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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跃华:“维稳”需缩小和限定范围
2010-05-07 作者:李跃华 来源:联合早报

  在当下中国地方政府官员的理解和实践中,民众上访事件和利益表达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是“维稳”的重要对象。为此,政府投入大量精力和经费于其中,但收效甚微。对此,笔者认为,应将此类民众活动从政府“维稳”活动中剥离出来,缩小和限定“维稳”范围。“维稳”是指对危害公共安全和政权安全的黑社会犯罪等问题的控制和处理,而不是对合理、合法的民众利益表达活动的错误理解和压制。

  首先,社会缺乏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和解决的制度化机制。当下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完善的社会各群体利益表达机制尚未健全。特别是弱势群体,他们既不像社会精英那样,拥有社会资本去解决自身利益问题,也不像知识精英和社会中产阶级,拥有文化资本去呼吁和表达自身利益问题。在遇到拆迁、失业等利益受损问题时,在没有制度化利益表达渠道的情况下,他们只有诉诸上访,甚或更极端的行为来引起政府和社会注意,以求问题的解决。

  其次,很多时候,是地方政府不作为或过分作为,导致民众维权活动升级,遂产生“群体性事件”。无论是贵州的瓮安事件,还是湖北石首事件,如果政府能在第一时间处理到位,向社会通报到位,就不会在当时产生误解和流言,导致很多民众参与进来。也正是因为长期以来,地方政府重经济发展轻社会服务,甚至作为不公、不端,导致社会民间存在一定怨气,一遇到民众利益受损活动,就会参与进来。

  再次,西方国家和社会发展史也表明,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处于转型期的社会,利益诉求的群体性活动大量出现,是正常现象。社会转型,使得社会资源在社会成员中间重新分配,也导致了社会结构的再造。在此巨变的社会环境中,利益受损群体必然需要通过维权活动,来表达和争取自己的利益。

  “群体性事件”不是敌我对立

  虽然问题存在,并且“群体性事件”有增加之势;虽然民众对地方政府的怨气,在一些“无利益相关群体性事件”中得到体现,但是我们对之要理性看待:群体性事件属于利益受损和表达机制缺失问题,与政治性无关,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要把事情的性质,提高到政治高度,加剧社会结构中的紧张。

  而且,建立在欧洲和美国社会历史发展实践基础上的欧美社会学研究发现,必要的社会活动和“群体性事件”,起到了健康社会的“安全阀”作用,适时释放社会紧张,渲泄社会矛盾,对社会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而当下,中国政府把大量精力和经费耗在此类活动上,不仅消耗大量不必要公共开支,更增加而不是舒缓了社会内部紧张,侵蚀了政权合法性基础,导致了社会真正不稳定。

  如何解决此类群体性事件,使维稳真正用在实处、达到维护社会动态稳定的效果呢?

        首先,地方政府官员要更新执政理念:清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理性认识政府权力的有限性,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等。政府官员要认识到,与其把精力放在对民众利益诉求活动“围追堵截”上,还不如把精力放在认真满足民众的公共需求上。在全新理念指导下,地方政府调整职能,尊重法治精神,在应尽义务上“不缺位”,在权力边界“不越位”,真正向现代政府转型。如此,很多“群体性事件”就不会发生;即使发生了,也会得到很好的解决。

  其次,改革地方政府官员的“一票否决制”以及“零指标”等硬性评价标准。僵硬的官员评价体制,迫使地方政府全力截访。结果是截访成功了,但是民众的不满增加了。民众再次上访,政府再次截访。地方政府疲于应付,也无精力去探寻真正解决之道。改革晋升标准,让地方政府官员把精力放在如何满足和解决民众的需求上,回到其应该的公共政府职能上来,创造公平、正义、尊严的社会环境,对维护社会动态稳定会有显著效果。

  再次,推进社会建设。健全民众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制度,开展丰富多样社会文化活动,是满足多元化社会群体成员需求的社会基础。与其把精力和经费大量投在截访和围堵上,不如投在社会建设上。人民的多元社会利益得到满足了,自然利益诉求活动也就失去了出现的必要。

  最后,也是非常关键的,就是要建立并完善社会各群体利益表达和解决机制。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各类利益群体进行对话和交流,尤其是弱势群体。正如上面分析,在社会转型期,他们的利益最容易被忽视;也正因为此,才导致了当下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所以,把各群体利益诉求及解决机制制度化,放在法治化的范围内解决,让各类特殊利益群体的社会运动,回归法治范围内的制度化解决,既是正确对待民众利益活动之态度,也是保持社会动态稳定必由之路。

  一个健康的社会,是法治范围内社会运动不断、利益多元化、利益诉求制度化的社会。因此,应正确区分社会内部存在的各类矛盾,正确对待不同利益群体表达活动,引导其发挥社会安全阀作用。同时,通过利益表达机制,将多元群体利益表达活动,在法治范围内制度化解决。如此,社会的动态稳定才有可能,和谐社会才会实现。 作者任职于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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