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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征求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教社政司函[2005]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
  我司组织课题组对1996年印发的《国家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起草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订项目管理办法,旨在以管理创新推进学术创新,提高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水平,引导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调发展,多出优秀人才、多出优秀成果。
  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稿原文请从“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请组织高校教师、社科研究管理人员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汇总后务必于2005年3月15日前用书面形式传真至我司。

联系人:魏贻恒;电话:010-6609.6895/7507;66053098(传真);Email:yihengw@moe.edu.cn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五年三月九日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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