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名称 《辩证法的社会空间》
成果类型 著作
出版时间 2005年11月
出版单位 吉林人民出版社
成果内容简介
1.篇章结构、基本观点
关于辩证法的研究近年来已经复苏。力求使辩证法的研究从传统术语中推陈出新地进入当前的前沿性论域,就显得非常必要。本书力图在社会理论范围内把辩证法与主体性问题等联系起来,并提出对马克思实践辩证法的一种新理解。它认为,实践辩证法的焦点不是“自然世界”,更不是“物品世界”,也不是“意义世界”;而是立足于自然世界和物品世界、并面对着意义世界的“社会世界”。现代意识形态力欲弱化甚至割断“社会世界”与前两种世界的联系,并把它隐匿在“物品世界”中。通过针对社会世界提出的各种批判性观点,特别是集体行动理论(奥尔森)、自由主义(勒庞)和“西方马克思主义”(哈贝马斯)的批评性观点,我们可以在社会世界中找到实践辩证法研究的一个新方向和新天地。
在第一章中,本文认为,“矛盾”不应只是个逻辑概念,更应系指群体实践合作中的自否定和自悖谬。黑格尔的“矛盾”系指内在的自否定,不是外在的对立统一。马克思也是如此。中文“矛盾”一词与德文Widerspruch一词的词义是非常类似:Widerspruch由Wider(违反、反对)和spruch(语言、话语等)两部分组成,具有语言逻辑上自否定的意义;而中文“矛盾”一词也是指“矛于物无不陷”和“盾物莫能陷”这两句话之间的逻辑自否定关系,而原本不是“矛”与“盾”两个外物之间的对立。本书认为,马克思的“矛盾”范式不同于黑格尔的“矛盾”范式;马克思的“矛盾”分析更多地集中在结构性矛盾上,而对社会群体中的人际性矛盾关注相对较少。现代哲学特别是社会理论在此方面提出的众多新问题需要我们更多地予以研究。
在第二、三章的论述中,本文致力于从制度与矛盾的联系中观视“矛盾”。现代制度体系难以规治的“外推”和认可了的合理性“外推”导致了众多的群体自否定和自悖谬;现代制度和发展主义对平等、富足不切实际的大口许诺更强化了这种自己否定自己的荒谬性。外推空间的扩大使现代社会内含着更多更大的自否定和自悖谬;并使“外推空间”和“总体性”成为现代辩证法的重要概念和观察维度。文章还对群体合作困境的马克思主义来源、对恩格斯的平均值合力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针对甚嚣尘上的对总体和总体性的批判从矛盾和负面性越来越被外推至远处、塑造一种看不见为净效应的角度对总体和总体性作出自己的辩护,指出总体性是实践辩证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概念范畴。在此基础上,本文对萨特在群体中探寻辩证理性的群体理论做了分析,肯定其群体理论对于群体辩证法是一大贡献,但对“制度”的不信任则显得偏颇。制度通过“外推”、个人主义“内化”等机制对“矛盾”的规治在特定区域内能达到相当的效果;而对制度功能的忽视和对制度与生产力一体化趋势的忽视会给我们造成众多的遮蔽。当代中国现代性制度的缺失与不足、制度安排间的相互冲突和制度分化水平的低下势必导致众多的群体自否定;以制度规约社会“矛盾”仍是我们的长期任务。而现代性背景下“矛盾”制度化的种种后果也同样值得关注。
制度化的后果主要之一就是Versachlichung,即“事化”或“物象化”,它常常被我们不加区别地与Verdinglichung(“物化”)杂在一起,视为物化、异化的一个方面。制度化不可能对矛盾进行最根本的解决,而往往导致一种特殊的“矛盾”——“异化”。最后一章分析作为特殊“矛盾”的异化。着重探讨了异化与个人主义背景、与主客体二分法、与现代早期颇有小生产色彩的劳动乌托邦的密切联系;分析了异化话语的唯理主义背景,以及异化与物化的关联。主张区分物化不足引发的异化、自主性缺失引发的异化与物化充溢引发这三个层面的异化,区分异化的不同层次,区分异化话语中包含的发生于不同社会层次的异质性感受,探明不同种异化消解的可能性与不可能性,指出异化话语探论的马克思转向是从社会理论角度跨学科地予以探论,仅仅诉诸哲学层面的探论是不够的。
最后,本文提出,从崇拜“实践”到反思内生着自悖谬的现代“实践”,并由此展开“实践”思维的自批判,展开“实践”内在的张力结构的自我剖析,是进一步从“实践哲学”中挖掘有利于日后中国哲学发展的理论资源的必由之路。
2.主要理论创新和学术价值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突破了以前一直在认识论、逻辑学层面上讲辩证法的传统。开始把(近代,即黑格尔、马克思以来的)辩证法看作是社会理论范围内与主体性问题直接相关的理论。这对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是一个非常新颖的观点,对于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从认识论范式中挣脱出来,在实践哲学范围内争取作出更多深入发现,具有开创性意义。
