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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改革动力机制研究
2010-12-01 作者:旷红梅 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农村金融获得了巨大发展,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逐步多元化,涉农存(贷)量迅速增长,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手段趋于现代化。但同时“农村金融发展依然处于金融市场分割和金融抑制状态,‘二元性’特征十分显著,以至农村金融在整个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扮演的只是农村经济剩余的‘输出管道’而非‘资源配置者’的角色,无法满足农民融资需求。”①究其深层原因,主要是金融机构、政府和农户动力不足,导致农村金融体系资金外流与农村金融需求缺口矛盾。针对诸多问题,2008年,全国人大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广西百色市田东县调研时,作出了“以田东县为试点,破解农村金融服务难题”的重要批示,使田东有幸成为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

  农村金融改革动力不足的原因分析

  金融机构缺乏动力。行业性因素:资本的逐利性与农业经济的弱质性相矛盾。由于农村金融交易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高风险和高成本,以及农业经济的弱质性和比较利益低,金融机构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目标的驱使下出现偏离“三农”的使命漂移现象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据统计,“广西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数量从 2003年的3509个降到2008年的3075个,平均113个行政村才拥有一个网点,99.1%的行政村尚无银行业金融机构”。②

  政策性因素:农村金融政策环境较差。由于农村土地政策所限,农民对于土地只有经营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相关的抵押问题和信贷的偿还问题难以解决;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的补偿政策和激励机制还未到位,导致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受到极大抑制。

  产业性因素: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导致金融成本高、风险大。目前广大农村主要仍是粗放型、作坊式的传统农业,缺乏科技化、规模化的现代农业。据了解,当前农村贷款数额多为5000元左右,主要于房屋修缮、小规模家禽饲养及土特产加工。这些小额、零散的资金需求,客观上增加了金融机构的管理成本和投资风险。

  农村缺乏动力。金融产品缺乏因素: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少。当前,广大农村金融机构以提供存、贷、汇服务为主,但票据融资、农业保险、银行卡服务等中间业务发展相对滞后,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的多样性需求。

  金融服务缺乏因素:金融覆盖面狭小、贷款手续繁杂。田东县发放了惠农卡、桂盛卡,实行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绿色通道等金融服务,但这些都集中在人口密集和经济发达的乡镇,偏远乡村农民要办理贷款、结算等手续不仅路途遥远,而且程序繁杂。

  金融意识缺乏因素:农户现代金融意识淡薄。因受传统观念影响,广大农民的金融意识主要还是局限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借鸡生蛋”的现代投资理财意识,不会也不敢向金融机构借款来发展生产;二是存在“内源融资”偏好。因为,“广大农村的人际关系是由不同层次的‘圈子’组成的所谓的‘圈层结构’,这种‘圈层结构’实际上是友情借贷的基础”。③

  政府缺乏动力。农村金融改革必然要涉及到当地政府。而对于广大欠发达、后发展地区来说,金融改革如果需要政府从为数不多的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来补偿和激励金融机构,则无疑增加了财政负担,因而政府对于农村金融改革热情不高、支持不大。

  完善农村金融改革动力机制的对策

  农村金融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需要金融机构、政府、农村三方联动,才能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金融机构:主动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第一,转变观念,增强服务“三农”意识。一方面,“三农”发展是国之根本,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转型化为农村金融市场带来极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金融机构发展农村市场提供了重要机遇”。④据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新农村建设所需新增资金为15~20万亿元。面对如此广阔的金融市场,各金融机构应深入调研,细分市场、拓展业务,寻找利润增长点,主动对接、深入挖掘和服务农村金融市场。

  第二,大胆创新,建立农村金融改革长效机制。创新金融组织,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一是整合县域金融存量资源,发挥现有金融机构的作用;二是改善县域金融资源增量配置结构。其中,后者尤为重要。即建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子公司、小额信贷组织等新型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构建充满活力的金融组织体系。

  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一是简化贷款流程。田东县以整村推进的方式发放桂盛卡、小额信用贷款证和惠农卡,农户只需凭着有效身份证和贷款证就可以在柜台办理贷款手续。二是成立了金融超市。该县设立了小企业(个人)贷款受理中心,推广“一站式”服务,简化了贷款环节和手续。三是实现“农金村办”。

  农村:提高素质能力,增强主体动力。一是提高金融素质,扩大有效需求。农户不仅是消费单位,还是生产单位,提高农民金融素质可以更为有效地增强资金的使用效率。其中的主要手段就是加大金融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让广大农民“心中有数”。

  二是加快产业发展步伐,实现合作共赢。支持农户加入优势主导产业。采取“企业+农户+信用+政府”四位一体的发展运作模式,鼓励农民以资金、工地、劳力等生产要素参股龙头企业,指导农业龙头企业用保护“订单”等方式带动专业基地和农户发展,实现产业带动农户致富目标。如田东县就结合自身实际,重点扶持南华糖业、福东香米等农业龙头企业壮大发展,有效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金融改革的积极性。

  鼓励农民创业推动金融需求。该县通过项目倾斜、技术服务等方式引导农民发展有特色、有市场的种养水产业项目,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创业信贷扶持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地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

  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一是采取土地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的流转方式。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让农民平等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三是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政府应尽快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做抵押,让土地能够进入金融市场。

  政府:适度干预,加大外在动力。建立和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即由政府牵头,建立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政府、银行、企业、农户的沟通平台,及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实现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金融服务的良性循环。田东县人民政府及时制定了《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政银企合作制度》,并且一年之中就召开政银企座谈会43次,授信企业93家(次),发放贷款14.35亿元,有效缓解了农户和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建立和完善扶持与引导机制。一要制定有利的财政税收措施。如对于各种金融机构给予贴息、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促使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农村金融市场服务,同时也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二要设立农村基础设施专项信贷,提供低利贷款,例如兴修水利、改良土壤、提供灾害补贴等。三要完善监管手段和监管机制,保证监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主要以风险监管为根本,全面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以分类监管为抓手,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 以联动监管为手段,全面提升监管质量和水平。

  建立和完善风险补偿与激励机制。一是建立以补贴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运行机制,以保护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为此,田东县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了“三农”信贷风险补偿和奖励基金,用于补偿涉农金融机构因信贷风险造成的损失,以及奖励对农村信贷市场支持力度大的金融机构。二是健全存款保险制度。农村地区涉及的都是一些小的投资者,或者说只是小额的存款者的利益,这就需要通过制定存款保险制度来保护存款者的合法利益。三是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比如,田东县政府出资1000万元注册成立了助农担保公司,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总之,农村金融改革是个系统工程,而其关键是动力机制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最终对新农村建设不利,对金融业发展不利,对政府的执政威信也不利。因此,需要金融机构、农户、政府三个方面都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不断增强自身改革动力并相互形成三位一体的合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破解农村金融服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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