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我司对近期申请结项的一般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通过结项审核以及按规定应拨付的三期经费情况,详见附件1。上述经费将于近期由我部财务司拨至各单位财务处计划内账户。
2、2005年以后批准立项的一般项目,本次结项审核未通过者,明年可继续按有关规定申请结项。通过结项审核后按规定拨付三期经费,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3、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结项材料审核要点,见附件2。
4、本文附件内容请详见社科网(
www.sinoss.com)。今后一般项目的结项情况将按季度通过社科网予以发布。
附件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第一批项目结项情况一览表
附件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结项审核要点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0一0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