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报》2010年1月9日编辑张向芳:
谈到中国的教育问题,高考永远是个不可回避的重要一环。高考改革路在何方,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北大宪法学教授张千帆为首的法律界人士,日前向教育部递交了一份《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议书》。
本周接受《评论周刊》记者采访时,张千帆教授表示,该建议书供教育部在起草和完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过程中参考。张千帆认为,目前的高考制度“违背宪法原则,剥夺平等机会” 。中国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误区或盲区,那就是全社会都在关注高考,却看不到普遍严重的招生歧视。他建议建立统一的考试制度,给包括最受歧视的河南、山东考生在内的全国考生平等的录取权。
评论周刊: 您认为目前的大学考试招生制度违背宪法原则, 这个怎么理解?
张千帆:高等教育机会是最重要的公共资源,理应按照机会平等原则公平分配给所有公民。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46条明确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表明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应受到国家的平等保护,而不应该因户籍地等不相关因素而受到歧视。但是我们的招生考试制度中,有一些规定,有一些做法,确实跟宪法所表达的理念相差比较远也很明显。部属重点院校的分省招生指标制度对本地考生给予特殊照顾,严重歧视了外地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明显违反宪法规定的教育机会平等原则。北京大学不是北京的北大,而是全中国的北大,但是北京考生考取北大的机会却要比山东、河南等省的考生高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而上海、江苏、浙江、武汉等地的招生地方化甚至远比北京大学严重,比如复旦、浙大、武大、南大等国家重点支持的“985大学” 在本地录取考生达到招生总量的百分之三四十, 有的甚至高达50%。
评论周刊: 这次是哪些法律界的人士在关注高校招生考试改革?
张千帆:有不同学校的,跟我们一起合作的,比如说山东大学、郑州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多所研究机构,经过一年多的调研, 最后才形成这个建议书。主要是宪法学界的一些同行在关注这个问题。
评论周刊:这个建议书直接递交给教育部了?
张千帆:是的,我们是想,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出来之前,可以反映一些我们的意见。希望他能够重新考虑一些其中的设计吧。大学招生、考试,长期都是教育界的人士关注,可以从教育学去研究这些问题,他们的视角和宪法还是不一样的。作为宪法学者,我们更关注教育公平这个方面。不指望建议书能全部吸收。期待《纲要》的初稿出台,然后我们再提意见。
评论周刊:您刚才谈到歧视,我自己是河南人,这方面感受挺深的, 当年考大学有些学校根本都报不了,好像很多学校不在我们那儿招。
张千帆:对,有的高校对河南不招生。我们作过调研,2009年,北京大学对每万名考生在天津投放的招生指标为10人,在上海投放的指标为4.8人,但是在山东与河南投放的指标却只有1人,在广东与安徽投放的指标更是不到0.7人,导致不同省市的单位招生指标相差好几倍甚至十几倍。而复旦大学对每万名考生在浙江投放的指标为5.2人,在北京投放的指标为4.2人,而对河南与内蒙古投放的指标都仅略超过0.4人,不同省市的单位招生指标同样相差巨大。
评论周刊:河南、山东的考生最受歧视?
张千帆: 我想是更加突出。根据我们的调研,资料显示的,其实受到歧视的远不仅仅是山东、河南,事实上除了大城市,像高等教育资源集中的城市,尤其是北京和上海,包括天津,这些都是属于高等教育资源占有比较大的优势的地区,他考试人口又不是太多,除了这些省市之外呢,还有除了边远地区,比如西藏、新疆,这些地方因为他传统的基础教育比较薄弱,所以一般的高校都有一些对他们的照顾, 除了这些之外呢,那我们还剩下多少? 剩下将近20个省市, 占全国大概百分之七八十五的考生吧,他们多少程度上都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山东、河南这两个地方尤其厉害,尤其是河南,高等教育资源稀少,然而人口又很多,是考生大省。这样呢,他本地没有一流的学校去吸纳自己的考生,他们就只有考到外地,比如说河南离北京很近,他们可以考北京的大学,但可惜呢,北京对这些考试大省设置的录取门槛都非常之高。这就构成了歧视。
评论周刊: 您认为目前形成了一个误区或盲区, 就是全社会都在关注高考, 但都看不到普遍存在的高考歧视?
张千帆:我觉得一个根子,根本的问题就是考试的目的是什么,我们要首先搞清楚。当然,考试很重要, 但考试其实只是一个手段,大学录取招生必须要有一定的标准,考试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设置的,就是给你提供一个录取招生的标准。他实际上是为招生服务的一个手段。招生才是目的。对于大学来说,他是为了招生,对于考生来说,他是为了得到录取。我觉得,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首先就是要消除这个盲区。如果你这个目标根本就是错的,那么无论如何去完善这个手段,这个都是没用的。只要招生指标还在,招生歧视还在,就不能解决问题。
评论周刊: 目前的分省指标体制不合理?
