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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博研讨会】周进:后世博文化创意产业与艺术发展
2010-06-13 作者:佚名 来源:《复旦》第840期
  世博会之后的十年、甚至更长时间里,上海将成为整个长三角乃至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领头羊”。上海要成为国际大都市,除了经济发展外,还必须提升综合竞争力,而创意产业正是城市竞争力最主要的指标之一。
  然而,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面临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创意产业在上海还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去认知它;上海虽然具有全国首屈一指的文化资源和良好的文化产业基础,但文化产业增加值的规模排在北京、香港、台北之后,更无法与西方发达城市相比;上海创意产业的就业人数及比例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上海创意产业缺乏长远和整体规划;相关政策支持和相配套手段还不到位。
  基于此,我对后世博时代上海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有以下一些建议:
  首先,应调整创意产业结构,实施“1234”策略。“1”是一步到位,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营造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环境,从而使好的创意变成作品,最终能与观众见面。“2”是两个不变,即工业园区房屋产权关系不变,老建筑结构不变。“3”是三个转变,即工业园区产业要转变为创意产业,园区工作者要转变为以文艺工作者为主,园区企业文化要转变为多元文化。“4”是形成4个工业园区服务平台,即投资融资平台、信息咨询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产权交易平台。
  其次,应注重培养高层次创意人才。鼓励院校、培训机构与创意产业的人才需求对接,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创意专业教育,有针对性地设立一些与创意产业相关的学科,支持院校与创意企业联合建设实训基地,建立并完善创意人才专业服务体系。
  再次,要依托实体产业园区,建造国际化的虚拟园区,借助网络科技实现产、学、研的数字化发展,逐步跟上全球化的数字融合步伐。
  第四,应加强纯艺术创作发展。建设一批演出场所,重新布局剧场分布,并重点抓好国画、雕塑、架上绘画及当代艺术市场的拓展,努力成为当代艺术的重镇。
  最后,应健全创意产业法规。制定中长期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对产业行业发展目标、资源保护及其有效利用和整合等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意产业生存和发展的重中之重,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和尊重创新及其成果的氛围,为创新和创意成果的传播及推广应用创造有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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