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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举办繁荣发展民族院校哲学社会科学高层论坛的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08] 211号

有关高校社科(科研)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民族院校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繁荣发展,大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拟联合举办繁荣发展民族院校哲学社会科学高层论坛。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宣传,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民族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如何发挥优势和特色,进一步繁荣发展。
  二、与会院校与代表
  1. 民族院校分管科研校领导、社科(科研)处处长: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学院、北方民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学院、湖北民族学院、云南民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学院。
  2. 民族地区高校分管科研校领导、社科(科研)处处长:四川大学、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延边大学、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大学、贵州大学、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西藏大学。
  三、研讨内容
  1.十六大以来,民族院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
  2.新时期新形势下民族院校如何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3.民族院校如何以特色求优势、求发展、求实力
  4.民族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如何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四、会议时间
  2009年4月,会期2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1.参会院校必须围绕会议主题和研讨内容提交论文。论文力求观点鲜明,富有新意,内容充实,避免工作总结式的经验介绍。
  2. 参会论文等相关材料请于2009年3月1日前提交至中南民族大学科研处。参会高校基本信息、会议研讨材料将汇编成册。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民族大道708号  邮编:430074
  联系人:李俊杰
  电子信箱:junjie@mail.scuec.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27-67842825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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