亿劳动人口,平均每人每年增收1200元,将大大提高这一群体的消费购买力,这对我国的内需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与此同时,要给中小企业减税。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命脉,其创造的G D P占到全国的66%,承担的全社会就业人数更是高达70%以上。如果能对中小企业如期实现减税,不但能激发中小企业活力,也有利于舒缓国家的就业压力。
  
  可见,2010年政府又抱到了“金娃娃”。税收、卖地双丰收,当为纾解民生困难与疾苦多尽力,这既是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必然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政府责无旁贷。近几年,各级政府财政明显加大了民生投入,这是事实,但坦言之,投入尚且不够,政府花在改善百姓生活方面的钞票远低于税收增幅。目前,诸多民生领域“很差钱”,比如养老保险一直是空账运行,亏空数万亿元,近八亿农民的养老保险基本为零。
  
  去年政府财税“大跃进”,能否带来今年民生投入“大跃进”?这种连锁反应和涟漪效应当成为必然,尤其政府奇高的卖地收入需要更多的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年度大幕已拉开,各地正筹备召开两会,期待各级政府在民生投入上更慷慨、大方,将改善民生,让人民生活的更幸福、更有尊严,写入自己的施政大纲,接受人民的审议。
  
  白领税单
  
  去年税负6.85万,同事人均税负过万
  
  刘薇是一家文化公司的普通员工,月薪7000元左右,每月扣个税、医疗险、养老金、公积金约2000元,其中,个税扣450元,估算下来,去年一年个税扣了5500元左右,比她一个月到手的工资还多。
  
  除了个税,刘薇去年的税费单上还有一笔大支出,那就是买房的契税。为了小孩上学,刘薇去年11月在交道口附近买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小两居,总价210万元。因为是二套房,没有税费优惠,契税3%,共计6.3万元。
  
  “所幸这是5年以上的房子,不然按现在的行规,本应由房主缴的5.5%的营业税、1%的个人所得税,也要转嫁到我头上。”刘薇有些后怕地对记者说。
  
  综合算下来,刘薇去年共给国家缴了6.85万元的税。当刘薇在办公室抱怨当前的税费高时,得到了同事的一致响应。马先生去年换了辆车,其中,增值税3.6949万元,税率17%;购置税2.1735万元,税率10%;两项加起来5.88万元左右,马先生认为这是中国车比国外车贵的主要原因。
  
  苏先生没买房,也没买车,但作为股民的他,认为自己为国家税收作的贡献也不少,每笔交易印花税1%。,一年下来,加上手续费,养营业所一名员工没问题。
  
  除了个人所得税、买房、买车、炒股,大家平常还都缴过哪些税呢?刘薇了解到,有同事买彩票中奖,缴过20%的税;有同事租房要发票,缴过5.5%的营业税……她粗算了一下,把部门十几个人去年缴的税加起来,摊在每个人身上,人均税负超过1万元。
  
  行家分析
  
  百姓到底要缴多少明税多少暗税
  
  在刘薇和同事讨论时,一直比较沉默的小姜递给刘薇一张增值税发票,上面写着修车费689元,税率17%,税额117元。这个税让刘薇感觉有点儿诧异,连修车都要缴税,那么,我们的生活中到底要缴多少种税呢?
  
  王女士是一名注册会计师,也是一家商品销售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她向记者介绍说,根据税务总局的口径,中国目前有20个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但作为普通老百姓,大多数人都闹不清楚自己缴什么税,为什么呢?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国家的税收,有些是个人直接缴纳的“明税”,有些则是在不知不觉中缴纳的“暗税”。
  
  王会计给记者细细梳理了一下。她说:“个人直接缴纳的‘明税’,其实就是刘薇他们拿到的税单,最主要一项就是个人所得税,目前,个人工资条上的收入以及工作之余的各种劳务收入超过2000元就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可能有的人会说,我每月拿的钱,就是老板承诺的工资,没缴税呀,实际上,这是由公司代缴了,他拿的是税后工资。”
  
  据王会计介绍,除了个人所得税外,“明税”还包括买卖房屋时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出租房屋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买车时要缴的车辆购置税以及买车之后每年要缴的车船税等。
  
  所谓“暗税”,是指现实生活中,老百姓在“不知不觉”中缴的税。
  
  王会计进一步解释说:“中国虽然没有明确的消费税,但消费者看到的商品价格是由成本费用、厂商的利润、税金三部分组成的,因此,老百姓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时候,无形中也为其中包含的税款埋了单。比如你去超市购物,食盐的价格为2元,就包含0.3元的增值税和城建税;你去商场买衣服,500元的衣服,包含75元左右的增值税和城建税;你去餐馆吃饭,100元的餐费中,包含了5.5元的营业税及城建税;你去加油,300元的油价中,60元左右是增值税、消费税和城建税;如果你要买烟、酒和化妆品,其中的税率就更高了,达到40%以上;另外,买进口商品,还要缴关税……也就是说,只要你掏钱消费,就有可能承担了部分税款,税收就渗透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
  
  有的国家会在标注商品价格时把价和税分开,消费者花的钱里多少是价,多少是税,都很清楚。而我国有明税、也有暗税;暗税中,价和税混在一起,所以要具体算清楚很不容易。尽管不容易,但著名经济学家、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茅于轼还是在几年前就作出过估算:如果我一年的收入是40000元,那么为国家上缴的税收是该数的25%,也就是10000元,其中包括了我所缴的个人所得税及各种“暗税”,当然,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是一个总平均的数字。
  
  观点交锋
  
  中国百姓税负到底高不高?
  
