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是改变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一个基本方略,是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并把它作为“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对影响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关键因素—人口问题,如何积极应对、统筹谋划、相互促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在整合三大规划中突出人口基础性地位
推进城乡一体化,规划要先行。在“十二五”时期,要充分发挥人口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能动作用,把人口发展作为谋划蕲春城乡一体化的主线,进一步强化人口、土地和产业等三大规划的整合,统筹考虑现有土地、产业开发与人口发展潜力,科学界定人口限制区、人口收缩区、人口稳定区和人口集聚区等不同类型人口发展功能区的地域和范围,合理配置人口、土地和产业布局,确保人口资源的有效供给,确保人口集聚、产业集聚和经济集聚的同向,严防因人口集聚滞后所带来的土地资源浪费,劳力供应不足,产业萎缩和内需不畅等不利因素的发生。
在建设三大载体中创新人口管理模式
小城镇、中心村和新农村建设,是推进县域城乡一体化的三大载体。要转变发展方式,发挥其在吸纳人口,衔接城乡,承接产业和辐射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强大规模效应。特别是在人口管理方面,要继续坚持“扎实强基础、特色创品牌、综合上水平、整体争进位”的工作思路,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分类管理。在城镇社区,推行“完善一个网络,理顺两大关系,确立三大路径,落实四自方针,履行五大职能”的“12345”模式,即,完善社区服务管理网络,理顺社区及社区原居民小组与辖区内所有组织单位的关系,确立分类管理、分层考核、分级拨款等属地化管理的实现路径,落实社区居民自治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履行宣传动员、组织协调、综合服务、业务指导、检查监督等社区服务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机制。要创新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与流入地建立“双向共管”,实行“一盘棋”的服务管理。同时,对外出人员推行“六个一”,即,为其办理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开展一次生殖健康普查服务,签订一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合同,组织一次人口计生知识培训,要求留一个准确的联系地址,每季度寄回一份妇检证明;对流入人员要落实“以房管人”,建立村(社区)责任人—小组协管员—小区信息员—楼栋长(房主、中心户)四级责任链,落实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
在发展三大产业中推进人口服务均等化
大力发展新兴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支撑,也是壮大县域经济、实现富民强县,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物质基础。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相关的人口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共卫生、医疗和公共信息服务的重要内容,必须创新发展,在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大有作为。要优化财政投入,健全服务网络,规范村级服务室,实现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两化”达标,优化服务环境;要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触角,立足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三大主业,进园区社区,进厂矿企业,进村组楼栋,使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优生指导等优质服务全面覆盖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实现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人口服务全面均等化。
在完善三大机制中落实人口利导政策
进一步完善城乡户籍管理、土地流转和资金投入机制,实现城乡户籍管理一体化,土地流转顺畅化,资金投入多元化,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和人口流动的束缚,引导人口向产业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优化区域集聚的重要保障。在完善三大机制过程中,要始终把人口发展作为资源配置、福利安排的主变量,始终坚持优先优惠的原则,确保各项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利导政策相衔接协调,在人口迁移、再就业、就医入学、土地补偿、产业培育、低保、住房等方面,继续有针对性地向落实基本国策的家庭倾斜。尤其是在资金投入上,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优先安排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企业退休职工奖励等法定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城乡居民医保、新农保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充分发挥计划生育优惠优待政策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