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观点 > 社会 > 文章详情
社会支持是民生重建的重要力量
2010-04-26 作者:郭虹 来源:四川日报
  核心提示
  “社会支持”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除了物质支持、精神支持,还包括制度、政策等多方面的支持。社会支持既可以是来自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也可以是来自市场和企业提供的商业服务,还包括社会各界及各社会组织提供的公益服务。社会支持与社会现实紧密相关,随着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社会支持的范围和领域也在扩展。社会支持曾在抗震救灾中显示了巨大的能量,在灾后重建中,社会支持应该也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
  社会支持是民生重建必不可少的力量。“5·12”汶川地震过去快两年,一方面,我们欣慰地看到灾区恢复重建初见成效:百姓忙建房、政府忙项目、企业忙生产,百业渐兴,国泰民安;另一方面,在灾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后,许多关系到区域经济恢复、生态环境修复和人民群众生计发展的民生重建也将随之起步。灾后重建的组织和推动者固然是各级党委、政府,但要应对巨灾后长期的恢复重建,来自各方、各种形式的社会支持,仍然是必不可少并且至关重要的。如果说灾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当由政府主导,那么在灾后重建的民生问题方面,则需要将社会支持、社会力量发挥得更加充分。
  社会支持和服务给支持对象以尊重和信心。灾后民生重建千头万绪,新老问题交织、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一大堆问题迫切需要回答、解惑,特别是一些政策问题、利益问题和矛盾冲突问题更需要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倾听、关注和回应。例如灾后城乡中小企业的发展、灾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问题、城乡家庭因灾返贫问题、农户迁居问题、灾后农村土地调整问题、因灾致残人员的康复问题、社区社会关系修复和重建问题、灾区农村公共服务问题、灾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问题、灾区援助政策的公平性问题、灾后干群关系问题等等。要解决这些现实问题,除了政府部门深入基层解决灾区民生重建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外,另一方面也更需要来自各方的社会支持、社会关爱和社会帮助。
  相对于紧急救援时期举国支援灾区的氛围,随着大批志愿者和社会组织陆续离开灾区,有的灾区群众感到“心里空空的”;而当我们在那些仍然有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坚持的村或社区调查时,群众说“心里是踏实的”。在缺少社会支持和志愿者的陪伴下,靠灾区群众自己恢复正常的情绪和精神状态,会更加困难;同时,如果没有集体经济和社会支持,靠灾区群众一家一户的力量去寻找解决灾后生计的路子,或引进新的生产项目、学习新的技术、开发新的市场等等,困难可想而知。到目前为止,有对口援建的政府、民间公益组织和高校社团建立的各类社工工作站(服务队)或项目点,这些社会工作机构为灾区重建提供了灾后综合社区服务、心理关怀和情绪疏导、儿童和青少年服务、家庭服务、社区关系重建、老人关怀、学校社工、生态旱厕普及、新型住房建设等多种民生服务。虽然这些服务的规模不大、所能给予的物质和资金也不多,但给当地群众带来的精神和心理支持力度却是很大的,这种陪伴式的服务最能够带给灾区人民的是自力更生的慰藉、信心,同样是重建家园的一种力量来源。
  社会支持的实践为灾后重建提供可贵经验。“5·12”地震后大批志愿者和民间组织积极投身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表现出社会组织和普通公民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可贵精神,这既是中国公民社会兴起的标志之一,也体现出了中国特色的“社会支持”的内涵,即“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前提下,通过“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形成社会支持力量,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回应社会需求并各尽所能地提供有效服务。在灾后近两年的重建过程中,在灾区发生了很多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支持的实践,例如都江堰市的 “城乡联建模式”、彭州市的“乐和家园模式”、绵竹市的“社会资源协调平台模式”等。通过动员社会支持力量参与社区重建,对集体新增财产的权属与收益,灾后个人与家庭的支持体系,灾后的新贫困群体及其脱贫问题,对地震伤残者、流动就业者和老人、妇女的救援问题等,都起到了积极有益地作用,为灾后民生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社会支持曾在抗震救灾中显示了巨大的能量,在灾后重建中社会支持也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在灾后重建艰巨漫长的过程中,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下,有关部门应该开放更多社会资源,着力发挥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志愿投入、有序参与、有效服务”的积极功能,使全体公民和各个社会群体都能在灾后恢复重建中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共建灾后美好新家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