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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一般项目结项情况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09]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对2009年正常申请结项的一般项目认真审核,现将有关结项情况通知如下:

  1、各单位通过结项审核以及按规定应拨付的三期经费情况,详见附件1。上述经费将由我部财务司拨至各单位财务处计划内账户。

  2、2003年以后批准立项的一般项目,本次结项审核未通过者,明年可继续按有关规定申请结项。通过结项审核后按规定拨付三期经费,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3、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材料审核要点,见附件2。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一般项目结项及拨款情况一览表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材料审核要点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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