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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十字路口的财富增长方式
2010-12-03 作者:高兆明 来源:社会科学网
  ◆ 集多种身份于一体的国家权力存有巨大的设租与寻租空间,使得土地成为权力寻租腐败的高危领域。
  
  ◆ 由于市民、农民对土地缺失所有权,加之缺少对公共资源的支配力量,缺少必要的利益表达渠道,他们或者是无奈从之,或者是以极端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土地红利使中国在短期内积累了巨量社会财富,也形成了新的复杂的社会伦理关系。在土地红利实现与分配中存在着对农民、普通市民的财富掠夺现象。中国当下的土地红利及其分配,既缺少家庭成员共享意义上的公平,又缺少市场契约平等交换意义上的公平。土地红利的公平分配主要有赖于土地产权的明晰以及政府身份的合理定位。
  
  国家集四重身份于一体
  
  国家既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又是土地交换及其红利实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土地交换活动中的具体当事者、土地交易活动的仲裁者。这样,不仅使得国家作为市场经济的管理、服务者身份模糊,更使得国家能够通过各个环节充分占有土地红利。资本的逐利本性并未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而真正有所改变。甚至一些地方政府在巨额土地红利诱惑之下,也未能脱俗,与民争利,乃至不顾法律与道义,恣意妄为。
  
  国家在土地问题上的这种多重特殊身份,使得当代中国的土地、土地红利分配问题变得极为棘手: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人们原本希望能够作为调整社会权利-义务关系、调节社会矛盾的公器的国家缺位,与此同时,国家自身却作为利益当事方深深介入其中;国家的特殊利益身份与公共品供给的公共身份形成强烈冲突,其公信力受到强烈质疑;集多种身份于一体的国家权力存有巨大的设租与寻租空间,使得土地成为权力寻租腐败的高危领域。土地红利问题在极短时间内、以极为简洁鲜明的方式,提出了对国家公共性品质的拷问,提出了政府究竟是为民谋利还是与民争利的问题。
  
  当下土地红利分配是对农民、市民财富掠夺
  
  当下中国在土地、土地红利分配问题上的利益关系极为复杂,在这些利益矛盾中,一般说来,由于市民、农民对土地缺失所有权,加之缺少对公共资源的支配力量,缺少必要的利益表达渠道,因而处于弱势,无法与在政治或经济上处于强势地位的政府与地产商平等博弈。他们或者是无奈从之,或者是以极端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近年来不断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
  
  由于住房的特殊需要,普通市民一家倾其全力购买一套住房后,或是所剩无几,或是捉襟见肘。这意味着:社会所实现了的巨额土地红利,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对大量普通市民财富的隐性掠夺为前提的,在某种程度上是将大量市民存量财富转移至地产的结果。
  
  地方政府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要获得土地红利,就需要借助地产商之手。在经营城市的理念下,地方政府与地产商具有利益上的直接共通性,并形成某种联姻。这种联姻以政府服务、地产商建设的面貌出现。
  
  而地方政府利用其国有土地所有者身份,或直接划拨给某一特殊集团,或以低于市场价转让给房地产商定向使用等,则是将原本应属于全社会成员、尤其是原土地使用者享有的部分土地红利,强制地转移到个别特殊集团。这既严重加剧了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平,亦加剧了原本就存在着的对政府权力属性的质疑。
  
  当然,政府可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己辩护,但问题在于:一方面土地红利分配应“一碗水端平”地公平对待所有成员,而不能偏向少数成员;另一方面,此取亦有个度、恰当的问题。
  
  必须深入推进市场经济改革,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并使财产所有权关系落到实处;必须深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政府回归公器,让利于民,造福于民;必须使社会全体成员都能公平分享现代化建设所带来的财富增长,逐步建立起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
  
  人口红利透视
  
  陆晓禾(上海社会科学院)
  
  ◆ 我们已经用迅速耗竭的农一代的人口红利,顶起了珠三角地区的GDP,现在的农二代正在用他们的“不返回”和更惨烈的“连跳”提醒我们:这样畸形的生产方式已经是不能持续了。
  
  中国经济增长方式何去何从?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我国的经济生产方式处在一种矛盾的处境中:一方面,如果我们继续国际产业链低端代工模式,即“外来加工型经济贸易方式”,而且听任这种方式从沿海到中西部蔓延,那么我们的“民工荒”将更为严重,我们可能不得不接受“洋黑工”合法化,最低工资标准名存实亡,我国的资源和环境将不堪重负;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摆脱这种增长方式,不再甘居国际资本的“世界工厂”地位,外来资金和订单将会转移他国,大量现役工人就会失业,而即便我们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成功,那么这种生产方式本身的人口规律,就会使资本产生的劳动供给比资本对工人的需求增长快,造成愈益增多的过剩人口,从而面临西方发达国家难以解决的失业问题。那么我们究竟应该继续还是转变,或者是否还有其他的出路可走呢?
  
  如果我们的生产目的是回到为家庭和社会提供必需品上来,或者用我们的话说,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那么,我们是否有必要如几十年的“中国制造”那样,为世界廉价生产超过50%以上的产品?如果斯密对奴隶在创造财富中的作用保持了沉默,留给社会的是相信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仁慈,那么我们是否看到了,正是工人的手,民工的脊梁骨,顶起了珠三角沿海地区的繁荣?在我们更多考虑外商的投资同比增加多少,是否得到丰厚的回报时,我们是否更应该考虑我国的工人家庭、我们的社会是否也有同样的增长和回报?如果经济应当以公民所有权而不应当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企业应当为所有利益相关者而不应当仅仅为所有者而生产,那么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在如何管理经济的决策中是否都应当有表决权,产业链利润的分配、工人的工资是否应当由包括工人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而不是仅仅由高端企业和加工企业主来决定?
  
  农民工用脚投出 “反对票”
  
  如果说畸形的代工生产方式是“民工荒”的根本原因,那么被压在这种生产方式最低层的农民工的“不返回”,就是还有小农经济的责任田和宅基地住房的农民工,对他们的卑贱的生存状况,用脚还能投出的反对票。我们已经用迅速耗竭的农一代的人口红利,顶起了珠三角地区的GDP,现在的农二代正在用他们的“不返回”和更惨烈的“连跳”提醒我们:这样畸形的生产方式已经是不能持续了。在这样的十字路口,是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反思和选择的时候了。农二代是我们的未来,珍惜农二代,善待农二代,让他们在真正能够支撑我们中国经济、社会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生产方式下,在能真正获得他们作为财富创造者的尊严和权利的企业里乐业,才能改变他们的“候鸟性”,使其安居下来,成为新市民。本来这个过程应该是他们的父辈就能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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