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校党委: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对进一步提高教育部领导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工作水平,促进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进一步繁荣和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起到重要作用。为增强社科委的影响力和代表性,经研究决定适当增补部分社科委委员。现将推荐社科委员新增委员名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新增委员的推荐条件,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章程(草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勇于开拓创新;
2、熟悉党和国家有关科学研究方面的方针政策,热心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声望和学术道德;
4、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办事公正。
5、新增委员的年龄不超过65岁。
二、推荐办法
1、实行限额推荐,所列学校(见后)仅限推荐本校教师1名。
2、按要求填报《推荐表》(可从www.sinoss.net下载),并提供有关附件材料。
三、推荐要求
4月9日为推荐材料截止日期。在此之前,推荐高校须将单位盖章的推荐材料特快专递寄送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规划处张东刚收(邮编:100816),或派专人报送;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 dhb@moe.edu.cn,联系电话:010-6609.6509/6625。若在4月9日前未能送出(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者,视为自动放弃。
社会科学司
2007年3月30日
附件一:
社科委新增委员推荐学校名单
上海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湖南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兰州大学 东北大学 同济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美术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戏剧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内蒙古大学 新疆大学 河北大学
安徽大学 南昌大学 广西大学
云南大学 郑州大学 西南大学
附件二:
社科委新增委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