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的“重庆模式”研究
2010-10-11
作者:汤晓俐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摘要】大学生“村官”计划是党中央为统筹城乡发展、实施新农村建设而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目前,该计划中的“重庆模式”已经成为最具影响、特色的范例之一,该模式对于重庆具有长期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对“重庆模式”的实施背景和重要意义进行分析研究,可以为“村官”计划的进一步开展提供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大学生“村官”重庆模式城乡统筹
重庆大学生“村官”计划实施的背景
伴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重庆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其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2007年6月,中央批准重庆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重庆破解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成立直辖市以来,“大城市带大农村、大山区和大库区”、“大工业带大农业”仍然是重庆的基本市情,也是重庆的特殊市情,这一特殊市情与突出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了重庆显著的城乡经济发展差距以及居民收入差距,同时也制约了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进程。2006年,重庆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4:1,高于全国的3.3:1,城乡之间的不均衡发展不仅导致农村人才、资金的大量外流,而且使农村居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日益处于发展劣势。目前,随着国家和地方各种专项资金的注入,各类项目的引进,农村发展驶入了快车道,基础设施建设得以逐步完善。但各类资金的使用,项目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才队伍的智力支持,人才匮乏、智力资源短缺等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
在人才智力资源方面,长期以来,重庆市的人才流动方向是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从而导致农村人才日益匮乏。如何实现城市反哺农村,如何组织一支扎根基层,勇于贡献,充满活力,“引得来、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送得好”的具有重庆特色的农村人才队伍,一个重要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就是通过政策引导,选派大学生到基层去,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服务农业,变传统的城乡单向人才流动为双向人才流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解决乡镇人才队伍的供求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
重庆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的意义
2008年5月,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渝委办发[2008]17号),《计划》明确指出:从2008年起,将为每个行政村选派1名大学生,每年选派2000人左右,5年共计选派9986人,以优化村‘两委’人才队伍。虽然该“计划”仅执行了3年,但是大学生“村官”计划的“重庆模式”却成为目前最有特色、最有影响力的模式之一,该模式对于重庆而言具有长期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第一,有利于重庆统筹城乡社会经济的发展。重庆农村地域广阔,农业人口众多,大约占全市总人口的2/3强。大学生“村官”已成为推动全市农村改革发展的生力军,这一群体的出现改善了农村向城市转移的单向人才输出渠道,衔接了重庆市城乡之间的人才“断层”,开辟了统筹城乡人才的新通道。不但有助于推动重庆城乡人才的双向流动,打破农村地区人才匮乏的局面,提高重庆农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助于促进重庆城乡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
第二,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在农村基层政治体制的改革方面,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实施,不但有助于拓宽基层后备干部来源,优化基层后备干部队伍结构;还有助于推进基层民主自治,提高基层法治水平。其次,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大学生“村官”会将健康文明的理念带到农村,极大地丰富农村的文化生活,增强农村的生机活力。再次,在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目前多数大学生“村官”从事着整理文案、宣传政策、调解纠纷、维护权益等工作,对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有利于拓宽高校就业渠道,缓解高校就业压力。一方面,“村官”计划可以增强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实效性,有助于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式,拓宽毕业生就业的渠道。另一方面,还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让毕业生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利用政策优势,实现自主就业,勇于并乐于服务基层、服务农村。
“重庆模式”的特点
从1995年至今,大学生“村官”计划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在政策导向方面,社会关注较多的一个问题是,“村官”服务期满后的“退出分流”解决办法。
重庆在2008年启动并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时,就通过政策杠杆,创新了相关的解决办法,即“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公务员—区县的年轻领导干部”的干部培养链条,这已成为“重庆模式”最突出的特色。以“给身份、给待遇、给位置、给空间”的优惠条件,确保前期“引得来、引得好、下得去”,中期“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后期“送得好、有前途”,该模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它集上级重视、政策整合、系统规划、多渠道转移、专款保障于一体,其创新之处主要体现为“三个率先”:
第一,率先进行政策整合,准确定位,齐抓共管。2008年,重庆市率先整合“选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教师特设岗位”、“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重庆)”等计划,面向全国,实行统一招考、统一选派一批大学生到乡镇机关、行政村及事业单位工作,并统一待遇和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大学生下基层工作补贴标准、考核方式、身份性质不一,相互攀比,协调困难,多头管理等难题。
第二,率先设立专款扶持,以人为本,加强保障,给予必要的工资、福利待遇。重庆市率先设立了专门款项,用于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开展与实施。从2008年开始,重庆市计划在6年内拿出5亿元,专门用于支持“万名大学生村官”规划,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保证他们的工资和津贴等能够按时发放。上级部门也曾多次要求,专项专款,专款专用,充分保障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待遇和其他开支,使得他们能够安心工作、长期扎根于基层。
第三,率先进行系统规划,科学实施,细化管理。首先,重庆市率先改变了大学生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途径。对于到基层服务的大学生,给予其一定的“身份”优惠,实行就业“兜底”,如“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满两年,到建制村或行政村的,经公务员录用考察,考察合格者由重庆市正式录用为公务员,在村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改变过去选派下村大学生只发生活费或见习费的做法,执行所在地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标准,并为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选派到村的大学生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锻炼且党员干部都公认为‘优秀’的,通过有关程序,还可担任村‘两委’负责人”。如此一来,就让大学生看到了在基层工作的希望与前途。总之,给予大学生一定的“身份”待遇,就犹如给他们吃下了一颗安心在基层工作“定心丸”。
这一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使重庆大学生“村官”在学历层次结构、专业结构方面出现了新的变化。2009年,大学生“村官”计划新增了专业和学历方面的招录要求:一是专业结构,即原则上理工(含农医)类专业占65%、文史类专业占35%,二是学历结构,即选派大学生中,研究生的比例不低于5%。同时,从考生报名情况来看,其生源结构、学历层次上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如在2008年,以重庆籍考生居多,但到了2009年和2010年,市外生源明显增加,而且还有很多名校的毕业生,考生的学历层次也有了大幅提升,甚至有博士生和部分“海归”人才。
与“重庆模式”相比,面对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如何流动这个难题,不同省市采用了不同的方法,但具体的做法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的,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一、加分政策。一方面,在报考研究生时,给予适当的加分,如重庆,北京,河北,云南,陕西,等。另一方面,在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时,在笔试成绩上,可以享受一定的加分照顾,如重庆,河北,云南,陕西等。二、续聘或聘为村干部,如重庆,四川,江苏,云南,陕西,大连等。三、择优或优先选拔乡镇或其他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如重庆,天津,江苏,湖南,湖北等。四、引导其另行择业,如吉林长春,云南等。五、代偿助学贷款或返还学费,如大连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天津市。六、转型到企业工作。如江苏雨润集团招收江苏省离岗大学生“村官’到公司任职。七、落实户口。如北京市规定,非北京生源的北京高校毕业生受聘为大学生村官后,连续两年考核合格者,经有关部门批准,可转为北京市户口。
其次,重庆市率先改革行政系统选人、用人机制,为“村官”们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根据重庆市的相关规划,从2008年起,市、区县公开招录的公务员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所占的比例不低于60%,到2010年,这一比例不得低于80%。以后,公务员将主要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现在,区县一级政府部门要求,新提拔的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原则上必须要有基层锻炼经历。
由此看来,重庆已经把大学生“村官”计划纳入到公务员招录体制改革和干部队伍建设中,为在基层工作大学生们预留了相应的“位置”。这些举措都极大地促进了大学毕业生志愿到基层服务的积极性,同时亦从机制上完善了公务员培养模式,使之更加科学化、合理化、系统化。(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政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