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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0-11-17 作者:董治良 来源:《海南日报》

  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全省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国际金融危机深远影响、国际国内环境复杂多变,我国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入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海南法院系统而言,深入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任重道远的使命。

  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党的建设

  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是全省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全省法院要在五个方面有新作为:一要在促进海南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上有新作为。要依法妥善审理在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为海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要在促进“平安海南”、“和谐海南”,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新作为。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创新司法便民机制,落实司法便民措施,让广大海南人民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三要在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化上有新作为。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高中级法院环保审判庭的组建为契机,引导、支持、保障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四要在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新作为。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增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五要在实现海南法院自身科学发展上有新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大法官专题研讨班精神,大力创新和加强审判,力争在确保司法公正上、促进人民法院改革上、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和法院文化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挥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实现法院工作新突破

  全省法院紧密围绕大特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工作大局,从更高层面上把握案件,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2008年,开展了十七大精神的大学习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突出了制度检查落实、审判业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强队伍建设;2009年,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强化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业绩考核,促进均衡结案;2010年,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廉洁公正执法、重点治安环境整治”四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贯彻落实能动司法理念,狠抓制度落实,实现了审判业务质量效率的双提升。截至2010年10月底,全省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34851件,同比上升2.96%,办理非诉案件6308件(含旧存),结案5559件,结案率88.13%,结案率同比上升7.78个百分点。

  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进四项重点工作,服务科学发展

  服务科学发展,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近年来,省高院党组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及时调整审判工作与海南经济社会的结合点,服务改革开放大局。

  (一)以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目标,能动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围绕恢复重建,提前谋划,积极做好灾后司法应对工作。二是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妥善审理了征地拆迁、旅游企业股权纠纷、生态环境纠纷等13类矛盾较突出案件。三是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改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重点审理了兼并破产重组案件、股权转让、海事海商等10类案件。四是依法审理了调结构、扩内需引发的各类案件,切实增强了服务大局的针对性、能动性。五是坚持调解优先,促进和谐。2009年全省法院调解、撤诉各类案件15283件,同比上升98.79%;调解撤诉率同比提高12.33个百分点。

  (二)以保障国际旅游岛建设良好治安与投资环境为目标,积极参与重点治安环境整治。一是以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涉黑涉毒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群体性犯罪为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犯罪审理工作。二是积极参与了为期三年的禁毒专项斗争,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支持平安海南建设。三是稳妥处理了治安环境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投资和市场环境。四是加强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加强规范了监外执行,减刑、假释及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三)以“三项管理”创新为结合点,主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抓管理制度建设。已初步形成130项管人管事管案子的制度管理体系。二是突出司法调研与司法建议工作,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的6项司法建议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三是加强审判信息研判,建立社会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四是创新行政审判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官民和谐。五是抓源头,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逐案做好协调工作,实现案结事了。六是清积案,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2009年列入清积范围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1305件,执结1302件,结案率99.77%,排名从倒数第二跃居全国第九。七是创新社会管理,组建好环境保护审判庭、海事派出法庭,推进旅游诉讼服务中心、交通法庭等契合省情的品牌法庭的建设,服务好海南科学发展大局。八是认真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主动参与到地方的灾后重建工作当中去,对涉灾的相关民商事案件,参照汶川地震和有关惯例妥善处理。

  (四)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积极推进廉洁公正司法。一是结合司法廉政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文化建设,积极构建了“公正廉洁司法”的法官行为文化。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形成了以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四大制度为主,以审判公开制度、案例指导制度、审判委员会监督指导制度以及中基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和人民法庭速立速裁速执制度为辅的审判管理体系。三是结合制度落实年活动狠抓以“五个严禁”为核心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

  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司法为民,提高群众满意度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体现在司法工作中,就是司法为民,就是人民利益至上。不断丰富、深化以人为本司法理念,使之转化为具体的司法为民规范与举措。一是强化对困难群体的保护,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二是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建立特困群体司法救助基金制度。2008年以来共发放救助金995.98万元,救助当事人1476人。三是完善基础建设,提高司法保障能力。如今年全省三级法院完成了具有八项功能“一条龙”服务的立案大厅、信访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四是完善了立案与诉讼费缴纳方式,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五是赋予马锡五审判方式以新内涵,做强便民法庭服务品牌。如旅游法庭、交通法庭,洋浦、三亚海事法庭等。六是创新工作思路,拓宽为民范围。省高院筹备成立“国际旅游岛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截至今年3月底已挂牌运行的27个“旅游诉讼服务中心”,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

  坚持统筹兼顾,不断改革创新,提高司法公信力

  省高院党组科学审视当前司法保障体制机制、审判作风、队伍管理等一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问题,统筹兼顾,大胆创新,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一)以合理配置与科学发展相适应的审判资源为目标,加大法院体制机制改革力度。一是坚持“两便原则”适时启动海南三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对原海南中院、原洋浦经济开发区中院进行了更名并调整了管辖法院范围,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二是理顺内设机构,合理划分职能。省高院撤销了4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增设和更名部分机构,增设环保审判庭、司法涉外处、新闻宣传处、执行局增设综合处与申诉审查处,增设13个人民法庭,有效解决了机构设置不科学的问题。三是合理调整法庭布局,大力加强中心法庭建设。如对文昌法院三个人民法庭进行了重新布局并调整了管辖范围,更好地服务文昌航天发射基地建设。

  (二)以维护与科学发展相适应的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启动新一轮司法改革。一是依靠各级党委政法委扩大量刑规范化试点,把定罪量刑放在公开庭审中阳光运作;推广海口市行政诉讼互动经验,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改革试点工作;立足海南省管县市省情,探索规范上下级法院关系的机制。二是落实与上述三项改革相匹配的审判公开制度。三是根据最高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海南省情院情,全面启动了20项改革项目。部分项目已在试点,部分项目在调研论证中。

  (三)以提高与科学发展相适应的司法保障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省政府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了审判大楼装修改造等五项基本建设;立足审判,抓好两庭建设;依据“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完成三级法院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等。

  坚持“四有”标准,构建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省高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实质,构建了科学完善的干部任用选拔培养机制,多措并举培养年轻干部,有效加强了法院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行中层领导公开竞争上岗工作。省高院协助省委组织部调整配备中、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在省委组织部的组织和指导下,顺利完成高院机关干部公开竞岗、职务晋升等工作,使领导干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性别结构更加科学、合理。二是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和岗位交流。2008年以来,省高院推行双向挂职锻炼干部培养机制,共下派16名年轻法官到基层法院挂职任副院长,中、基层法院共推荐28名年轻法官到省高院挂职学习,高院机关共交流调整干部105人(次)。三是强化法官职业化建设,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的司法能力。今年上半年,完成了全省基层法院副院长、业务庭长、法庭庭长、中院审判长以上的干部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作者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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