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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发展中改善收入分配状况
2010-03-24 作者:刘社建 来源:东方网

  3月3日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收入分配作为影响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近年来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近年来收入分配状况不但没有好转反倒呈日趋恶化之势。收入分配领域的问题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如劳动者报酬份额过低、不合法与非法收入过多以及收入差距过大问题,这些问题并非是仅仅可以通过收入分配领域的改革所能解决,需要在经济发展进程中通过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有效控制消除各种不合法与非法收入,持续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努力推进收入分配领域改革,切实推出具有实效与立竿见影的改革措施,使公众更好地分享改革开放成果。

  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最突出问题,是劳动者报酬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即劳动者报酬份额过低。从目前能获得的数据来看,2007年劳动者报酬份额仅占到39.74%,从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92年以来是呈现一个逐步下降的过程。劳动者报酬份额过低有多种原因,是诸如经济发展阶段、阶段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产业结构、收入分配体制以及就业状况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表现是劳动者所得过低,而国家与企业所得的太多。对公众而言就是普通公众收入水平低,而且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劳动者报酬份额过低直接影响到公众的消费能力,近年来居民消费率持续降低即是劳动者报酬份额过低的直接结果,这也是为何虽然一再强调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而收效甚微的根本原因。

  除劳动者报酬份额过低问题外,另外一个重大的收入分配问题是在较大范围内存在的不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由腐败、垄断等引起的不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等是当前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的最突出问题。我国虽然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但是对那种依靠自身努力获得的财富是可以接受的,而对那种依靠其他不当然甚至非法途径获得的财富自然会有意见。改革开放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这种不合法与非法收入有进一步扩大之势。正如劳动者报酬份额在国内生产中的比重过低一样,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这些问题并非能通过收入分配改革所能解决。

  此外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过低问题。收入分配差距本身并不是太大问题,问题在于如何有效提高中低阶层的收入。如果能保证中低阶层劳动者收入水平的上升,纵然是高收入者上升得更快,收入分配差距也并不是太大的问题。问题在于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过低,造成了现在的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在中低收入阶层收入水平难以有效提升的背景下,中低阶层缺乏一个有效实现收入流动的途径,即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自己向中高收入阶层流动的途径。一般而言通过接受良好的教育获得较高的收入是实现收入流动性的理想途径,而当前的教育显然难以发挥相应的作用。自身收入水平难以提升,又缺乏改善低收入状况的政策支持,自然社会稳定会受到影响。

  仅靠收入分配领域改革难以解决以上问题。生产决定分配,解决收入分配领域问题首先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通过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有效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这是解决收入分配领域问题的关键所在。为此,进一步深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换,努力加强教育投入不断提高劳动者人力资本水平,切实改变原来以投资-出口为主要驱动的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发展的重大作用,是有效提升劳动者报酬份额的必要途径。在有效提升劳动者报酬份额的基础上,要重点加强对不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的管理与控制,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收入打击力度,深入推进垄断领域改革,有效消除垄断利润,真正予以民资国民待遇,更加有效发挥民资的作用,努力构建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收入分配本身改革的过程中,重点要在初次分配领域中努力提高劳动者所得的比重,如果初次分配领域所得过低,再分配中也不可能有太大的提升。进一步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纠正把公平与效率割裂的作法,有效实现公平与效率的良好结合。效率是公平的基础,没有总体效率的提升只可能是低水平的公平;而效率也以公平为条件,不能保证适度的公平效率也终将难以保证。更重要的是在收入分配领域改革过程中,要充分显现提高中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水平的决心,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少提高到5000元,既是立竿见影也是取信于民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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