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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要以保障农民利益为核心
2010-04-22 作者:毛晓刚 来源:《前线》

  春节长假刚过,市领导便先后深入海淀区唐家岭村、朝阳区北苑村、丰台区石榴庄村、石景山区边府地区,就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在调研中,市委书记刘淇同志多次强调,在城乡结合部改造中,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切实

  维护和发展农民的合法权益,努力探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

  2008年年底,北京提出了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战略目标,并将破解城乡结合部难题作为工作重点。2009年,本市各区县、各部门在城乡结合部改造、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公共服务、民主政治建设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探索形成了一批新的体制机制和经验成果,初步形成了整体工作格局和配套体系,为下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事实说明,农民是城乡一体化的主体,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利益,是破解城乡结合部难题,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动力。这既是多年来首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思路,也是今后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践中需要倍加珍惜和巩固的宝贵经验。在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必须强化农民的主体地位,以保障农民利益为核心,经济上发展农民的物质利益,政治上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使广大农民实实在在地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激发和调动农民对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汇聚起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共谋发展的合力。

  以先期试点的北坞村、大望京村为例。这两个地方都处于城乡结合部,虽然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巨大,可视为首都发展的重要战略新区,但与此同时,这些地方的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突出,各方利益错综交织,又是城市管理的难点,改造这些地方并进而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不仅仅是完成拆迁整治、农民上楼或者“村民变居民”那么简单,更要看到这是一种社会整体形态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因此,尤为重要的是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出路”和“退路”,在土地使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层组织等方面寻求思路创新和实践突破,探索长期有效的制度成果。在试点过程中,本市在这些方面坚持农民的事情农民办、农民的事情农民管、农民的利益农民享,确保农民自主决策、自主建设、自主管理、自主发展,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后应当继续坚持下去。

  城乡结合部是首都城乡一体化的难点,恰恰也是切入点和突破点。目前本市在这一领域下了很大功夫,今年还要整体启动50 个难点村的拆迁改造工程,任务可谓艰巨而复杂,是一场硬仗。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我们应当认真总结以往积累的成功经验,借鉴推广到今后的工作中。面对目前城乡结合部存在的各类问题,应当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保障农民利益为核心,以规划引导发展为基础,以统筹土地资源、一级开发为主要措施,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财政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把保障农民利益作为城乡结合部改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农民最关心、利益联系最直接的事情抓起。在改造中要统筹考虑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促进产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和稳定农民就业,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就业有保障、增收有途径,既要让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富裕起来,又要实现城乡结合部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首都正着眼建设世界城市,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既是推动首都新一轮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也为建设世界城市提供了实现路径。我们应站在大国首都的高度来审视城乡一体化发展,不仅视之为当前扩大内需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更要将其作为推动首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向,集中力量和资源,迎难而上,奋力攻坚。在保障农民利益的问题上,我们同样要向更高的标准努力,让这一核心动力的能量充分发挥出来,从而更好更快地推动首都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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