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自启动以来,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为做好2006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招标工作,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全国高校征集2006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课题。
2、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课题。
二、选题要求
1、基础研究重大课题应是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或在文化传承中具有重大学术影响,特别是文史哲等基础学科研究前沿的重大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重大课题应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3、所有选题都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能够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4、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重复。
三、选题产生与报送
1、各高校应在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校或校际联合的研究优势,报送选题3个。
2、每个选题应有300字左右的简要论证(研究内容和所要达到的目标、预期成果等)。
3、请在4月10日前,将选题和论证寄(传)至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地址:北京德外大街4号C座709;邮编:100011;联系人:李建平,电话:010-82086086 82086178。同时用E-mail发送至:pingjzx@hep.com.cn。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OO六年二月十三日
附:报送选题的学校名单
1、所有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2、下列省属高等学校:黑龙江大学、延边大学、辽宁大学、内蒙古大学、天津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河北大学、河南大学、山西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南昌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大学、广西大学、云南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贵州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西藏大学等;
3、未列在上述名单中的也可以报送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