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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就《“十五”期间地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工作回顾》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为筹备即将召开的地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工作会议,全面、准确反映地方高校“十五”期间的发展情况,特别是地方高校取得的突出成绩、核心成果、成功经验,请对《“十五”期间地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工作回顾》素材稿提出修改意见。主要修改补充:
  (1)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参与情况,包括教材、重大项目、重大成果;
  (2)代表性的重大研究成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对策研究、社会服务方面的重大成果;
  (3)学术交流方面的重要活动,特别是产生较大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以上修改补充意见,请在10月25日前上报我司。联系人:魏贻恒、杨颖,010-66097507,66096627;传真:66096630;邮箱:yangy@moe.edu.cn
  《“十五”期间地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工作回顾》请从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www.sinoss.net)下载。

  附:须报送补充修改意见的省和地方高校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2、下列地方高校: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延边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安徽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西师范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
  3、《“十五”期间地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工作回顾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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