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名称 世贸组织中群弱抗衡强权
成果类型 论文
出版时间 2006年5月
出版单位 《日内瓦天下大事论坛》
成果内容简介
本文从国际政治学、国际经济学、国际经济法学三者相结合的角度,以五十年来南南联合自强的历史事实为据,总结出蕴含其中的历史轨迹:“6C”律,进而针对当前步履维艰的WTO“多哈发展回合”谈判进程及今后走向,加以综合剖析和预测,并提出有关建议和对策。
甲、本文的基本体例结构:
一、多哈回合全球谈判的法律实质
二、从万隆到多哈:五十年来南南联合自强始终在曲折中行进
(一)南方国家的万隆会议(即首届“亚非会议”)
(二)南方国家的“77国集团”
(三)“南方首脑会议”
(四)“多哈发展回合”(DDR)的启动与中国的“入世”
三、多哈—坎昆进程中南南联合自强的新面貌和新曲折
四、“香港会议”前南北矛盾的僵局及其“乍暖还寒”
五、“香港会议”的积极成果: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六、“香港会议”后南北谈判的断而复续与僵局的再现
七、从五十年来南南联合自强的历史轨迹展望DDA和WTO今后的走向
(一)南北矛盾和南南联合自强的历史轨迹:“6C”律及其特点
(二)多哈发展回合谈判的成功:舍韧性的南南联合自强,别无他途可循!
乙、本文的基本观点和理论创新:
以全球众多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的发展问题为中心,多哈回合谈判于2001年底启动,2003年在WTO “坎昆会议”上因南北矛盾激化不欢而散。两年后,各方又于2005年12月举行WTO “香港会议”,重启新一轮谈判。对此次香港会议的结局及其发展前景,国际舆论众议纷纭,见仁见智,褒贬不一,毁誉参半:或“乐观”,认为WTO多边体制从此步入坦途;或“悲观”,认为WTO多边体制濒临瓦解;或畏难,或急躁,或失望,或茫然。
本文撰写和多次修订、更新于2006年—2007年之间,有的放矢,针对以上各种看法,加以综合剖析, 作者认为:以上各种见解,视角不同,虽各有所据,但均执其一端,未必都很周全。作者主张:应当以史为师,认真回顾自从1955年万隆会议后五十年以来,发展中国家在南北矛盾中实行“南南联合自强”、力争更新国际经济立法的主要史实和曲折进程,从宏观上总结经验教训,学会运用历史的慧眼,正视当代“南弱北强”和“南多北寡”的客观现实,自觉地认识和运用五十年来南北矛盾和南北合作中反复出现的螺旋式“ 6C ”规律,排除“速胜”论、“坦途”论和“瓦解”论的影响,多一份冷静、耐心和韧性,少一些脱离实际的盲目“乐观”或无端“悲观”。 即使“香港会议”之后,多哈回合各项重大难题的谈判再次出现“拉锯”或僵局,甚至再次不欢而散,也早在意料之中,国际社会弱势群体即众多发展中国家应早作思想准备,继续以南南联合自强的韧性奋斗精神和灵活多样的策略,从容应对,力求“多哈发展回合”的新一轮多边谈判在其后续的2006年底,或更迟一些,得以在公平互利、南北合作的基础上,全面完成。总之,要逐步更新国际经济立法、建立起国际经济新秩序,争得国际弱势群体的公平权益,舍韧性的南南联合自强,别无他途可循!
本文的特点是以史为据、史论结合,阐明管见。其主要创新观点可概括如下:
1.从法律的角度看,WTO体制及其各项规则乃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底以来举世瞩目的“多哈发展回合”谈判,说到底,乃是有关现行国际经贸立法进一步除旧布新的全球性多边磋商。从宏观上看,多哈回合谈判乃是自1955年“万隆会议”五十年以来南北矛盾和南南联合自强在新历史条件下的延长和继续。
2.从万隆、多哈、坎昆到香港,五十年来南南联合自强始终在曲折中行进。其历史轨迹可概括地简称为“6C”律。在全球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国际社会始终贯串着强权国家与弱势群体之间的争斗,前者力图维护既定的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立法,以保持和扩大既得的经济利益;后者力争更新现存的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立法,以获得经济平权地位和公平经济权益。这些争斗,往往以双方的妥协而告终,妥协之后又因新的矛盾而产生新的争斗,如此循环往复不已。这种历史进程似可概括地称为螺旋式的“6C轨迹”或“6C律”,即Contradiction(矛盾)→ Conflict(冲突或交锋)→ Consultation(磋商)→ Compromise(妥协)→ Cooperation(合作)→ Coordination(协调)→ Contradiction new(新的矛盾)……每一次循环往复,都并非简单的重复,而都是螺旋式的上升,都把国际经济秩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国际经济法规范,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或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际社会弱势群体的经济地位和经济权益,也获得相应的改善和保障。
