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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信息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07]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加强社科管理,交流社科经验,传递社科信息,推进高校工作,经请示同意,从今年4月起,由我司组织编写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简报》正式发刊。现就有关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有关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动态、重要活动、重要进展、重要成就;
  2、在凝炼学科方向、汇聚学术队伍、构筑学科高地及科研体制改革、科研组织与制度创新等方面的思路和举措;
  3、科研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4、其它重要信息。
  二、报送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信息报送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信息报送程序,确定1名专职信息员。
  2、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信息的采集、编写、报送工作。所报信息须及时、准确、简洁明了。
  3、我司将在年末按积分公布各单位信息报送和被采纳情况。
  4、信息直接报送电子版,E-mail:tzc@moe.edu.cn
  联系人:田中初、王日春;电话:010-66097563、66096895。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信息员登记表

单位名称:

 

姓名

办电

手机

Email

分管领导        
信息员        

 

附件2:信息积分计算方法


  
每报送一条信息计1分,被综合采用计3分,单篇被采用计8分。凡有领导批示的工作简报,被综合采用的另加5分,单篇被采用的另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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