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学风建设 > 学风动态 > 文章详情
第二届世界科研诚信大会召开
2010-08-09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大学新闻中心
  日前,第二届世界科研诚信大会在新加坡召开,中国科协常委、天津大学校长龚克作了“中国大学如何应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大会发言,简要介绍了中国科技界和政府主管部门在完善学术规范、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和开展诚信教育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并回答了与会代表的提问。
  本次会议由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新加坡科技研究局共同主办。来自50多个国家的科学组织、科研机构、基金会、大学和公司的数百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与技术协会以及中国大学的代表也参加了会议。会议旨在世界范围内唤起科研人员、科研管理人员、科技期刊编辑人员和科技组织对于科研诚信及其相关政策规范的重视与合作。本次会议分设“国家与国际政策、规则与执行、教育与培训、科技出版”四个主题和“气候变化研究中的诚信问题、科研的有害应用问题及利用数字技术反对学术不端”三个专题。
  这次会议的重要成果之一是通过了关于科研诚信的“新加坡宣言”(附后)。
2010年7月新加坡科研诚信大会宣言*
(会议草案)
定义
科研诚信是指采用可靠的研究方法进行可信赖的研究行为,使其研究成果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
开篇陈述
  科研成果造福人类,而诚信在科研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尽管不同国家在组织和开展科研的方式上有所不同,但一些基本的科研诚信准则是应该共同遵守的。在2010年7月新加坡第二次世界科研诚信大会上讨论并制定如下准则:
1、诚信
诚信应该是负责任的研究行为的基本特征和评价标准。
2、科研不端行为
科学研究中的不端行为,如伪造、篡改和剽窃,一旦受到怀疑,就应该举报和接受调查。一旦确定为科研不端行为,就应该公开并接受适当的处罚。
3、应对科研不端的政策
国家机关、机构,期刊和专业组织应该制定相应的科研规范,以预防和公布科研不端行为,并保护举报人。
4、有问题的研究行为
危害科研诚信的不仅是科研不端行为。要避免因疏忽以及其他失信而导致的科研不当行为,如署名不当,未报告数据冲突以及误导他人的分析方法等。可疑的科研不当行为应向有关部门和专业组织举报。
5、作者信息
作者应该提供包括期刊、专业团体、投资人和研究组织所规定的信息,并要对其用于出版、基金申请、报告等的研究成果承担责任。
6、出版诚信
研究成果在出版时应记录所有参与研究者的信息和他们在研究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包括赞助人、投资人、作者以及对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不享有著作权的相关人员。
7、利益冲突
不管是否有明确要求,在所有综述、建议、出版和公众传播等活动中,研究人员都应如实公布相关的利益冲突。
8、数据管理
研究人员应该精确地记录所有研究数据,使他人能够检验和复制其所做的工作。
9、数据解释
数据的解释和报告应建立在正确的研究方法和客观分析的基础之上。
10、遵守法规
在负责任的研究中,研究人员应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11、公众传播
在公开讨论研究成果的重要性和应用性时,研究人员应在其所擅长的领域内进行专业评论,并要同个人的主观臆断明确相区分。
12、研究环境
研究机构应通过教育和制定明确规章,减少严重的不诚信行为和有问题的研究活动,创造并保持一个有利于诚信的环境。
13、社会责任
研究人员和研究机构应该牢记其工作职责是为社会谋福利、并规避各种风险。
14、其它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