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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召开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鉴定会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09]218号

有关高校社科(科研)处、攻关项目首席专家: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验收和结项材料的受理工作已经结束。经审核,共有13个项目符合鉴定结项条件。为保证重大攻关项目的研究质量,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司定于近期在京召开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鉴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日程安排
  1.会议时间:2009年11月26日。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北京永兴花园饭店,海淀区阜成路101号(航天桥往西约两站路,位于西三环和西四环之间),详见会议地点示意图(附后)。
  3.参加鉴定的项目单位等详见鉴定会日程安排(附件1)。
  二、会议程序
  1.首席专家以多媒体演示的方式汇报项目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60分钟),内容包括:
  (1)项目《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完成情况;
  (2)研究成果内容及研究方法是否具有创新性及其表现;
  (3)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预期的)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
  (4)研究成果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5)经费使用情况和效益等。
  首席专家汇报结束后课题组成员可以补充发言。
  2.鉴定专家提问,首席专家和课题组主要成员进行答辩(40分钟)。
  3.鉴定专家进行充分评议,形成具体鉴定意见,填写《鉴定意见书》(60分钟)。
  三、注意事项
  1.每个项目单位最多4人参加鉴定会,包括首席专家、课题组主要成员等相关人员。自带汇报的相关材料及U盘。
  2.鉴定会期间,项目单位或项目单位依托学校成员不得在会议地点住宿;不得与鉴定专家私下接触;不得宴请鉴定专家或赠送礼品。如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发生,将对有关鉴定专家、首席专家和依托学校进行通报批评,申请鉴定课题做撤项处理。
  
  联系人:梁芸;联系电话:010-58581197。
  
  附件:
  1、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鉴定会议日程安排
  2、《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鉴定办法》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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