3.近五十年来南北矛盾与南北合作的史实证明和预示:南北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势必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里,持续存在。而且循环往复,不断衍生。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国际资本的贪婪痼疾和国际强权的利已顽症,极难根除。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根治痼疾顽症,显然不应期待于一朝一夕。面对当代国际社会的此种基本现实,不能不保持清醒的头脑、足够的耐心、不挠的韧性。
4.在南北矛盾与冲突中,南北力量对比上的“南弱北强”,也势必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里,持续存在。数百年的殖民掠夺给众多弱小民族造成的积贫积弱,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得根本改变。迄今为止,南南联合自强所发挥的力量和作用,虽能在一时一事上获得可喜的成果与胜绩,却难以在总体上根本改变“南弱北强”的战略劣势,更不可能在某一次角力中使国际强权对手“一败涂地”和从此“一蹶不振”。“坎昆会议”和“香港会议”后国际舆论上一再出现的“南赢北输,从此WTO步入坦途”论,看来就是对上述暂时的战术优势,估计偏高;对上述长期的战略劣势,估计不足。简言之,“坦途”论是缺乏足够的历史依据和现实依据的。
5.基于以上两点,在今后南北角力的进程中,南南联合自强者务必树立起“持久战”的战略思想。既不能立足于速战速决速胜,不能期待“毕其功于一役”,迅即制服强权对手,也不能因一时一事之小进展和小胜利而沾沾自喜或盲目乐观,错估形势。
6.五十年来,南北矛盾与南北依存始终是同时存在的。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强化了南北之间互相依赖的程度。两者之间的经济互补性和日益强化的互相依赖性,赋予南北合作以强大的生命力。因此,五十年来不断出现的南北抗衡僵局,总会通过南北的对话和磋商,找出双方对抗利益的中间交汇点(convergence),并在适当的“火候”下,达成南北合作,避免两败俱伤,实现“双赢”新局。从这种意义上说,南北合作会“生病”,甚至会“身患重症”,但不会迅即“无药可医,不治而亡”。五十年来反复出现的前述“6C轨迹”,就是这方面的历史记录和事实明证。可见,“坎昆会议”和“香港会议”后国际舆论上一再出现的 “北赢南输,WTO前景暗淡,濒临瓦解”的悲观看法,也是缺乏足够的历史依据和现实依据的。
7.多哈发展回合谈判的成功及其发展,舍始终不渝、百折不挠、长期坚持韧性的南南联合自强,别无他途可循!
成果获奖情况
本文原作以英文撰写,完成于2005年12月,向世贸组织(WTO)总部所在地日内瓦权威学术刊物投稿,先后被日内瓦三家国际性学刊部分摘载、全文刊载或改写转载。随后,其中文译本以《南南联合自强五十年的国际经济立法反思》为题,于2006年4月发表于《中国法学》第2期,曾于2007年获得“福建省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见附件一]
成果社会反映
本文原作以英文撰写,完成于2005年12月,向世贸组织(WTO)总部所在地日内瓦权威学术刊物投稿。随即译成中文,投寄国内权威学刊。在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期间,本文的英、中两种文本,先后分别被国际和中国六种学刊采用。其英文本又被转译成韩文,发表于韩国大学学刊。其后,英文本的最新修订版于2007年被辑入国际多位学者合作撰写的英文学术专著;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文译本:《南南联合自强五十年的国际经济立法反思──从万隆、多哈、坎昆到香港 》,发表于《中国法学》2006年第2 期,全文约3万3千字。其责任编辑戚燕方副编审认为:“此文旗帜鲜明,站在国际弱势群体的共同立场,以史为据,以史为师,史论结合,视角独到,‘力排众议’,颇多创新,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学术理论性。其资料翔实全面,逻辑严谨,说理透彻,论证雄辩,是这一学术领域中不可多得的力作和佳作。“[见附件二]。其后,又应中国长期研究WTO的权威期刊《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汪尧田老先生主编)要求,经修订补充后,连续转载于该刊2006年第9、10两期,字数增加至4万字左右。其编辑部两度来函称:“您的文章成为本期重头文章,并享受特稿特酬”。[见附件三]
(二)英文原本:引起世贸组织(WTO)总部所在地、国际性机构林立的日内瓦出版界重视,先后分别被部分或全文发表于以下三种权威性刊物:
【1】英文原本摘要:“South-North Conflicts in a Historical Perspective”(《从历史角度透视当代南北矛盾冲突》),摘自英文本的第四部分 “ Be Optimistic, or Be Pessimistic ? —— The Fork Confronting DDR and WTO after Its Hong Kong Ministerial Conference”( 《何去何从?——香港会议后多哈回合与世贸组织面临岔路口》,约21790千符 ,发表于国际组织“南方中心”(South Centre)机关刊物《南方公报》(South Bulletin),第120期,2006年3月;同时,又以pdf和word两种版本,公布于该“中心” 网站(http://www.southcentre.org),以扩大宣传,供读者免费下载。“南方中心”是62个发展中国家缔约组建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总部设在日内瓦,被称为众多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智库”(think tank) ,中国是其成员国之一。“南方中心”秘书长Branislav Gosovic 当时来函称:本文的有关论述“能给人以清晰鲜明的方针政策性的启示,会使南方中心公报的读者们很感兴趣,特别因为这是您从一个正在崛起的、举足轻重的大国发出的大声呐喊!” [见附件四]