第二,“矛盾”的新理解。针对“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传统看法,提出了“矛盾”是自否定,而且在马克思辩证法中主要是在社会世界中发生的自否定的新看法,并从各方面作出论证分析。
第三,制度性外推和内化是实践辩证法的新范畴。针对传统辩证法重视历史、时间维度。本文提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同样应该重视“空间”维度的重要性,并据此提出了“制度性外推”是空间维度上表现出来的辩证法新范畴。
第四,对“异化”的新理解。在国内外异化问题研究中首次提出异化分三个层次的思想。其区分理据就是近代主体性哲学关于主体谋求的异质性与层次性。提出不能把几个不同层次上的异化混同起来,第一层次与第三层次的区别尤其值得注意——它象征着中国马克思主义与西方马克思主义关注重心的根本不同之一。
第五,对实践与主体性提出质疑,认为它们可能具有负面性的提醒。实践可能具有负面性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虽然不是作者第一次提出,但实践可能造成自悖谬性也是作者提出的、很有特色的一种思想。
3.研究方法
第一,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主要用于确立研究问题,确定思考框架;
第二,哲学、社会理论等跨多学科研究的方法,主要用于思考视野的开阔和多层次分析逻辑的整合与提升;
第三,文本分析与历史背景分析相结合;
第四,历史分析与逻辑分析相结合;
第五,力求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融合贯通的方法。
4、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等。
本书出版后,《哲学研究》杂志和《学术研究》杂志分别发表了评论文章,对本书在中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中的贡献做了肯定。特别是《哲学研究》杂志较少发表书评,对所评之书和书评文章都要求颇高,显得不易。在它发表的书评中,评论者肯定本书“开出了辩证法研究的新路径;打破了历史长期形成的理论瓶颈,深化了人们对辩证法的特别是矛盾问题的理解。”并可定本书“知难而上的理论勇气”(在熟知的思想中创新颇为不易)、“回归实践的自觉意识”、“史—论关系的恰当处理”和“对西方各种有益理论资源的吸摄”四个特点。
本书是在作者原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该论文原名“‘矛盾’的现代省思”,是迄当时为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获得的第二篇优秀博士论文。作者选取的题目是个老问题,但开辟了新的视野,提出了新的观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老问题推陈出新式的研究提供了一个例证,在学术界获得好评。
成果社会反映
一、继2005年11月初版后,2006年3月再版(附件一)
二、已发表的书评有以下两个:
1.张亮:《回归实践:探索辩证法的新样态——简评刘森林的<辩证法的社会空间>》,载《哲学研究》2006年第9期。(附件二)
2.夏娟:《辩证法在社会世界中的突围》,载《学术研究》2006年第9期。(附件三)
三、《中国哲学年鉴2006年卷》也发表了介绍与简要评论。(附件四)
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
被引用情况:
一、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2006和2007两年被引用 3次。(附件五)
1.张亮. 回归实践:探索辩证法的新样态——简评刘森林的《辩证法的社会空间》. 《哲学研究》.2006,(09):125-126
2.夏娟. 辩证法在社会世界中的突围.《学术研究》.2006,(09):69-70
3.张文喜.从政治哲学角度解释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的人民概念.《学习与探索》.2007,(01):43-48
二、另外,有几篇博士学位论文引用本书,找到证明的是:白刚“瓦解资本的逻辑”,2006年吉林大学博士论文,第23页等。(附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