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和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私法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研讨会”近日在北京举行。与会者围绕私法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以及如何发挥这一作用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与会者认为,私法以规范私人利益关系为主要内容,是与公法相对应的法律。私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复杂,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纠纷日益频繁。私法能调节人们的利益冲突,使社会主体的不同利益得到协调和平衡,并通过司法手段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私法还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维持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要注意正确处理公权和私权的关系,强化对公权的监督和制约;培养和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强化和巩固私法运用的社会基础;注意法律的适用范围,充分发挥其他行为规范的功能,处理好私法与其他规范系统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