【2】英文原本全文:“A Reflections on the South-South Coalition in the Last Half Centur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making :From Bandung,Doha and Cancun to Hong Kong”( 《南南联合自强五十年的国际经济立法反思:从万隆、多哈、坎昆到香港 》,发表于《世界投资与贸易学刊》(The Journal of World Investment & Trade),第7卷第2期,2006年4月。全文约87460字符。[见附件五]
【3】英文本全文改写本:“Weak versus Strong at the WTO” ( 《世贸组织中群弱抗衡强权》 ),发表于《日内瓦天下大事论坛》季刊,(The Geneva Post Quarterly.—The Journal of World Affairs),创刊号,2006年4月。全文约80135字符。[见附件六]
以上【2】、【3】两刊均由日内瓦著名学刊主编和出版人Jacques Werner先生主办。Werner于2006年1月31 日来函称:上述论文“很有创见,雄辩有力”,拟予采用;接着又于2月20日来函称:“我发现,您的这篇文章令人很感兴趣,因此想要把它另行发表于我所编辑的另一种学刊,即《日内瓦天下大事论坛》季刊。这另一种学刊面向更加广泛的读者对象,包括联合国各种机构中的公务人员,外交人员,国际公司中的高层执事等等。…我们认为,这是一个良好的机会,让您的见解传播给更加广泛的公众,因而期待您能同意我的上述建议。” 经作者按编者要求改写,质量明显提高。 2006年5月发表时,编者特地把本文标题以醒目大字标明于该季刊创刊号封面。[见附件七]
(三)被摘译为韩文:2006年12月,本文的英文本被摘要转译为韩文,以中文、韩文双语对照方式发表于发韩国仁荷大学学刊《法学研究》第9卷第2期,第3~48页,篇幅为46页,题为《何去何从?——香港会议后多哈回合与世贸组织面临岔路口》。[见附件八]
(四)被辑入英文学术专著:2007年5月,作者应美国纽约州圣约翰大学法学教授Professor Yong-Shik Lee的一再邀请,结合2005年12月“香港会议”结束以后WTO多哈谈判的最新发展,再次把上述英文稿重新修订,使其内容“与时俱进”,被辑入一本专论WTO与全球南北矛盾问题的学术专著,列为其中第二章,约90604字符。该学术专著延揽了中国 、印度、智利、南非、、韩国、伊朗、土耳其、乌克兰等国对全球性南北矛盾问题研究有素的十六位国际知名学者和国际组织高层官员,分工合作撰写了十三章,汇辑成为443页的一本专论,题为“Economic Law through World Trade: A Developing World Perspective”(《从发展中国家视角看世界贸易经济法》),由著名的国际法学术专著出版社Kluwer Law International在荷兰、美国和英国同时推出。[见附件九]
(五)《中国法学》编辑部负责本稿中文本编辑工作的戚燕方副编审得知本文的英文原本在国外引起广泛重视和作者一再应邀修订、更新并重新发表的信息后,对本稿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据我们所知,中国法学家撰写的长篇学术论文,能引起国际组织和国际性学刊如此重视、具有如此国际影响者,尚不多见。” [见附件二]
(六)“南方中心”前秘书长Branislav Gosovic先生 得悉本文应国际出版界邀请数度修订、更新和一再重新发表、转载、转译的信息后,特地寄来一篇学术书评,向国际读者进一步推荐本文,认为这一长篇论文是来自中国的“对第三世界思想体系的重大创新”;“ 这一长篇论文的重大意义就在于,它为当代全球弱小民族国家提供了用以抗衡强权和抵制霸权的理论利器和实践工具。” [见附件十]
(七)上述中、英双语长篇论文事后均被收辑于《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五卷本)一书,由复旦大学出版社推出。中国国际法学界老前辈权威教授朱学山先生在一篇书评中提到,本文作者所撰写的中、英双语长篇论文“产生了重要的国际学术影响”,它们“通过学术论证,致力为发展中国家弱势群体‘依法仗义执言’,为当代第三世界争取国际平权地位精心锻造法律理论武器”, “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堪称‘独树中华一帜’。” [见附件十一]
(八)中国国际法学界老前辈权威教授郭寿康先生在另一篇书评中提到,本文作者所撰写的中、英双语长篇论文,“弘扬中华学术,投身国际争鸣”,“旗帜鲜明地站在国际弱势群体即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立场,理直气壮地阐明对国际经济法中热点问题的观点……在国际上影响很大,既体现出发展中国家的主张和立场,也扩大了我国的国际影响,为我国的国际经济法学赢得了国际声誉。”[见附件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