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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召开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和艺术学学部2009年度工作会议暨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09] 119号

有关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总结高校60年来的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与艺术学学科建设成绩和经验,谋划进一步推动学术繁荣的新思路、新举措,经研究,决定召开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社科委”)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和艺术学学部2009年度工作会议暨学术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教育部社科委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和艺术学学部2009年度工作会议
  2.学术研讨会
  (1)中国特色语言文学(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学科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经验总结;
  (2)中国特色语言文学(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学科建设中贯彻“双百方针”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方针的经验;
  (3)中国特色语言文学(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学科人才队伍培养与管理制度建设的成绩与问题;
  (4)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特色语言文学(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学科建设发展前景的规划与展望。
  二、会议主办与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教育部社科委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和艺术学学部
  2.承办单位:山东大学社会科学处
        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1.会议时间:2009年8月14—8月17日
  2.会议地点: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国际会议中心
  四、会议参加人员
  1.教育部社科委负责人
  2.教育部社科委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和艺术学学部委员
  3.其他特邀代表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回执请于7月31日前返回。
  2.请结合会议相关内容撰写论文并于8月5日前提交会务组。
  3.会议报到时间为8月14日8:00~17:30,会议报到地点是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国际会议中心(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4.会务组将在威海与烟台飞机场与威海火车站接站,请务于8月10日前将到达时间告知会务组。
  5.参会专家往返旅费由原单位报销,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6.会务组联系人:
  祁海文,13605407026,qhw@sdu.edu.cn
  贾  伟,0531-88364252,13869150308  lta@sdu.edu.cn

   

         教育部社科委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和艺术学学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代章)
                          二00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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