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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何梁何利高峰论坛”引发的思考
2009-12-19 作者:李贤 来源:天津大学

 
2009何梁何利高峰论坛现场(摄影 王建泽) 

  面对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围堵 我国的科研与产业化何去何从

  日前,2009年何梁何利基金高峰论坛在天津大学举行,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王静康院士、万元熙院士,及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秘书长段瑞春教授、委员高文教授四位科学家带来了专题学术报告,虽然他们的研究领域不同,却在演讲中关注了一个共同的话题——知识产权保护。

  自主研发还是移植改进?进退维谷

  “高端晶体的性质与功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晶体形态指标,国外抢先申请了晶体专利延长原有药物专利的寿命,对我国的药物进行封锁。”2008年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王静康院士在报告《晶体工程研究发展前沿》中提到,“我国即使掌握了合成技术,也会由于国外公司对新晶形和特定晶形制定方法拥有专利权而不能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在国内市场上销售也受到限制。”

  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委员高文教授也提到了2002年中国DVD产业遭受专利打击事件。我国DVD生产厂商由于没有支付相关解码制式的专利费,出口受到限制。业界认为,理论上我国作为国际专利组织的一员是应该交专利费的,但是存在过度使用专利保护等诸多问题,损害了我国DVD产业的利益。

  最近几年,类似这样的事件不断发生,我国产品遭到国外知识产权收费的围追堵截,面临着法律纠纷和高额专利费的风险,而完全进行自主核心技术开发势必在当前竞争中落后,即使研发成功也会由于与已被申请专利的领域交叉等问题而得不到法律保护。没有知识产权保驾护航,我国的研发与产业化可谓进退维谷。

  研发应用缺乏战略规划,将使其他国家捷足先登

  演讲中,2009年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万元熙院士介绍了迄今我国参加的最大的多边前沿国际大科学工程合作项目——“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计划”的进展情况。ITER计划总投资额近百亿欧元,我国在计划中承担着重要的研发任务。ITER实验阶段结束后,各参与方还将同时进行示范堆建设,为最终实现商业堆开发做准备。“联合研发进行的同时,美英等国都在同时考虑下一步的商业开发,如果我国没有进一步的应用计划,将使其他国家捷足先登。”在商业化阶段,如果其他参与方抢先获得法律保护,很可能对我国的应用造成限制。万院士表示,“我们的研发团队已经提交了应用方案,开发核聚变能源是该项目的最终目的,我们应该使实验成果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与发展。”

  建立市场、技术、法律三维坐标系,保护知识产权

  来自北京大学的著名智能计算机专家高文教授认为,“专利垄断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知识产权过保护,知识产权是把‘双刃剑’,它在尊重科学尊重知识的同时,也使一些专利权人为所欲为,把自己的利益凌驾在用户、市场之上。究其根源,是由于技术和专利权的处理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相分离,很多情况下标准制定完全是技术人员在参与,不太关注专利与收益,而研发投资者、法律从业者与市场人员讨论专利授权,为了收回研发投资很可能制定出偏高的专利使用费。”

  高文教授表示,解决专利垄断问题需要制定我国自己的标准,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高教授和他的团队正在试图制定出新的“游戏规则”,使技术、专利政策、产业推广三方面相互呼应,工作组、专利池、产业联盟“三足鼎立”,目前各项工作正逐步推进。

  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秘书长、著名知识产权专家段瑞春教授指出,知识产权的问题实质上是科技成果和知识财富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和转让、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的问题,正确贯彻知识产权政策是对知识和人才的尊重。“中国在和平崛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需要结合市场、技术、法律三维坐标来选择保护方式,注重对该领域的知识产权分布的调查,寻求发展的空间,也要在技术转移中进行创新,提出自己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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