张千帆:非常不合理,应该废除。因为有指标在,那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情况,因为我这个地方竞争太厉害了,那我就转到一个相对竞争弱点的地方去。有人认为,现行招生体制的地域歧视根本上是户籍制度造成的,取消了户籍制度也就解决了招生歧视,因为山东、河南的考生也可以跑到京、沪等地报考。我们当然鼓励取消户籍制,鼓励正常的流动,但如果仅仅是因为我们技术上的漏洞,造成“移民”,这将是一种非常不合理的现象。没有别的原因,就是为了小孩,争取入学机会,最后到你这个地方来,这个过程当中成本都是非常高的。造成很多社会资源的浪费。
评论周刊:招生公平,最重要的是什么?
张千帆:目前主要就是指地域的公平。就是不同地域的考生,在面临高考的时候,所受到的待遇是一样的。同一所大学,比如说北京大学,他在面对不同地方考生的时候,面对河南的考生,面对北京的考生,面对上海的考生,在原则上应该采用同样的标准去进行录取。
评论周刊:实现公平招生,可以怎么操作?
张千帆:手段上就要求采用统一考试。或者是一种统一而多元的考试,但必须是一种统一考试。只有统一考试才能提供统一的标准。能够平等地对待不同的考生。为什么我们主张考试需要统一?因为如果考试都不统一,招生公平没法实现。北京一种试卷,上海一种试卷,河南、山东那个是全国卷,这种情况下各地的分数根本没有一个统一标准,那么公平地去衡量各地考生,从何谈起?不可能。当然谈到分省命题,这个话题就比较长了,有些人举些分省命题的优越性,但是总体上来衡量,这些优越性加起来都不足以去抵消造成目前招生歧视的这种后果。统一考试不见得能实现招生公平, 该歧视的还是会有歧视,但是,如果没有统一考试,想实现招生公平都不可能的呀。因为你根本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评论周刊:您认为统一考试是个基础?
张千帆:对呀,对呀,这是个大的前提。
评论周刊:统一考试制度是你们的一个建议?
张千帆:是的,实际上比这个复杂,我们并不是主张简单地回到以前的全国一张卷子, 这涉及到一次考试是不是能衡量考生素质的问题。有些技术问题可以留到以后去探讨,但首先要有个前提,要保证招生公平,招生公平基础上要统一考试。
评论周刊:统一考试,统一标准,那所有的考生的机会就是平等的了?
张千帆: 我们实行统一的考试, 是对所有的省市,但是呢,招生录取过程当中,还是可以对某些需要特别照顾的省份进行照顾,这两者之间并没有矛盾。我们反对的呢, 是目前高等教育资源比较集中的省市,比如北京、上海,他们的基础教育也很发达,你不能在这种优势的基础之上,大学招生的时候再给他们一次优待。我觉得,不论从法理上、情理上都说不过去。这种平等并不排除对那些基础教育比较落后的地方进行照顾,比如说五个自治区,还包括其他一些边远省市,比如说云南、海南、甘肃、青海,对于这些省份,我们提出的录取标准,就是同比例录取。同比例录取什么意思呢?就是我这所大学,在全国的录取有一个比例,平均水平有一个比例,比如说我北大,录取3000个学生,全国的考生有一个平均数嘛,一般来说1000万不到一点,万分之三,大概是一万个人当中我北大录取3个,那么我保证在这些边远地区的录取水平能够达到这个比例。尽管根据统一考试,统一标准,这些地方录取的比例可能要远比这个低,但是我给你这个比例。
评论周刊:这实际上也就是照顾了?
张千帆:对。为什么我们不主张对所有地区实行同比例,因为各个地区考试实力不完全一样,用“同比例”看似平等,其实未必公平。比如说江苏省,考生平均考分都比较高, 那你给我江苏省的名额就那么多, 我考得再高,我只能江苏省的和江苏省的去竞争,只能选一定比例的学生去上好的学校,对这个省市一个是不公平,第二对他这种基础教育的促进也是不利的。因为不论我基础教育多么发达,最后其实还是受到限制。我们所提倡的方案,就比较清晰了,就是刚才所提到的9个地区,包括5个自治区,加上4个边远地区,实行至少是同比例的录取,他们这些考生占到多少呢?占到基本不到15%,其他22个省市考生数量占到85%以上, 对这85%的考生实现的是统一的标准。把公平作为目标,以统一考试作为手段或作为制度,兼顾对少数民族还有边远地区考生的照顾,这些都可以并行不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