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公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将行政决策作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关键,使依法行政工作从抓整个行政行为转向重点抓好行政行为的起点——行政决策的转变,这是明智之举。
依法行政的重点是抓好整个行政行为内容的合法性和整个行为过程程序上的合法性,而行政决策是整个行政行为的起点。行政行为的违法不一定是行政决策环节的违法,但作为行政行为的起点的行政决策环节错误必然导致整个行政行为的错误。所以,抓好行政决策环节显然是抓好依法行政的关键,只有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行政决策必须做到“依法——科学——民主”。这三个要求缺一不可,而且顺序不得颠倒。
“依法”是行政决策的前提条件。依法决策,就是要求决策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与要求,不得与法律不一致,更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同时要求决策的过程符合法定程序。
“科学”是行政决策的本质要求。科学决策,就是要求决策的内容符合客观规律,符合中国的实际,具有切实可行性,就是要求决策的内容符合公平与效率。为此,在决策方法上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认真权衡利弊得失。
“民主”是行政决策的关键途径和内在要求。民主决策,就是要求在程序上广泛征求意见,在内容上反映人民的最大利益。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在决策程序上必须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兼听则明。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是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是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和民主的程序要求。
公众参与,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决策前,采用座谈会、听证会、网上沟通等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特别要完善重大决策的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者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专家论证,就是要求在决策过程中重视和发挥专家的作用,多听取专家的论证意见。现代决策不仅具有广泛性和紧迫性,而且专业性越来越强,决策者如果不以专业知识为基础,容易考虑不周,所以,要以专家顾问、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发挥专家在决策中的作用。
风险评估,就是要求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要进行以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内容为重点的风险评估,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合法性审查,就是要求在决策前,作出决策的单位和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对决策内容作出是否合法的评判,严格把好合法性审查关,杜绝违法的决策出台。
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是决策的事后保障机制,是对决策出台后如何微调以及如何追究决策失误的有效措施。行政决策在作出前我们当然要严格把关,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决策一经作出就可一蹴而就。我们应当建立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另外,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这样才能体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决策与责任的统一,从而有效地提高决策机关的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