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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征集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简介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 [2009]146号

有关高校社科(科研)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奖成果作者:
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已正式发文公布,为宣传获奖成果,我司决定编辑出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奖成果简介》。现征集稿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稿件要求
  获奖成果的简介,以申报评奖时填写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为基础进行修改,主要内容应包括:
  1.获奖成果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成果名称、著作类成果出版单位和时间(论文类成果发表刊物和期次、研究报告类成果采纳单位和时间)、作者和主要成员及所在学校、学科门类和获奖等级。格式举例见附件。
  2.获奖成果简介正文
  正文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1)成果的篇章结构;(2)基本观点;(3)主要创新和学术价值;(4)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内容要求准确客观、实事求是,文字力求简炼、通俗。
  正文字数:著作类(含普及奖成果)一般不超过1200字,论文和研究报告类一般不超过800字。
  正文字体字号:宋体,小4号。 
  二、注意事项
  1.请作者仔细核对成果原件,若发现颁奖决定中获奖成果的基本情况有误,应以成果原件为准,并及时告知我司,以便更正。作者已去世的其姓名应加黑框。
  2.请获奖成果作者按上述要求认真撰写,并及时提交本校科研(社科)处。
  3.请有关高校科研(社科)处对本校稿件进行认真审核、汇总整理,并于2009年10月10日前,以学校名义正式行文上报我司。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业务楼204B社科司成果处(邮编:100816);联系人:王晓蕾;电话:010-66096629。电子文本同时发送至wangxiaolei@moe.edu.cn和pingjzx@pub.hep.cn。
 
  附件: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奖成果简介》稿件格式举例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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