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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抄袭门与博士淘汰制
2009-07-02 作者:sinoss 来源: 
  “最年轻市长”周森锋,最近被湖北网友指出在清华读硕士时涉嫌论文抄袭,这件事使得本来期望“不被媒体关注”的周市长在过了“家族背景关”和“配偶职务关”之后,第三次面临着媒体的严重关注。这一次,襄樊市委组织部门还表了态,认为周森锋的论文问题应该由其导师和相关刊物负责,对论文的审查并不在组织部门的考察范围内。
  相关的报道中,列举了周森锋和另一人在读硕士时发表的一篇讨论房地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论文(以下简称“周文”),与在此之前由王宇等另外三人所写的论文(以下简称“王文”)的相似之处,其相似度超过50%。随后便采访了一些大学的学术委员会专家,并拿出我国文化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5条第一项之规定,从引用的篇幅角度来判断“周文”是否构成抄袭。
  其实,判断学术论文是否抄袭的更重要的指标,是看它的中心论点、最后结论是否具有独创性。很多论文,特别是理工科论文,哪怕通篇99%都是引用其他人的成果(当然应注明出处),只要核心论点是创新的,那也不叫抄袭。笔者关注了一下“周文”和“王文”的核心论点,两文都在讨论什么是房地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发表在先的“王文”认为是“战略规划能力、整合能力、品牌能力和控制能力”共四条,而“周文”的结论则是“战略规划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创新能力”共三条。应该说,其核心论点还是有比较明显的区别的。“王文”的后两条核心观点,等于已被“周文”所否定。“周文”到底算不算抄袭,应该由相关的学术部门来做出判断,而不应该由网络民意来判断,也不该由上级党委的组织部门来判断。
  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时候,应该是慎之又慎的,而且党纪国法对此都有很严格的程序和制度。至于评判学术成果,确实不是这套程序和制度所应承担的职责。组织部门最需要承担的职责,是严格审查干部的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而学术诚实,属于思想品德的一部分。
  再说周森锋,作为这件事的主角,此时不应该再保持沉默了,而应该勇敢地站出来,要么为自己的论文不是抄袭而据理力争,要么就为自己的学术不诚实而真诚认错、道歉。二者必居其一,绝不能含糊。
  实事求是地说,现在的学术论文水平、特别是独创性,比起二十世纪以前,确实是弱化了很多,这早在笔者读书的时候,就早已成为图书馆学和情报文献科学的定论了。客观地说,不论“周文”还是“王文”,在当今学术论文当中,都不能算是写得太差的,比这“水”得多的文章俯拾即是。当然,这并不能成为五十步笑百步的理由。
  无独有偶,最近有消息说,2006年以来,南开大学“痛下杀手”,毅然淘汰了168名学术水平不够格的博士研究生。淘汰制是各国大学普遍采用的、行之有效的保证学术水平的措施,在中国,可能是由于国情特殊,研究生也和本科生一样,实行严进宽出,这显然是不符合学术规律和教育原则的,早该改革。改革就有阻力,这种阻力和干部任用制度改革的阻力在本质上是同一回事。
  说一千道一万,严格把关总是正确的,不论对于高校培养的博士,还是党和政府的领导干部,都应该永远是“宁严勿宽”、“宁紧勿松”。博士要对得起头上的博士帽,干部要对得起手中的印把子,老实做人是底线,“严防死守”最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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