  刘薇提供的一打工资条显示,2009年,每月个税在400至450元之间,年个税总额5000元左右;2010年,年个税总额5500元左右。但刘薇表示,个税虽然增加不多,但去年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大幅增加,以前不在意的税钱就显得多了。“2009年,大米每斤1.8元、鸡蛋2.6元、方便面 5.8元;2010年,大米2.6元、鸡蛋4.6元、方便面9.8元,菜、水果就更别提,平均都翻倍了。2009年,一个月四五千元日常花销绰绰有余,有时还能存2000元,现在都成月光族了。”
  
  平均25%的税负是一个什么概念?和其他国家相比,高还是低呢?
  
  美国《福布斯》杂志曾发表过一个“税负痛苦指数排行”,中国的痛苦指数为159,在其公布的65个国家中排名第二,仅次于法国。由此还引发了我国财税专家的一场激烈论战,支持者自不必说,观点相反的一方官员、专家则批评该指数的计算违背科学,有失公允。并指出税率不等于税负,法定最高税率也不等于实际税率。
  
  据了解,在财税理论界和政府部门,对税费高低一直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并相持不下,上述“排行”之辩,只是观点交锋的一次体现。
  
  类似的争论还有很多,在国内,衡量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常用税收占GDP的比重作为标准。去年8月,财政部官方网站转载了一篇文章,称我国宏观税负实际偏低,2007年至2009年,我国宏观税负分别为24%、24.7%和25.4%,这不仅远低于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而中国社科院去年9月份的一份报告马上就给出了完全不同的答案。报告指出,2007年至2009年,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分别达到31.5%、 30.9%、32.2%。有专家指出,造成结果不同的原因是统计口径不同。
  
  不管理论界如何争执,但在坊间,认为税负高的声音是压倒性的。受访的王会计说:“平时大家都没有细抠,要细抠的话真是挺高的,甚至可以说惊人。另外,我在商业企业深有体会,商品流通的税费很高,最终都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消费者是税费最终的埋单者。”
  
  “网友发的有关税费的帖子,80%是抱怨税费高的。另外,有些国家买房是退税的,我们国家就没有退税一说。”刘薇也支持王会计的观点。
  
  问题关键
  
  老百姓纳税之后
  
  有没有享有相应权利?
  
  最近,有关调整个税、购置税、房产税、烟草税、资源税等税种的声音不绝于耳。有财税专家指出,在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及金融危机洗礼之后,中国的税改又到了一个重大转折的“关口”。
  
  “不管怎么调整,我认为主旨应该是降低百姓的税负负担。比如我有一个同事,一家三口,就他一个人上班,收入虽然高一些,但扣的也不少,税改在调整税率的同时,也应该多考虑家庭负担,不能一刀切。”刘薇对记者说。
  
  她的同事马先生一直比较关心车船使用税。“我买车时,缴了购置税;使用时,加的汽油里含了燃油税,为什么每年还要缴480元的车船使用税,我一直闹不明白。我认为车船使用税应该取消。”
  
  从教50年的财税专家、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的安体富认为,在衡量税负轻重时,不能简单地、孤立地用一种税的高低或宏观税负的高低来衡量,必须联系政府为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综合考查,说中国税负负担全球第二有些夸大了。
  
  至于为什么老百姓觉得去年税负重。安体富解释说: “宏观税负的高低与税负的轻重,是不同的概念,从某种角度上,税收是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评判价格的高低,要看是否物有所值。因此,如果政府能为纳税人提供充足且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即使征收较高的税收,纳税人仍然不会感到税负重,北欧高福利国家的情况就是如此。”
  
  “反之,如果一国政府在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住房保障等民生财政方面投入不足,纳税人就会觉得税负重。最近几年政府虽然加大了民生方面的投入,但总体来看这方面的投入仍相当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特别是由于房价暴涨,买房难引起民众极大关切,而政府承建保障性住房,投入还不足。正是这种政府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与宏观税负水平的不对称,才使得纳税人产生税收负担偏重的感觉。”
  
  一直从事财务工作的王会计非常赞同安教授的观点:“宪法上规定公民有纳税义务,这一义务谁也躲不掉,老百姓要有纳税意识,不能总想着不缴或少缴。但老百姓在承担纳税义务时,也应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可现实生活中,纳税人权利存在缺失,比如我一年缴个人所得税就2万元,但作为纳税人,我想知道,解税收是如何分配的?我缴的税都用在什么地方了?如果这些权利尚不能保障,那么充足且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又从何谈起?换个角度,假设纳税人生、老、病、死等大问题都有保障了,又能享受到政府高质量的服务,老百姓多缴点税又何乐而不为呢?”
  
  对于我国“十二五”期间的税收改革,相对于有些人呼吁的减免税项,王会计更期待着纳税人权益的保障,以及社会福利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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