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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上报学风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的通知
2010-05-25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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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6年11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属高等学校开展学风建设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06] 22号)下发以来,我司陆续收到由各高校上报的学风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但是至今仍有部分高校尚未提交报告,也有部分高校提交的调研报告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报。
  请你校科研(社科)处牵头,在调研基础上,按我部办公厅上述通知的要求,重新撰写本校关于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学术风气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于2007年3月30日前上报我司及我部学风建设委员会。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ОО七年三月十三日
 

需补发通知的高校(34所):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天津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东北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南师范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华中师范大学、长安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和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华东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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