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强化研究生指导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激发研究生指导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突出作用,南开大学就加强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提出多项具体措施。
——明确研究生导师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主要任务和责任范围。加强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的主要任务是:要强化导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导师在培养和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牢固树立“传道授业、育人为本,德学并重、德育为先”的理念;要自觉将培养研究生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品质、高尚的学术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以及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放在首位,并贯穿于培养环节的全过程;要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学风、为人处事等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研究生。
研究生导师直接负责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是在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业和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过程中,教育和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培养研究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德修养;二是深入了解并准确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定期与学生谈心,主动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科研、生活等,及时反馈并积极解决他们关心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三是在教学和指导研究生科研实践中,培养研究生严谨的科研态度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术规范,对学风不正或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及时发现,严肃处理;四是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和职业发展,帮助研究生进行就业和生涯规划指导,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良好的择业心态,并为研究生提供就业推荐和帮助;五是协助学校和院(系、所)做好违规违纪研究生的批评教育和相关处理,参与研究生突发事件(疾病、事故、心理健康问题等)的应急处置、调查取证与善后工作。
——细化具体任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导师在研究生入党、就业、担任社会职务、奖学金及各类荣誉评定、参与校园文化与实践活动等方面,充分享有知情权、发言权和决策参与权。导师每月要至少与研究生当面交流一次,听取他们在思想、科研、生活、心理、个人发展等方面的汇报,通过多种方式掌握他们的学业进展和思想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在出国访问或出差期间,要定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履行相关职责。学校对在思想政治教育或教书育人方面不达标的申请人,不聘为研究生导师,对当年未能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各方面反映意见较大的教师,一经查实,暂停其招生。
——加大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导师责任落到实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培养和学生工作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宣传部门定期听取研究生导师关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汇报,定期召开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经验交流会。建立健全研究生导师岗位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对新任研究生导师的师德教育,在新任导师培训工作中,安排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邀请教书育人业绩突出的研究生导师交流经验,增强其思想政治教育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并推广研究生导师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设立“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奖励金”,每2年举办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每2年举办“良师益友”评选表彰活动,在全校掀起弘扬高尚师德、自觉教书育人、扎实开展工作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