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把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十二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凸显了知识和创新的引领作用。如何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更加良好的氛围,成为“十二五”期间我国各级政府治理改善的重要领域。
近期,国务院决定,从今年10月到明年3月,用半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同时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和体制。温家宝近日出席国务院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国务院同时成立了由王岐山副总理任组长的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近10年来我国相关部门每年都要组织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但像这次这样高规格、长时间、组织化地在全国集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是罕见的,表明政府打击违法侵权和制假售假的态度是坚决的。
应当看到,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取得的成绩是举世瞩目的,在知识产权领域已制定4部专门法、颁布19部行政法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仅用30多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历程,特别是通过制定实施国家纲要,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合作,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随着我国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推进,我国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随之突出,特别是一些地区领域群体性、反复性侵权盗版、制售假冒产品的现象比较严重。因暴利驱使和打击乏力,不法之徒不惜以身试法,使得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逐年上升。去年以来就查获专利、商标、版权违法案件8万多件,破获刑事案件 3000多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100多人。仅2010年1―3月哈尔滨海关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45起,亚运会之前广州共查处亚运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85 宗。
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呈上升态势,原因是多方面的(发展阶段、国际产业分工、政府监管、制度建设等),但公众普遍的知识产权意识淡漠不能不说是其主要原因之一。知识产权概念是舶来品,知识作为一种私有产权加以保护,使用他人知识产权需要付费,利用他人知识产品获利属于违法,这些在西方国家已经熟知的理念,在我国大多数百姓意识里还是陌生的。不少人心态是只要商品价格便宜而不顾及是否盗版及冒牌,这无形中为不法侵犯知识产权的商贩提供了市场。
提升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需要一个过程,但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的脚步不能停留,要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对知识产品的专有权,以激励知识产品创造者生产的热情,就必须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在科技创造财富、创新引领世界经济潮流的今天,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高应对国际竞争挑战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是我们必须具备的本领。
这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体现出这样几个特色。首先,突出重点。包括重点内容(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重点领域(新闻出版产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重点地区(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重点产品(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其次,联动推进。强化监管与执法,做到全过程治理;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再次,弘扬正气。树立一批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先进典型,通过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性教育,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有助于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公众基础。最后,建章规制。进一步探索、形成适合我国未来发展战略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制、体制的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相结合,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完善政策体系,规范管理模式,提高人才素质,开展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